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市集体炼功遭绑架事件与同修切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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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月四日】九月二十二日凌晨五点多,襄樊有多位大法弟子聚集在襄樊市人民广场炼功,遭到赶来的当地公安的驱散和绑架,多名大法学员遭公安恶警绑架,有三位男同修已被送到湖北沙洋劳教所。

事情是这样的,襄樊市有一位同修在参加集体学法时和同修切磋,只保持这样的状态学法做三件事还不够,应该走出去证实法,出去集体炼功。有同修不同意他的看法,和他探讨,他就不高兴,甚至要撵同修走,不让同修再到他家参加学法。紧接着,他就只身一人去人民广场炼功,没过两天便遭到公安的绑架。公检法的人都聚齐了,说要判他十一年,但一检查他身体严重不合格,就让他回家了。然后这位同修又出去炼功,坚持有几天了,有学员就陆续跟出来一起炼功。这时候有几个学员就和其他学员切磋,应该走出来证实法了,师父曾说过终究有一天还要出去炼功的,要把这个大环境正过来等等。有学员提出说现在最应该做的是救度众生,现在每天做好三件事难道不可以吗?他们就说光这样做还够,不能提高甚至说不出来炼功就不能圆满,那位首先出来炼功的同修多次说,师父说要我们证实法,而且也炼了一些天了,有什么事啊?就这样加入的人越来越多,到九月二十二日那天已有二十多位同修参加集体炼功,前后历时一个月。

九月二十二日那天,恶警一开始让学员坐下不要动,学员开始发正念,他们就往学员脸上眼睛喷东西,使学员睁不开眼睛,眼睛会很疼,整个脸都会疼,有学员不配合恶警的话,就没有被喷上那东西,及时走脱了。然后开始绑架学员,学员有的跟他们讲真相,有的喊“法轮大法好”,路上很多行人围观,“哇,法轮功又出来了”。

被抓的学员,恶警都又去抄家,有的就拿着学员的钥匙,在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非法开门抄家,也有的直接就是撬开门锁,破门而入,被劳教的学员,有的是刚被劳教回来不久,有的只身一人在此地工作。对于整个事情,笔者有如下观点:

第一,公开出去炼功是正念证实法的行为,争取一个公开合法的炼功环境,同时有力的震慑了邪恶,此举也是它们想不到的。起到了一定的正面作用。

第二,个人对证实法的认识、观点以及行为,不能够强加于其他学员、鼓动其他学员甚至有过激的语言:不出去炼功就不能提高、不能圆满,这是不对的,严重的不符合法的行为。以至于有的学员走脱再碰到后,和本人切磋,你为什么要出去炼功,本人竟答不上来。这样看来,此举是不是有点大帮哄,修炼是严肃的,大帮哄能圆满吗?这样的经历教训我们已经经过不少了。当然也有学员认识的很明确,觉的这一步是该这样走了。

第三,此次出去参加集体炼功的,有几位是做资料的同修,被绑架后,由于没有提前转移,那屋里的设备自然也都被恶警抢走,其损失也是不小。更主要的,由于此次事件学员被绑架,资料点的损失造成各自负责的资料中断,乃至一时半刻都不好解决。师父在近几次的讲法中不断的说当前最大的事情就是救人。尽管今年大多同修都受到奥运和预言的干扰。但归正思想后,认识到我们要走的最后的路还是要按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救度众生中稳步的走下去,不受内部、外部的干扰。虽说此举也能起到一定的证实法的作用,但对接下来继续要开展的救度众生的工作带来不小的损失。从这个角度上来讲,此举有些不够理性,最起码对于那几位资料点负责人来讲是这样。炼功事件所产生的影响总的来说,笔者认为弊大于利。

当然,由于师尊的呵护和同修的正念正行使的大多学员都安全返回,但还是有三位同修被非法送到湖北沙洋劳教所,其中有一位是才回来半年的同修。还有两位被非法关在本市第二看守所。所以请同修以后做事要以法为大,以救度众生的事情为大,三思而后行。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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