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芹,女,45岁,平时工作认真,踏实,任劳任怨。2008年4月15日上午9点多钟,她正在上班,淮安市清河区610恶警常书林、王建淮等四人,伙同中医院保卫科长魏玉杰,一起来找她,要到她家抄家,胡云芹不予配合,坚持上班工作。
几名恶警蜂拥而上,抢走她身上的钥匙、手机、工作牌、几支笔、挂表等工作用品,在众目睽睽之下拿出手铐,铐住她的双手,拽住手铐把她往车上拖。手铐嵌到肉里,胡云芹双手腕在流血,白色的工作服上留下点点血迹。
恶警王建淮把她拖上车后,对她大打出手,拽头发,打嘴巴,另几名恶警(又来两名)拿着她的钥匙,在魏玉杰的带领下,到她家抢走了台式电脑一台,MP3一个,U盘2个,大法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和碟片等私人物品。
胡云芹被劫持到淮安市拘留所,在拘留所里因不配合恶警的无理要求,被另一姓王的恶警残酷的毒打,当时打的她左眼充血,小便失禁,第二天口腔、鼻腔都有淤血,脸上青一块,紫一块。
在非法关押期间,恶警王建淮、常书林多次去拘留所,对她进行折磨。在此期间,她的家人去拘留所看望,不让见。
胡云芹被非法扣留15天后,于4月30日放回,到目前为止,她家被抢走的电脑等物品仍没有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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