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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恶党学贪 学大法变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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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一月十三日】在当今的大陆社会,流行着这样一句口头禅:十个职工九个贼,一个不偷没机会。当然,要说一个好人没有,那是不可能的,但是,这充份说明了中国社会的现状和人们对其的看法。特别是那些干部,不论是我们的亲戚朋友还是单位的领导,我们可以看看,有几个能够廉洁自守的。他们在台上时,都是高喊廉洁奉公,一旦出现问题,动辄都是几百万、上千万,甚至更多。

最近,我们这一个刚从乡里提拔的副县长出事了,不是纪检部门查出的,而是虐待老婆被老婆举报的,查出贪污一千多万,和其它的不轨行为。

为什么会这样呢?究其原因,就是共产邪党造成的。

一九八六年,我刚刚从学校走入社会不久,由于儿时父母的教育,在社会中还能做一个较好的人,对于别人的贪污腐败,很反感,但同时有很强的妒嫉心。在我主持一个部门工作的时候,能够主动拒绝贿赂,但那时的出发点是为了自己更长远的发展,目的还是自私的。

有一次,一个基层部门的业务人员把五十元钱往桌上一扔,说是就算中午请吃饭了,就跑了。没办法,我只好把这钱交给了单位的办公室,同时告诉主任:不要把这事告诉别人。目的是和我的前任搞好关系,也不想让周围的人妒嫉我。可是,被党文化污染的主任把这事写在了黑板报上,作为好人好事“表扬”了,说是党教育的好。一下子周围的人就另眼看我了,我感到了被孤立。就这样,再有类似的事,我便不敢再交给单位了。

后来,和主管局长(局党组成员)一块到南方出差,同去的还有一位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出差费用我管账。那位部门负责人为了讨好局长,就用单位的出差费用,为局长大量购物。而我也不便得罪局长,只好接票报销,那一趟出差,花了几万的费用。噢!原来局长讲的和做的不一样啊!那一次出差,我便学会了贪污,第一次用公款给自己买了一只手表,花了一百元钱。

还有一次到北京出差,同去的一位同事是一个县委书记的老婆,那个县的县委办公室主任也一同前往。在购物时,那个同事家的吃饭碗都是那个办公室主任给买的。

后来,这个书记一直被提拔到正厅级,副省级退休,安然无恙。当然他家里很富裕,他孩子也都很富裕。

在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和那个县的一个干部闲聊,得知那个书记在县里任职期间,其母得病,光礼钱就收了几百万。

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又没有对正法的信仰,你说我们中国的职工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一九九六年,我有幸得遇法轮大法,知道了做人的根本道理,已经泯灭的道德开始了复苏。

得法不久,我一个人到省会郑州出差处理业务,当时正好有一件私事也要处理,我就为私事请人吃饭,花了七百五十元钱,开具发票,准备顺便报销,这在当时的单位,再正常不过了。其实在请人吃饭以前就想报销,要不,也花不了那么多的钱。我一想:不对啊,我修大法了,做人得符合真善忍啊!我就把开好的发票销毁了。当天,大法的神奇便在我身上体现了:大法师父开始给我净化身体,净化结束以后,一身轻松。从那以后,我知道了大法的超常与真实,开始了真正的修心向善,不要说公款,连遗失在路上的钱我也不捡了,真正的做到了路不拾遗,购物多找的零钱,我都主动退还。

有一次,我和几个职工一同出差,在买车票时,售票员多找了几十元钱,我说:“售票员,你把钱找错了。” “没错,没错。”她还以为我给她要钱呢?“你多找钱了。”我告诉她。“噢!”她连忙说谢谢。我们单位的职工说:“你看人家修大法的,真好!”

跟恶党学贪,学大法变廉,这在我们单位都是有目共睹的。

也有的人说:我不学大法也能做到。是啊,是有这样的好人;但是,大法,能够真正的使人出淤泥而不染。

在我们刚学大法不久,一天晚上,一个老大妈学员来到炼功点说:“刚才路上没人,我捡到五十元钱,也找不到人,用来买炼功音乐磁带吧。”她把钱交给辅导员。辅导员说:“不行,不行。买磁带得用我们自己的钱。”他把钱又推了回去。第二天,我们看到在她捡到钱的路边树上,钉着一个纸条,上写:“在此外拾到五十元钱,请失主前来认领。联系电话:……”

为什么学大法的人都能做到这一点呢?因为法轮大法是教人向善的正法,“真善忍”是做人的根本。只要你能够真正的按照法轮大法所教导的法理去做一个好人,你就能亲身体验到大法的超常与神奇。

希望大家能够明白真相,因为能够明白真相就是一种善行,这种善行就会给你带来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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