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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法院非法判大法弟子冯志刚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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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六月十九日】二零零八年五月三十日,广州天河区法院利用公开开庭宣判的虚假形式,庭上草草对冯志刚作出四年非法判决。冯志刚本人及家属坚决不服。

冯志刚由要求上诉到拒绝上诉:因为第一次开庭已做了无罪辩护,天河区法院根本不遵循宪法法律,在大法弟子讲清真相的情况下,依然做出了极不公正的判决。家属认为不需要再走此虚假形式,这么多年来中共邪党根本没有对法轮功讲过法律,我们连非法宣判四年本身都是否定的。冯志刚本人坚决抵制迫害,现仍非法关在天河看守所里面,身体虚弱,家人强烈要求立即无条件放人。

冯志刚以前被迫害致身体严重内伤,属于残疾在身,其家属多次向广州各执法部门反映情况,要求保外就医,但始终未得到答复。在邪党人员非法开庭宣判时,冯志刚身体难受并呕吐。

冯志刚为人正直善良,1996年在湖北黄石市黄石镀铝薄板厂上班期间,由于工作努力,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厂标兵,得到工厂同事,亲朋邻里的一致好评,家中的亲人都为其自豪,连当地公安人员都说他非常优秀。1999年7月20日恶党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大法以来,冯志刚家的生活失去了往日的平静。由于当地政府的不断骚扰,冯志刚被迫流离失所半年多。

2001年初,冯志刚再次去北京上访,被公安局带回拘留50天左右,后被关到武汉狮子山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半。其间被管教等残酷迫害,殴打致生命奄奄一息时,恶警怕承担责任,2002年3月才通知家人保外就医带回,冯志刚肋骨处化脓,胸腔积水,经过手术后肋骨截断三根,勉强治愈。由于后来坚持炼功,身体才真正恢复正常。

2005年8月,冯志刚在黄石朋友家再次被抓,多次被殴打,被非法判刑2年半,关押在沙洋,由于身心的被迫害,疾病恶化而保外就医,在当地公安的不断骚扰下,2006年初不得不再次流离失所,后来到广州。

2007年9月23日,冯志刚在广州天河区被天河公安分局“六一零”恶警绑架。冯志刚在天河看守所里面身体虚弱、浮肿,被关押在隔离病区。其亲属数次千里迢迢来到广州,多次要求探望亲人遭拒绝。

参与迫害执行人员、办公电话: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号 邮编:510630
总机:020-38280000、87509187举报科:020-38282000 值班室:020-38280667
办公室:020-38280037 公诉处020-38280130
电话:020-87581820? 法院院长:陈陆根
审判长:梁皓 刑庭(3楼)85518225
陪审员:黄小珍、谭婉仪
助理:张昊
书记员:刘茗轩  刑庭(3楼)87509175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办公电话:

刑庭(3楼)
020--85518225 欧阳浩贤、梁皓
87509175 梁夏生、陈俊雅、廖敏、张昊
87582403 林瑶、李菁菁、郑昕
87509155 丁卫红、梁晓文
87508482 张励、曹之华
刘铭轩、区倩慧、陈敏、麦英杰

天河看守所:天河棠下上社五号大院,邮编 510665
电话:020-85660731 85560729
原所长朱文勇 82312286 (宅)、85547279(办)、85546731
所长:颜××(男)  副所长:马武超
杨勉茹(女)(副所长) 13609736629  85563609  85661273
王军     13903000356   38691137    85560729-216
五盛宏     13802900069   84189055    85560729-211
包惠荣     13822282898   85562635    85560729-218

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611-613号(邮编:510630)
分局电话:(020)87502743 83115014、83115058
天河区公安分局610办公室:(020)82321185;
天河区610办成文虎、李建辉(女)、吕 海
天河分局“610办”(国保大队)小头目 徐青松:13922100555(现在610办为遮人耳目,已更名为内保科)
直接迫害冯志刚的责任人:徐青松、高建峰
指挥中心电话:020-87502743 、87552562
局长:彭伊霖020-87502777 85513381(宅) 傅富山020-8750276685517229(宅)、吴煜升,主管刑侦的吴副局长 ,樊春荣 020-83115008 87501929  骆镜清 020-85517109 87503092
王旭东020-85555668-2811 (办) 020-87586728、83555959(宅)、
魏素新 020-83115009 85513609
张福武 020-83115005 85511333、
副局长: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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