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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监狱的“抱凳”折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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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份,辽宁省锦州监狱一大队大队长崔元歧,管教科长牛宝金(二恶警警号分别是2158198、2158288),将法轮功学员胡建国、孙剑非法关押到禁闭室(俗称“小号”,“小号”就是不足三平方米的小屋,高七、八米,顶有天窗,吃、喝、大小便皆在里头)。在这期间,恶警使用一种软折磨刑具,老犯叫作“抱凳”。据听说辽宁省凌源监狱也有此刑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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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刑――抱凳――示意图

“抱凳”就是:在长一米四左右、宽一米的铁板上固定一个木凳,凳子形状象过去量米用的斗,比斗高,约两尺,倒扣在铁板中间。凳两侧的中央处各有一个铁环,能伸进胳膊。恶警让犯人强迫给法轮功学员戴上脚镣,两腿夹着木凳坐下,将胳膊伸入铁环,扣上手铐。铁环在木凳约一尺处,因此胳膊抬不起来,腰也直不起来,就这么趴着、弯着腰。

法轮功学员胡建国、孙剑被用“抱凳”折磨时,恶警崔元歧、牛宝金命令看管法轮功学员的犯人不让他们睡觉,一闭眼就拳打脚踢。只有吃饭、大小便时才打开手铐下凳,除此外,整天都在凳上抱着。犯人分三班,每班不下两人看守。时间长了,屁股坐烂了,腰酸、脚痛、两腿麻木、双手冰冷,吃饭、解手站不起来,得需要两个犯人拽起来。

法轮功学员孙剑、胡建国曾被连续二十五天抱凳折磨、不让睡觉。看管孙剑的犯人齐宝海(辽宁省绥中县人),在锦州监狱服刑了十七年,头一次进小号,看到“抱凳”这种刑具,便不自觉的说了一句:“这不是折磨吗?”

被非法关押在二大队的法轮功学员王存波、张贵生在此之前也遭受过“抱凳”折磨。

在锦州监狱,每个法轮功学员都被配四个服刑人员看管,禁止打电话、通信、邮东西。接见时,至少有两名警察在场看管,四个犯人每天都要记录法轮功学员吃、睡等情况,不让与其他人接触、谈话。

“善恶有报是天理”,参与迫害的二大队管教(科长)李向阳(三十二岁)在二零零六年“十。一”旅游时,遭遇车祸,一家三口中,只有他因车祸而死亡。知道真相的人都说,李向阳命丧车祸,正应验了“善恶必报”的天理。此后,锦州监狱的警察们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收敛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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