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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蒙阴县旧寨乡李秋红遭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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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我叫李秋红(曾用名李雪云),三十七岁,家住蒙阴县旧寨乡北莫庄村。二零零八年四月七号上午,我和丈夫徐志东(曾用名徐杰)被非法抓捕,我受尽蒙阴及沂南恶警的肉体摧残,关押一个月后被非法勒索三千元钱后回到家中,丈夫徐志东被非法劳教。

四月七号上午,我和丈夫徐志东正在屋后的苹果园里干活,听到家里的狗叫的很凶,丈夫便回家看看。不一会我便听到丈夫的大声喊叫,我心里一惊,赶紧回家看看。我看到路边有两辆警车,旧寨派出所所长王振安等正指挥恶警拖着我丈夫往车里塞。我上前阻止他们,他们恼羞成怒,其中一人喊叫:“把她也抓起来。”几个恶警扑上来把我两个胳膊扭到后面,把我两只手用绳子捆起来,在拖拽我的过程中,我的鞋被拖掉了,我要穿上鞋子他们也不允许。恶警们硬把我塞进车内,拖到警车后座上。尽管我的两只手被拧到背后用绳子捆上了,两个年轻的恶警还一边一个使劲拧着我的胳膊,生怕我跑掉。在我喊“法轮大法好”时,一恶警边叫骂边说:“你再喊,再喊把你嘴用布塞上。”

我被拉到旧寨乡派出所,丈夫被铐在旧寨乡派出所院内的树上,我一下车就被戴上手铐带进派出所办公室。一进屋门,县公安六一零恶警王伟薅住我的头发把我摔倒在地,把我摔了个仰面朝天。我站起来,他又把我摔倒在地上,反复几次,我索性坐在地上散盘起腿来。恶警王伟一脚把我腿踢开,我再次盘上腿,王伟用脚踹我双腿,踩在我腿上往下压。嘴里污言秽语,边踢边嚷:“我就不信我治不服你。”后来把我关进禁闭室铁笼子里非法审问,对他们的非法审讯我拒不配合,只是向他们讲述大法的美好,我得法后身心受益的事实。因没问出结果来,他们让我签字和按手印,被我拒绝后那人说:“算了,算了,不按就不按吧。”

四月七号下午三、四点钟,恶警把我从铁笼子里叫出来,此时丈夫已不见踪影,回家后才得知他被送往蒙阴县看守所非法关押。恶警让我上车,我问去哪里,恶警撒谎说:“送你回家。”车子开出派出所后直往东去,我一看方向不对,便问:“你们不是说送我回家吗?这是去哪里?”恶警狂笑:“回家?等着吧!先去呆上一个月再说。”在沂南医院体检完后把我送进沂南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四月八号牢头让我穿上囚服干活。我说:“我不是犯人,我不穿囚服也不干活。”牢头说:“你不穿囚服怎么行,进到这里都得穿、都得干活,连省长也不例外。你不穿怎么能行?不然会挨打、戴脚镣的。”我坚决不穿坚持了两天。

第四天牢头又来劝我,正说话间负责管理女监室的恶警薛秀娟来了。她是看守所的一名指导员,仗着她哥哥是公安局局长,很嚣张。得知我不穿囚服、不干活,薛秀娟大怒,厉声喝道:“你给我快把囚服穿上,给我干活,你不穿囚服,你凭什么不穿囚服!”我回答:“我没犯罪,我不是犯人,当然不穿了。”薛秀娟气急败坏,说:“把她给我弄出来,给她戴上脚镣。”薛秀娟指使爪牙把我连推带搡的弄到办公室,薛秀娟让我蹲下,我不蹲。薛秀娟喊:“你不蹲,我看你蹲不蹲。”说着拿起橡皮棍就打我,看我仍不服从,她便让几个犯人抓住我的两只胳膊,给我套上囚服并给我戴上手铐脚镣。直到五月六号让我回家时才打开手铐脚镣。

从沂南看守所又到了旧寨派出所,旧寨派出所所长王振安说罚了我家人三千元,扬言还要办我的学习班。

回到家中,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大小两个电视机、VCD影碟机、一部诺基亚手机被掠夺走。我和丈夫被非法抓捕后,旧寨派出所所长王振安伙同县六一零恶警在我家无人的情况下,又两次到我家中非法抄家,真是执法犯法的一群土匪。我在沂南看守所被非法关押期间家人到沂南看望我,沂南看守所恶警不让家人和我见面。

丈夫五月三号被送往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年迈的公婆眼睁睁的看着儿子在劳教所里遭受迫害,备受煎熬,一下子苍老了很多。丈夫被劳教,我们的正常生活被打乱,年仅八岁的孩子时常想爸爸。我和丈夫仅因信仰“真善忍”便无辜遭迫害,望正义之士伸出援手,呵护善良,共同制止这场本不该发生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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