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法轮功者拾金不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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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十月十九日】2008年9月21日下午(星期天),山东省高密市俩位大法弟子(为避免中共迫害故隐去姓名)在高密市凤凰公园的条椅旁捡到一只浅绿色女式提包。拉开拉锁一看,里面有一张一百元的人民币、一只耳环、一张办理身份证的取货单。

俩位大法弟子想:这肯定是到公园玩耍的人丢的。一会儿失主可能会回来找,我们是炼法轮功的,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拾到钱、物应该还给人家,我们在这里等一等吧。

俩位大法弟子坐在条椅上等候失主来找,可等了好大一会儿也没有人来找,只好走了。没办法,俩人只好通过“办理身份证的取货单”查找失主,但“办理身份证的取货单”上只有失主于瑞英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并没有失主的工作单位与居住地址。于是两位大法弟子千方百计的委托数位亲朋好友根据失主的身份证号码查找于的详细地址。

工夫不负有心人。2008年10月14日在朋友的帮助下,终于查到了于瑞英的户籍地址:于瑞英是山东省高密市柴沟镇陶家庄村人。俩位大法弟子于10月15日下午骑摩托车奔跑几十里赶到陶家庄于瑞英家。但于瑞英已结婚出嫁,根本不在陶家庄住。从于瑞英的母亲口中得知,于瑞英在高密市里住,在宗华纺织厂上班。于是俩位大法弟子又返回高密市,通过于瑞英的母亲电话预约,终于见到了失主于瑞英。

于瑞英拿到提包后,一再说“谢谢”,并要将包内的钱给俩位大法弟子表示谢意,俩位大法弟子说什么也不要,并说:“你要谢,就谢法轮功的师父吧,是我们的师父教我们做好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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