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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恶党迫害良善者终招天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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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五日】辽宁省法库县三面船镇三台子村四组村民王长清,一组村民侯作春,二零零一年前后分别担任非法监控法轮功学员的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带领二十来人对本村李春贵、张得顺、王树荣等大法弟子进行严密监控,投靠恶党为迫害卖力。

时任三台子村书记朱殿宏,为奖励王长清,私下为王空报义务功上万元。然而自古以来善恶有报的天理每时每刻都在衡定着每一个人,特别是对法轮功的迫害,所犯的是迫害佛法的大罪。二零零二年王长清在地里干活,被人用刀扎死。二零零三年,侯作春酒后暴死。事后明白真相的村民都说这是迫害那些老实善良人(指法轮功学员)的报应。

中共邪党非法迫害法轮功以来,许多中共的各级官员,利用职务之便吃、喝、贪、占,最后把这些账目都放在法轮功学员身上,作为对法轮功学员的罚款。在农村如果法轮功学员实在没钱交罚款他们就堂而皇之的把这笔债,放在全村的农民负担上,既让农民吃了亏,又可挑拨老百姓怨恨法轮功和法轮功学员。当然大多数人都心知肚明,只是敢怒不敢言。可是就有人善恶不分与恶党为伍歪曲怨恨法轮功学员,助纣为虐,从而犯下迫害大法的罪。

辽宁省法库县三面船镇三台子村书记朱殿宏,假借找法轮功学员为名,携妻儿全家去旅游花销几万元全部落在本村四位法轮功学员身上,实在榨不出钱来,就落在农民负担上。可是三组村民王泽华却昧着良心大肆宣说,炼法轮功的人把三台子村民坑坏了,歪曲事实,诬陷法轮功学员,扬言迫害大法。事后不到三个月,王泽华的儿子徐少清骑摩托车撞死。

我们在此奉劝广大民众,在这历史的关键时刻一定要明辨是非,投靠恶党迫害佛法不但会害了自己还会祸及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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