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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任丘市马开华家人的控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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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被控告人:河北省任丘市公安局出岸镇派出所所长任月峰

控告人:河北省任丘市出岸镇北曹口一村村民 王凤菊

请求事项:

1)依法追究任月锋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2)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赔偿我们的一切经济及精神损失。

案由:

我丈夫马开华,53岁,为人忠诚憨厚,是本村有名的好人,是个法轮功修炼者,他是一名专业装潢技师,他承揽装修的房子,价格低廉,质量上乘,方圆几十里地有口皆碑。在奥运期间,却遭到出岸派出所所长任月峰等多名警察的残酷迫害

2008年8月7日下午,一公安便衣,以装修房屋为由,来到我家中,当确认是马开华家后,当即打电话,随后任丘出岸派出所所长任月锋带着三名警察来到我家强行抄家,没有出示任何法律手续,把家翻了个乱七八糟,抢劫走MP3一个。

8月8日半夜,任丘出岸派出所所长任月峰带领50多名警察包围了我家,翻墙闯入室内,上到房上,我丈夫马开华天热在房上睡觉,五、六名警察用电棍猛击他的头部、胸部,用高压电棍电全身,随后警察把马开华从几米高的房上踢下,我丈夫当即昏死过去。人已昏死了过去,警察还给马开华戴上手铐,手铐都卡到肉里去了。然后把我丈夫扔到警车上。

后半夜2点左右,警察把马开华送到任丘市法医医院,经CT检查显示为:“右颞硬膜外血肿;左颞硬膜下血肿;右颞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同时右耳廓处断裂,耳道流血不止,因伤势非常严重,法医医院拒收。

凌晨4点左右,出岸镇政府刘副书记同北曹口村书记和两名警察开着车来到我家,把我带到了任丘市公安局,然后把我又带到华北油田总医院,看到走廊里站着十几名警察,医生正在抢救马开华,右耳廓断裂处竟缝合了十几针!右耳几乎被打掉,我丈夫仍处于昏死状态,医生通知我:马开华病危,并让我在病危通知书上签了字。经医生抢救,我丈夫于8月8日晚8点才渐渐苏醒,昏死长达18个小时。

总医院CT检查显示为:右颞硬膜外血肿;左颞硬膜下血肿;右颞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重度脑挫裂伤,多发软组织伤;同时右锁骨骨折,T9压缩骨折。 身体多处青紫淤血,多处烧灼伤和击打伤,真是惨不忍睹!警察威胁我们不许向外说出任何消息。

十五天后,我丈夫的伤势还没有明显的好转,医院就催促交医药费,由于我们交不起治疗费用,派出所又不给承担,没办法,8月22日办理了出院手续。 回到家中,我丈夫的伤势依然严重,生活不能自理,没钱继续治疗,我到出岸派出所要求给予误工赔偿被拒绝。

我丈夫之所以遭如此残暴迫害,我们之所以遭警察土匪般抄家,通过近日走了几个部门上告得知,只因奥运前全国自上而下针对法轮功迫害有统一行动,先是制造谣言,把法轮功视为敌对势力,之后对各级政府官员下死命令,只要发现本地所辖出现法轮功上北京等,就地免职,所以各地官员为保全自己,出卖良知、一味地执行上级口头指令,认为上边定了性了,就是打死也不犯法,所以只要沾法轮功边,哪怕早不炼了,都不放过,被劳教、判刑、送洗脑班,我们这儿几乎无人逃过监控、骚扰、拘役、罚款、劳教甚至判刑等不同程度的迫害。

我丈夫修炼法轮功“真、善、忍”,只是在家炼,由于装潢生意很忙,每天从早忙到晚,没有时间串门、聊天,派出所仅凭一个荒唐的借口:有人告发马开华半年前说过“法轮大法好”。派出所没有任何证据就私闯民宅,抢掠,野蛮打人,我不明白,这么一个自称强大的“政府”,怎么害怕一个老百姓说一句“法轮大法好”?为什么一天到晚担心老百姓颠覆政府,政府不是老百姓的吗,不是声称“人民政府”吗?

任丘市公安局出岸镇派出所所长任月峰无视国法,带领多名警察夜闯民宅,执法犯法,无端将我丈夫打成重伤甚至致残,以致昏死达18个小时,任月峰等几名打人凶手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造成我丈夫生活不能自理,有可能导致终身残疾,精神疾病,强烈要求各级领导依法严惩打人凶手,将他们绳之以法,匡扶正义,依法赔偿我们的一切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这件事我们全家将持久的做到底,直到将罪犯法办,我们的冤屈得以伸张。

请各位政府官员、法官执法人员尽快解决为盼。

控告人:王风菊

2008年10月6日


呈送:
河北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省人大、省委、 省政府、 省政法委、 省信访办
沧州市:市人大、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信访办
任丘市:市人大、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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