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到十二月间,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非法审判了十二名大法弟子,非法判王海洋四年,董明芬三年,郭淑珍七年,王耀君待查,刘俊忠十年,王俊红十年,于占鸿九年,田小玄八年,姜杰七年,孟宪国七年、王亚荣七年,田成军五年,蒋贵福四年,其中有四名是六十岁的老年妇女。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非法判大法弟子李明艳十一年,李燕群十年。十二月份,辽宁省沈北新区法院非法判大法弟子王素梅十年,奚常海十一年,孙玉书八年,霍德福六年。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河北省邢台市桥东法院非法审判七名大法弟子,非法判钱晚云八年,王金山八年,张志红六年,武三百四年,田淑珍三年,郝步申三年,尹顺峰三年。
为什么在奥运结束后大法弟子没有被释放?是不是我们放松了讲真相,或者真相讲的不够清楚。我觉的身边的很多同修,包括我,随着奥运的结束,对因为奥运被绑架的大法弟子的关注降低了。国内大法弟子应该从这种被非法重判中总结教训,被重判的同修有的被认为是负责人,那么是不是我们应该看一下我们是否真正的达到了遍地开花?还是形式上是,但是实际上还不能完全独立,互相之间保持太多的联系呢?如果我们真正的整体提高,不是通过在法上修炼、提高,而是靠个别学员的影响力,那么旧势力也一定钻这个空子,利用来破坏你对大法的坚定,理由是让你从法中真正的独立起来,去掉依赖心等执着。
我们的正常状态应该是,只要迫害还存在,我们的讲真相就不应该停止,而且不应该在奥运的前后有什么分别。现在国内的大法弟子对于营救同修非常迫切,海外的大法弟子对于这些迫害的揭露只停留在个别的案例上,没有综合的去看这场奥运对大法弟子的伤害。希望海外大法弟子也把邪党目前对大陆大法弟子的这些非法审判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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