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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智勇在四川绵阳新华劳教所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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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我叫陆智勇,今年四十六岁,家住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农牧局,原是森林公安民警,于一九九七年元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领导找我谈话:你要法轮功?还是要警察?我把警察服脱下,坚定的说:我要法轮功!单位就停了我的职。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一家人到北京上访,要求还师父清白,告诉政府法轮大法好!结果我被软禁在四川省驻京办事处。一个星期后,黑水县公安来接,我被押回黑水县非法关押三个月。单位下文把我开除森林警察,到企业留用察看一年,到九零四场(毛尔盖地区,海拔3800-4500米,无通信设施,交通极不便)管制奴役劳动。劳动强度和工人一样,工人当时的工资是一千七、八元,而我规定只发三百元的生活费。

二零零一年六月十八日早晨六点,林业公安人员周彬、陈爱国和县局一科警察陈某某来到九零四场我住的地方。周彬说:组织上决定你去学习。我问:到那里?学习什么?时间多久?他说:到绵阳,那里有你们法轮功的人,学习几个月。

当天下午四点钟来到绵阳新华劳教所,我才知自己是被非法劳教一年半。我在劳教所中受尽酷刑折磨;包夹在警察的指使下,罚我站,早晨六点钟起床一直站到晚上十二点;包夹还长期击打我胸部,很多次打得我说不出话,一说话胸部就痛,起床也非常艰难,一动胸部就痛。恶警在短短十几天内就绑我八次,电击从一根电棒升到四根电棒,用狼牙棒打我。包夹与劳教人员强迫我磨厕所,我不从,就被按在尿槽里,等等。

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四日,我离开新华劳教所回到黑水,那天大雪纷飞,“六一零”县公安,单位领导要求我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才能回家和妻子、女儿团聚。我说:我信“真、善、忍”做好人没错!于是他们就把我软禁在招待所,第二天一早又把我押回到九零四场监管劳动,每月六、七佰元钱。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下午,我在黑水县卢花街上被黑水县公安科科长三郎等六名警察绑架到看守所。

二零零五年一月十九日,黑水县公安局把我送到四川新华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

我在新华劳教所非法关押期间,遭受到药物摧残和酷刑折磨。他们在我茶杯里放药,在饭碗里放药,输液时放毒,灌食时放药,对我身体伤害最大,他们使用的迫害方法让受害人有生不如死的感觉。

二零零六年五月二十四日我被六大队五中队(严管中队)送至医院。有一天,俞医生说:陆智勇你感冒了,我们要给你输液。我说:不!我没有病,是你们找借口迫害我!下午姓余的中队长(护士长)和姓荣的护士来强行给我输液,她们说输阿奇霉素。四个包夹把我按在床上,拉着我的手强行给我输液,就这样连续几天输液。输液后,我的腰部无力,酸软,心慌难受,四肢软,蠕动痛,发热,记忆力减退,言行迟缓,晚上睡觉遗精。两个星期后,我被接到六大队三中队,当时我的身体情况是:头晕,视力模糊,身体困乏无力,行走艰难,反应和记忆力下降;大约持续了一个月。那里的劳教人员说:陆智勇的脸色带土色,象死人一样。

二零零七年元月十日左右,我被包夹抬进医院,七个包夹把我按在床上,强行给我穿上约束衣,使我身体和四肢都无法动。包夹把我头部按住,又是姓余的中队长和姓荣的护士把食管插进我的鼻腔,插进我的胃,痛得我泪水直流,呛得我难以忍受。我就背师父的法。

穿上约束衣绑在床上,全身动不了,没有多久全身肌肉发麻,酸痛,心发慌难受,四肢颤抖,整夜痛苦难眠,第二天脸冒出油汗,身体明显消瘦,他们连续几天这样绑着我。加之插到胃里的管子发出异味和异物在体内的折磨,那种痛苦真是让人难以忍受。每天强行给我输三千毫升液。天底下没有共产邪党干不出来的恶毒事,只有人们想不到的。

平时一天灌两次食,有一天晚饭后,余中队长又多给我灌一次食。灌食后,我神智恍惚,眼神无力,痴呆,头脑昏沉,言行迟缓,反应和记忆力更是下降,我机械的行走,走路象走在海绵上。声音嘶哑,喝水就呛,而且持续了很多天。我想:我是修炼人,你人间的东西根本就动不了我,再艰难法轮功学员都会走过去。只是你们的行为太恶,是共产邪党整好人的暴政的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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