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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邪党检察院、法院近年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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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二零零七年一月份,湖北宜昌市检察院院长孙光骏在作所谓新年工作报告中,竟炫耀宜昌市检察院迫害大法弟子的罪行,称“五年来共批捕五件九人,提起公诉六件十人”成绩如何如何等等。

事实上,从九九年到零八年这长达十一年间,宜昌地区检察院,法院不能秉持法律的公正原则,而是助纣为虐,积极帮助邪党迫害好人彻底沦为邪党的得力工具。

如这些年遭宜昌地区检察院,法院迫害的大法学员如下:

大法弟子赵训零二年被判七年。赵训,男,三十多岁,硕士学历,原宜昌三峡开发总公司财务处职工。赵训的同事们都说,他在工作中兢兢业业,细致入微,深得上级领导的赏识。就因为他信仰“真、善、忍”法轮大法,在中共的迫害政策下,单位对他处处刁难,逼他写检查,做任何事都要打报告等等,最后干脆非法起诉、定罪,判了他七年。

大法弟子李丹零二年被判七年。李丹,男,三十多岁,原宜昌葛洲坝基础公司职工。他同样在单位按照“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努力负责,与周围同事关系溶洽,大家对他的评价非常不错。也就因为他信仰“真、善、忍”,在中共的迫害政策下,被原单位及葛洲坝集团公司六一零和国保大队多次非法迫害,最后他被非法起诉、判了七年。他的妈妈郝女士被非法劳教了两年,妻子张戈也于零二年被非法判了五年。

二零零五年底,宜昌市葛洲坝检察院非法起诉两名葛洲坝大法弟子张永红、贺静燕,非法重判她们七年。

二零零五年底,宜昌市检察院,法院非法起诉宜都大法弟子赵举才,并非法重判七年。

二零零七年五月,宜昌市葛洲坝检察院非法起诉两名葛洲坝大法弟子樊长华,并非法重判三年。

二零零八年五月,宜昌市检察院,法院非法起诉宜昌市大法弟子王琼,向燕,详情待查。

二零零八年十月,宜昌市检察院非法起诉大法弟子蒋国芳,刘丹涛,目前尚不知道开庭日期。

宜昌检察院,法院不法人员充当邪党“打手”的角色,助纣为虐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现如今还公开的把迫害大法的事实写入了检察院的年终总结报告中,作为邀功的资本。要知道,这一切都将成为你们将来迫害大法的铁证。

在此,劝告宜昌检察院的工作人员,作为检察院的政府工作人员,执法犯法,枉法的后果,不说你们也是非常明白的。目前国际上有许多调查“中共残酷迫害法轮大法及学员”的国际组织,他们正在收集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大法的恶人的犯罪证据,为将来将他们绳之以法做准备。谁干了迫害大法、枉法判大法学员有罪的,谁将来就一定要承担法律的责任,善恶有报是一定的。

你们难道愿意当江氏集团的替罪羊吗?当前已经有四千七百多万中国人用各种方式在“大纪元”退邪党网页上声明退出了中共邪党、团、队组织,更多的中国人、包括各级共产邪党的官员正在准备随时退出。二零零三年,中国的贵州省平塘县掌布乡河谷风景区,惊现据说是两亿年前的有“中国共产党亡”的天然藏字石,而且还称之为“国宝”。你们有兴趣可以自己可以在google网或新华网上搜索“藏字石”看一看。

请你们一定要三思,停止迫害法轮大法及学员,为自己的将来多作打算。

宜昌地区参与迫害的检察院(区号:0717):

宜昌市检察院地址:胜利四路42号 邮编443000
宜昌市葛洲坝工区检察院地址:清波路17号 邮编443002
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珍珠路 邮编443000
西陵区检察院电话:6753650 \6775603

宜昌市检察院邪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光骏
邪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仁义
邪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孟鸣
邪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覃卫
邪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伍学文
邪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志平
邪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银桥
检察长信箱:ycsjcy@tom.com
宜昌市市检察院政治部、监察处电话:0717-6470832或6470866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6470818

葛洲坝检察院:
处长雷慧斌 办6714484、家6722210、13907209678
副处长范江笛 办6711865、家6720928、13972578588
主任魏勇 办6712097、家6726128、13972601323

宜昌市葛洲坝检察处 :
处长办:6774484
副处长:6711865
办公室:6712097
批捕科:67111875
起诉科:6714485
举报中心:6714818

葛洲坝法庭:
庭长办公室:6713294 6713280 6713293
办公室: 6713290
经济审判科:6713295
民事审判科:6713296
刑事审判科:6713297
立案科:6713299
执行科:6714138
值班室:6791911

西陵区检察院:办(地址:办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443001)

范启敬:办6753650、宅6768519、小灵通8538899、13507246338
张家平:办6749583、宅6737163、13607209133
张强:办6753316、宅6775597、13339785308
杜恩铜:办6731045、宅 6734972、小灵通8543699、13032736888
赵曙光:办6749935、宅 6777922、13607209155
徐风暴:办6749867、宅 6440048
黄海: 办6741401、宅 6776569、13197349988
宁焰:办 办6741401、小灵通 8350519
吴中发:办6745510、宅 6732855
王勇:办6743978、宅 6770192
叶光国:办6746229、宅 6736659)
吴祖泉:办6746229、宅 6742899
聂莱:办6741400、宅 6743920
原琦:办6741400、宅 6773675
谭路路:办6741401、宅 6777591
张荀: 6741401、13997687987
吴波:办 6731140、宅 6753778
彭颂东:办6743239、宅 6735730

各检察员办公室电话:
6731140、6773727、6745539、6772000、6730952、6770120、6741400

伍家岗区检察院:
秦长友 检察长
王路 副检察长、
周发新 副检察长
熊书富 主任科员
雷迅 反贪局局长
王思坤 检察员
郑学俊 侦查监督科科长
牟自新 公诉科科长
王艳 检察员
王荣 干部教育科副科长
饶智东 检察员
李若 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
李爱华 检察技术科科长
李冀苏 检察员
周山河 反贪局副局长
闵先军 渎职侵权检察科科长
杨胜 检察员
伍家岗检察院:联系电话:0717-6370986 举报电话:0717-6352000 Email:hbycwjjcy@sina.com

伍家岗区法院:
李鸣 院长
晏征 党组成员、副院长
王金田 副书记、纪检组长
许先明 党组成员、副院长
何之华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何庆尧 审判员
董友元 审判员
谭必荣 立案庭庭长
刘运成 审判员
刘亦兵 刑事审判庭庭长
朱俊 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李莉 立案庭副庭长
尚峻松 男 民一庭庭长
黎琼 民一庭副庭长
李萍 司法警察大队教导员
宋亮 民二庭庭长
刘益龙 民二庭副庭长
宋德军 审判员
闫刚 执行庭庭长
罗华 执行庭副庭长
侯光林 执行庭副庭长

赵秀祥 政治处主任
马德刚 审判员
杨宗媛 审判员
张宏梅 副院长
张勤 司法鉴定科科长
胡年萍 执行庭工作人员
朱莹 会计
袁理 立案庭工作人员
郑丹 执行庭工作人员
伍家岗法院:联系方式电话: 0717-6357568

宜昌中院人员:
裴缜 党组成员、书记
秦大常 副院长
汪家乾 副院长
李兰芳 副院长
张士勇 立案庭庭长
陈德祥 办公室主任
叶德武 副院长
陈月生 纪检组长
张玲 政治部主任
武桂春 审判员
谭国虎 办公室副主任
雷文 办公室副主任
朱世全 审判员
陈三红 审委会专职委员
罗江鄂 办公室主任科员
李建敏 办公室主任科员

中院各部门联系电话:
立案庭 6341798 6341652 办公室 6341605 6341090
民一庭 6341865 6343520 政治部 6331671 6341069
民二庭 6342978 6341757 监察室 6341468
民三庭 6341005 法警队 6341009 6341013
刑一庭 6341011 司法技术处 6334751
刑二庭 6344187 6341868 司法行政处 6343431
行政庭 6342786 6341725 老干部科 6341858
赔偿办 6341907
审监庭 6334791 6341003
执行庭 6341356 6341017

中院办:6341798
民一庭:6341868
民二庭:6341096
民三庭:6341005
立案:6341652
刑一:6341001
刑二:6341868
行政庭:6341907
审监庭:6341003
执行庭:6341895
纪检庭:634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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