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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大法弟子陈文艾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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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三月十四日】四川乐山大法弟子陈文艾,女,六十一岁,因坚持修炼曾被多次绑架,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再次被恶警绑架后,被邪党判刑六年半,关押在四川省简阳女子监狱。监狱将陈文艾迫害致生命垂危时,才于二零零七年底将她放出来。陈文艾出狱不久,于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四日含冤离世。

陈文艾在二零零五年五月最后一次被绑架前,曾写一篇文章讲述她多次遭邪党恶徒迫害的经历,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九日刊登于明慧网,现摘要如下:

我是四川省乐山市的法轮大法弟子陈文艾,女,58岁,于一九九六年喜得大法。得法之前,我患有多种疾病:痔疮、妇科病、脑血管硬化、血小板减少、风湿、心脏病、肩周炎、肠胃病、关节炎、先天性扁桃体肥大等顽疾。经常头痛、头昏;上楼也累得要中途停下来歇几回;脑血管硬化病犯时,躺在床上痛苦得大小便不能自理;体质虚弱,经常感冒,天气一变,还来不及加衣服就生病了;全身疼痛,天一冷骨头及背就痛得不能睡觉,要用电吹风吹热风,边吹边打才能入睡。一身的病痛,使我经常有不想活了的念头,生不如死。

喜得大法之后,我一身的顽疾病痛逐渐消失了,而且整个人的精神面貌也脱胎换骨的变好了:以前为调一级工资(人民币五元)会气得几夜睡不着觉,活得累极了。以前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修炼后一下心里都明白了。现在我心胸开阔了,不再为那些不顺心的事而忧愁,成天乐呵呵的。在家带孙子,从早到晚一点儿不觉得累。我从心底里感受到了法轮大法好!大法使我变成一个身心健康的人,处处替别人着想的人,无私无我先他后我的好人,更好的好人。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法轮功在一夜之间突然开始遭到全面残酷而又疯狂的无理迫害。由此,一直持续的灭绝人性的高压恐怖,给我和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和不幸,现在又使我有家不能归。

二零零一年八月五日,我们全家人刚吃过午饭,乐山市国安分局的吴畏、王爱平和另一个国安女特务、乐山造纸厂保卫科科长何思远和另一保卫科人员绰号叫刘老四,一行五人就闯入我家,问我还在炼法轮功吗?我马上说:“这功法好,我要炼。”于是他们将我强行绑架上车,非法关押到张公桥派出所。第二天,我从派出所走脱,在外流离失所八个月。

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我流离失所在外地等公共汽车时,突然驶来一辆黑色轿车,从轿车上跳下两个男壮汉,我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轿车上冲下来的人绑架上车。当天由乐山市国安分局王爱平等三人把我非法关押进乐山石柱山看守所。关押49天,我绝食九天,血压升高,国安分局的吴畏敲诈了我家里人民币二千元后放我回家。回家后我家的电话被监控,出门就有人跟踪。

二零零三年四月,我单位乐山市中区供销社主任吕平、何顺利到我家,企图骗我去洗脑班,说几天就回来。我丈夫说:“你们叫她去,她就绝食。你们这是逼她死!”他们被揭穿,阴谋没得逞。

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日,我们朋友一行三人一同到乐山市汉阳乡我舅娘家,突然驶来一辆摩托车,车上一男一女自称是汉阳乡政府人员,叫我们到乡政府走一趟,因此把我们非法关押在乐山市青神看守所一整夜。第二天,乐山市国安分局的吴畏、王爱平和乐山市通江派出所的一个女警又将我们非法关押至石柱山看守所,并非法抄了我们三个人的家。我绝食绝水九天抗议这种迫害。在这期间,石柱山看守所所长陈中国伙同杂案男犯强行对我实施了野蛮的插胃管灌食,灌得我口鼻流血。灌食时杂案男犯对我师父说不敬的话,我郑重告诉他们:“你们不了解情况不能乱说,否则遭报应。”结果下午三点晴朗的天空突变,倾盆雷雨从天而降,把乐山市石柱山看守所一颗大树连根拔起,三十个监室的电视被雷击坏,看守所到处进水,打扫清洁把那些杂案犯累了几天。

二零零五年四月四日下午三点左右,我正在乐山街上走,对面突然冲过来二名壮汉,抓住我往一辆早已停放在路边的黑色轿车里塞,这时我抬头看到乐山市国安分局的王爱平和另一个女人站在不远处,原来他们一直在非法跟踪、监视我并早就预谋绑架。就这样我再次被绑架至石柱山看守所非法关押。我绝食绝水一周后,石柱山看守所所长陈中国把我送到8815医院,给我戴上脚镣“输液”,二名看守所里的罪犯监视我,我一动,他们就吼骂我。前后对我输液六次,灌食十多次,我的牙撬松,插胃管灌食插得口鼻出血。他们输的液也不知是什么,“输液”后到我从看守所回家至今,我一直全身浮肿,痛、痒、手脚麻木。

最野蛮残酷的时候,恶警一天就强行灌食3次。因我绝食绝水,看守所的警察又用停电视或没收杂案人员的食品等手段唆使看守所里的罪犯打骂、迫害我,晚上不准我睡觉,我只有坐到天亮。非法关押我十九天后,我上厕所都不能自理了,石柱山看守所以“治疗”的名义将我送到乐山市红会医院继续利用 “输液”的名义进行迫害。当时乐山市国安分局吴畏、王爱平,乐山市检察院、法院“六一零”办公室人员、乐山市中区供销社的何顺利和吕平等人拿出“随传随到”的一张纸,胁迫我签字保证“随传随到”,被我坚决拒绝。绝食绝水十九天后我终于得以回家。

回家五天后,四月1二十八日,乐山市“六一零”办公室人员、乐山市法院人员、乐山市605造纸厂居委会人员一行约六、七人又来我家骚扰,拿出起诉书等胁迫我签字,被我坚决拒绝。他们威胁我不准离家,说他们随时会来并且随时会“传讯”我。我再次被迫离家,流离失所在外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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