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 |
尊敬的师父好!同修们好!
我出生在五十年代。一岁就没了父亲,没有文化的母亲为了养家糊口,总是天没亮就出去工作,天黑了才回来。看到别人家的孩子有父母的百般呵护,我心里真是羡慕至极。
到了上学的年龄了,又赶上“文化大革命”。我上学上到初中。可是,十年的学业却被“文革”给荒废了,我基本上就没学到多少东西。初中刚毕业,我就被要求“上山下乡”,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在那个“广阔的天地”,我一个刚刚二十岁的单纯、无助的女孩,被人夺走了少女最宝贵的东西。我承受多次人工流产的痛苦,以致我的身体极度虚弱,各种疾病也相继而来。因此,我不得不接受了一个令我无法容忍的痛苦婚姻。
婚后,我想要孩子却成为奢望,因为“习惯性流产”保不住孩子。后来,我寻医问药、卧床保胎,剖腹取子,千辛万苦的才得一孩子。在孩子四周岁后,我解除了痛苦的婚姻。然而,被我视为精神依托的孩子却被夺走。从此,我与孩子咫尺天涯,不许相见。此时我的身体就更加不好,最后连吃药都过敏。当时的我,真是满腹苦水无人理,一身疾病自己扛。
恰在此时,我有幸得法了!从此我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义,心胸也变的开阔起来,同时也摆脱了疾病带给我的困苦,我的肾病、贫血、关节炎、习惯性扁桃体发炎、肠粘连等疾病一扫而光,浑身充满了力量。我真切的感受到:修炼法轮大法是我最大的幸福。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邪党开始疯狂的迫害大法。我作为大法徒,义不容辞的踏上去北京证实大法的路。在走过来的九年中,我经历了许多艰难险阻和风风雨雨。在这过程中,许多同修都遭到很大程度的迫害,甚至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我所受到的迫害却很小。
我悟到:作为大法中的一个弟子,不仅要做好“三件事”,而且在做的过程中“最大限度的符合常人状态”(《新加坡法会讲法》)去修;“顺其自然”; “无所求而自得”。总而言之:听师父的话才是最安全的。下面,我想借几个自己所经历过的小故事,進一步谈谈在修炼中的体悟。以此和大家切磋、交流。由于自己的境界有限,如有不妥之处,恳请大家给予指正。
对“最大符合常人状态去修”的认识
在那个邪恶的狂风暴雨来临之前,我们在法会上看了师父一九九九年五月八日在《新西兰法会讲法》的录像。当我看到师父说:“我讲了最大符合常人状态去修,包含的涵义很广。”当时我感到真是如雷贯耳。师父的话仿佛就是对我说的,法理一下就溶進了我的脑海中。我知道了以后在日常生活中,自己应该如何去“最大符合常人状态”的具体内涵。在以后的修炼路上,我处理事情时,就会自觉的站到旁观者的角度去看看这是不是“最大限度的符合”了常人的状态。
比如:我工作的场所是公众性质的。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后,我先后去北京四次。我既想要有充份的时间去证实法,又想要不影响工作,又想要领导和同事能支持与理解我,当时看来是不可能的。为了不让别人有借口来指责大法弟子的行为和迫害我,我就采用“符合常人状态”的做法――“停薪留职”。
办妥后,我就毅然离开单位。这样做,虽然我个人有经济损失,但是,我没有因为去北京而给单位造成损失。所以,在“上面”的压力面前,单位领导不仅有充份的理由为单位开脱,并且还为我说了许多好话,也因此而保护了我。如此一来,我既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别人也没有为我的事而造业。我也避免了很多麻烦。
再比如:我做资料的地方是个居民区,邻居们喜欢有事没事都聚在路口管事、闲谈,也喜欢互相走动、串门。为了避免被查户口、为了避免邻居多事、为了安全起见,我们对外宣称:这是民房,家人偶尔来住。
这样一说,如果这一家的用水用电量过大、或家里有响声不断、或人员進出频繁等等异常现象,那就不“符合常人状态”了。为此,我不仅在用水用电方面尽量节约,而且,家里的亮光、声音我非常注意去控制。如果晚上要用电灯,无论再热我也会遮掩门窗。我生活非常简单,吃不吃饭都无所谓,做资料期间基本不出门。不仅如此,我还在每次工作结束后,总是把用过的东西全部处理到“符合常人状态”才休息。家人偶尔过来,也看不到有资料点运行的痕迹。来往人员也只是一个同修一周一次的来送取东西。
由于比较“符合常人状态”,所以,在几次普查户口时有人敲门,邻居就主动告诉:“这家没人住”,直接就把来人支走了,爱管事的邻居无意中还做了好事。因此,我们资料点一直平稳度过四、五年,直到后来同修在别处被绑架,资料点才改变了状况。因为我平时的行为比较注意“符合常人状态”,这是符合了大法的法理,所以才比较安全。
“顺其自然、悟在其中”
一九九九年九月底,正赶上邪党的所谓“五十年大庆”,街面岗哨密布,盘查严格,在街面上行走都有随时被抓的可能。旅馆里被要求拒绝法轮功人员入住。
一贯路盲、不爱出头管事的我,遇到这阵式真是不知所措。初上北京,师父被诬陷、大法被攻击、同修被迫害,千头万绪,只知道有很多事要做,却又不知该如何去做,心里非常茫然和痛苦。
我与一同修找过几家旅馆,都是因为我们的身份而不许我们入住。深夜了,我们还是漫无目标的走在街上。月夜下,我们都已筋疲力尽。我的脚走出了血泡。就在这般艰难的时刻,突然传来一句亲切的问候:“你们要住旅馆吗?”我们迫不及待,“要!”知道这一定是师父法身的安排。二话没说,我们被带進旅馆并且顺利办了入住手续,服务员带我们進了挺不错的房间,然后我们洗澡入睡。一觉醒来,我们都很高兴,发现:旅馆离天安门很近,出入非常方便;房间干净便宜,每人二十元/天。这是求之不得的好处。我们是“无求而自得”啦。突然,我被手上的钥匙坠给惊呆了:分明在那有机玻璃内,一面有“顺其自然”,另一面有“悟在其中”八个醒目文字!
顿时,我内心感慨万千,无以言表的感激师父对弟子的教化之恩!由此我自己悟到:
一、师父给每个弟子安排的路都是不同的,没有模式,没有榜样。要以法为师,真修、实修。
二、修炼人所遇到的一切都不是偶然的,要一切“顺其自然”。我告诉自己:即使别人认为是再好的事,如果没有让我碰到,就不要去有为或强为;即使别人认为是危险的、劳而无功的事,只要我碰到了,也应该全力以赴去为之。
三、行动的有为或有所不为都要用大法去衡量,因为“悟在其中”。而不能用人心去考量。
心正挨打不痛,行恶者遭报
我去北京上访没有被抓过,即使闯進信访办,不是被人带出来,就是被拒绝接见。没有办法,为了能说事,二零零零年我直接就去天安门广场打横幅、喊口号。结果就被绑架。在北京填了上访表,然后被非法拘禁。几天后被户口辖区办事人员接回,被非法拘留十几天。
在被拘留期间,由于我和同修们坚持学法炼功,恶警就怂恿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小偷)来打我们。
一天,那女孩在我学法炼功时来阻止我,见我不从,她就拿鞋子打我、拿盆子砸我、拿扫把抽我,对我又打又骂。当时我心很正,也很平静。结果她打我打累了,我却一点也不疼。而她却当时遭报:只见她哭着直喊头痛、心口疼。她还就看着我在哭。当时我心里没有气,只有慈悲。我拿毛巾、打水,就象对自己女儿一样帮她洗洗脸,然后哄劝她:“你看你现在哭成这样,你怎么不想想,我们都是在做好人的,又没有惹你什么事,你怎么能打我们?况且,我比你妈妈还大,你怎么能打呢?你知错了吧?以后可不要这样了。”她哭着点头答应。可是比我后出来的人告诉我说:“后来她的嘴歪掉了”。“善恶有报”是天理,这女孩造业遭报,实际是被邪党害的。
神奇体验-雨不湿衣
过去,我是受邪党无神论毒害很重的人,能走入大法中修炼,初期的很大成份是因为身体不好和对师父的感恩戴德,缺乏对修炼的理解和认识。初上北京,我是带着很重的情和人心去的。师父就针对我这个状态给我点化和启悟:
那天,我和一同修早晨出门,在回来的路途中天空突然下起了小雨。途经商店时,同修要买伞,我说:“不买,也许马上就不下了。”
雨越下越大,同修又要买雨具,我说,快到“家”了,别买吧。终于到“家”了,同修忙着换衣服、擦头发。突然,她很奇怪:“你的身上怎么没有湿呢?”我说:“我们不是一样吗?”她拿我的手摸摸她,又摸摸我。真是不一样!我惊呆了:我俩一直是并肩走在一起的,雨不湿衣,如果不是亲自的神奇体验,我是难以相信的。
我欢喜心起来了,又去雨中转一圈回来,结果却被雨淋了个透湿。
这件事对我的思想冲击很大。由此更加理解了师父所讲 “无求而自得”(《悉尼法会讲法》)、“越求越没有”(《转法轮》〈第二讲〉)的法理。通过这件事,我领悟到了:修炼是严肃的。
蒙难中结善缘
修炼以后,我压根就没有再婚的想法。别人有介绍我就一概回绝。一九九九年六月底,我朋友微(化名)多次提到要我见一见耀(化名,现在是我丈夫),我总是拒绝,但是微仍然劝我见面。因此我想:为什么会这样?他会不会是被这样安排来得法的呀?为此,我就同意见面了。心想,如果他与大法有缘,我就向他洪法,否则,我再当面回绝他不迟。
因此,当我们见面后,我就开门见山的坦诚告诉他:微是好意撮合我们,但是我已经习惯了独身的生活,不太想有什么改变;我是修炼人,对生活的态度与一般人有差别,如果对方不能理解,不能接受,家庭可能不会很和谐。我又是一个婚姻的失败者,因此我没有信心再婚。
耀很理解我的话,就问我大法是怎么回事。我就开始向他洪法。临走时,我借给他一本《转法轮》,叮嘱他要抓紧看完。能不能修炼,要看缘份。
第二次见面时,他说《转法轮》已经看完了。他说大法很好,要求很高,他修不了。我说,那就随缘吧。我请他帮我抄写几本大法书,他也愉快的答应了。我们都很坦诚,说好了我们只做普通朋友。
不料,邪党突然对大法开始镇压。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我们在省政府上访,结果被绑架强迫看诬蔑师父和大法的电视新闻。
晚上刚到家,我就接到耀的电话。他说他看到新闻了,很担心我。我本来就是在强忍着泪水,经他一提,我一下就哭出声来:“我们连普通朋友也别做了,我不想连累你……。”他说:“我知道你是好人,这个时候我更想应该关心你、帮助你。”他的正念,让我心里很安慰。紧接着,我就是一次次去北京上访,他主动提出要帮我处理一些事务,并且一次次为我送行。
在最后一次,我去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被绑架。回来时他一见我就流泪了。他说:“我在梦里见你被抓,挨打了,我在梦里哭醒了。”他说他要照顾我,保护我。他要和我结婚。我说:“你要结婚也别找我,因为我有很多不足和毛病,再说现在的形势这么恶劣,我也不想连累你。”我越是这么说,他越是很坚定。
此时,我又想起师父“顺其自然”、 “最大符合常人状态”的法理。但是,我也悟不明白:这究竟是偶然还是缘份?我一再拒绝究竟是有为还是无为?我决定“顺其自然”,听从师父的安排。
于是,我就给他出个难题:“我不出面,你去我们单位开申请结婚的介绍信(按说这是不可能办到的),如果你能办成,就说明我们应该结婚的,如果办不成,可能就不该结婚。”结果奇迹出现了:在干扰面前,他不但办成了,而且还堂堂正正的宣传我作为大法弟子的好,这就是他要和我结婚的充份理由。我们终于结婚了。
婚后,他理解我,支持我,关心我。而他却又很敬重我。在许多次危难来临时,他都挡在我的前面保护着我。我长期流离失所,我不仅顾不到家,而且还有许多事务都要他去帮我办理。我很内疚没能减轻他的负担,而他却说他现在是最幸福的。
我们的婚姻也是经得起考验的。有一次,一同修被绑架,在被迫害到承受不了的情况下把我供出来了。因此,刑警队到处抓我,抓我不成就逼我丈夫协助他们,还用工作来威胁他。当时他压力很大:自己是失业人员,年岁半百的人了,没有什么专业特长,又要养家糊口,他真是很需要这份工作。我理解他的苦衷,就写信告诉他:如果实在承受不了这个巨大的压力,你可以选择和我离婚,我不会怪你。但是无论如何请你不要对不起大法和大法弟子。我希望婚姻稳定,但是不能够为难你。他却一狠心:我宁愿失去工作,也不要失去你!结果,他心念一正,结果反而什么也没有失去。
我现在的婚姻是个善缘,也是个奇迹。我明白这奇迹的出现,是为我的修炼能提高而来的。在保护妻子的同时,他为大法做了一些善事,积了大德。况且,他了解真相后又退了邪党,有了美好的未来。我们既符合着常人的状态,又能圆容着大法。
我们夫妻虽然感情很好,却超脱了人身的欲望。我们纯净的象孩子一般。婚姻非但没有成为我修炼的阻力,反而给我洪法、证实法提供有利的环境。
话说到此,我想顺便与同修交流一下:有同修把婚姻、男女视为雷区。我说其实不然。我悟到:婚姻问题、男女问题的本身并不是问题,而是人心的问题。有同修不敢结婚,不敢接触异性,其实是不敢面对自己这执著心,不敢修去自己这执著心。其实,婚姻问题正如师父讲的“吃肉问题”一样,师父说:“吃肉不吃肉本身不是目地,去掉那个执著心才是关键所在。”(《转法轮》〈第七讲〉)师父还说:“不让吃肉本身不是目地,目地是不让你有这种执著心。如果在不能吃肉这段时间里,你把这个执著心去掉了,以后可能又能够吃肉了,闻起来不腥了,吃起来也不那么难吃了,这个时候你就吃,没有关系。”(《转法轮》〈第七讲〉)
由于自己修炼的层次与境界有限,表达的也不尽心意。所有,如有不妥之处,希望同修指正。最后,祝大家以法为师,共同精進!
谢谢师父!谢谢大家!
(明慧网第五届中国大陆大法弟子修炼心得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