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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法院非法庭审赵湛波、陈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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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法院非法庭审赵湛波、陈新野两位法轮功修炼者,非法庭审于下午四点三十分结束,当庭没有宣判结果。江天勇等律师当庭为大法弟子做无罪辩护。

法庭上,赵湛波、陈新野看上去都显得很消瘦。参与非法庭审的邪党公检法人员有: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公诉人杜岚、沈阳市皇姑区法院林风雷等三法官、沈阳市邪党市委党校的一名陪审员、法警(若干名轮换)。

赵湛波、陈新野二人的家属聘请了北京和本地的三位律师为其做公正辩护,律师经过会见当事人和阅读全部案卷,对两名当事人认真调查后,一致认定作为当事人的法轮功修炼者,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法规,当庭为其做无罪辩护。

在历时六个多小时的非法庭审中,法官林风雷迫于压力,曾限制第一辩护律师江天勇的辩护时间,双方辩论激烈,曾被迫两次休庭。在江律师掷地有声、振聋发聩的辩护过程中,市委邪党校的陪审员对法官们说:这是在给我们上课呀!

赵湛波、陈新野在非法庭审中陈述,市公安局曾在沈阳高登酒店刑讯逼供,而公诉人的所谓“证据”,有一千多张是空白光盘。江天勇律师提请检察院就此事进行调查。

皇姑区法院仅允许两名家属和指定的辩护律师到庭,拒绝亲友及其他律师到庭旁听。

同日开庭的另有五位当事人,皇姑区法院人员对这五位当事人的家属挑拨说:今天的法轮功太多了,每人只允许一位家属到庭旁听,导致这些家属对法轮功学员亲友有不满情绪。这正是邪党挑动群众斗群众,“九评”中提到的邪党九大邪基因中,“煽”的基因的充份体现。

在此正告迫害大法弟子的所有参与者,请立即停止迫害,将功补罪。尽快释放已冤狱八个多月的赵湛波、陈新野。正所谓“一时强弱在于力,千秋胜负在于理”。



后续消息:陈新野在二零零八年这次(第一次)被绑架时使用的手机号多年后一直在用,有消息说,是辽宁省公安厅不让他们换。

相关责任单位电话:
皇姑区法院:
地址:皇姑区珠江街172号 邮编110031  
电话024-86863333
刑一庭:
姜玉红024-26219977
李丽、曲大志024-26219969
金军024-26219567
林风雷、吕晓辉、王蕊024-26219568

刑二庭:
徐佰梅 郑浩024-26219562
段雷024-26219797

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
地址:皇姑区华山路45号 邮编:110031
电话:024-86413083

沈阳市皇姑公安分局
地址:华山路232号 邮编:110036 电话:024-864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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