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东莱州法轮功学员任志芳遭迫害经历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九日】我叫任志芳,今年五十七岁,山东莱州市粮贸公司退休工人。

九五年八月份,我办理了病退。在部队因公致残,部队给我评定了三等乙级残废。后来身患多种疾病,小脑萎缩、心脏病、肩周炎、支气管炎、神经衰弱、子宫肌瘤、腰椎手术压迫神经、肌肉萎缩等等。为了治病,我去过许多医院,中医、西医、偏方都没治好。后来又练了许多气功都不好,花了不少钱。

九六年九月份,我开始学法轮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身体疾病全无,身体一身轻。不但身体健康了,家庭也变的和睦了。《转法轮》让我知道了应该怎样活着,怎样做人,怎样做个好人,怎样做个修炼人。可是自从九九年开始,我一直遭迫害

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天津警察无理抓捕了四十五名法轮功学员。我听说后去了济南,我想向政府说明真相。到了济南后听说天津放了人,我乘车返回莱州。后来莱州公安局局长孙松君知道了,派了两个警察多次到我家骚扰。

九九年七月二十日,莱州公安局非法抓捕了本地的义务辅导员。七月二十一日晚上九点多钟,我在家里,市东派出所韩国兴带着两个警察砸我家的门,大声嚷嚷,口出狂言,说不许炼法轮功等。第二天上午,我乘车去了济南,想向政府反映法轮功真实情况。到了离政府还很远的地方,就看到路边站着一排排警察,全副武装,持枪上膛,还有很多便衣警察。我刚下车,两个便衣警察过来问我哪来的,就把我带到一辆车上,和其他同修一起被拉到一所学校里,关了起来,恶警通知莱州警察把我们拉到市东派出所。

到了市东派出所已经是晚上了,恶警不让我睡觉,五、六个警察围着我打,问我谁叫我去济南的。我说韩国兴告诉我不叫炼法轮功了,在家炼也不行。法轮功这么好,为什么取缔不叫炼?我身心受益很大,我不能不炼法轮功,我就想向政府反映实际情况。

第二天下午恶警把我带到刑警队,顾玉平(副局长)手里拿着从我家抄出我抄写的宪法有关规定、条例,朝我又踢又打又骂,你还懂宪法?我说我师父教我们做好人,遵纪守法,我照着宪法做没有错,这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顾玉平气急败坏,领着八、九个警察拳打脚踢,不让我睡觉,他们轮流两班休息。打完后,就强迫我看编造诬蔑大法的录相。第六天我休克了,他们把我拉到第三人民院急诊室,我醒过来后又被拉回刑警队。后来他们又把我单位领导孙积玉、孙淑芹等叫去说我,他们又叫我的母亲、弟弟、妹妹、丈夫、女儿等给我施加压力。在亲情面前我妥协了,一念之差我做了错事。那时我的头被打的蒙蒙的,脸和嘴都是麻木的,张立波写了污蔑法轮功的话,叫我念,录了像,才放我回家。在电视上播放,毒害了多少人。

回家后我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整个头都是麻木的,头上起了好几个大包,心里很难受,功也不炼了。丈夫带我到人民医院去检查病,一位王医生给我检查了后,问什么人把我打的这么厉害,出手太狠了,颈椎都错位了。我告诉他我因为炼法轮功被警察打的这样。后来公安局长孙松君知道了。八月三日派了两个警察,一个叫孙栋的,另一个不知名,到我家威胁我:你出去向谁说你叫警察打了?你还要不要你这家了?

二零零一年正月我和同修听师父讲法,被非法关押在莱州看守所一个多月。参与迫害的有姜希洲、于加强等。

二零零一年三月四日,我在家里被单位副经理王新红骗到店子洗脑班一个月。参与的有王增文、原璐、赵淑红。

二零零一年十月五日上午,我在家做饭,刘景斌、刘守壮等八、九个警察闯到我家,把整个家翻了个遍,什么资料也没有,在柜子后边发现个垫子。刘守壮大声吆喝;你还存个垫子,你还在炼法轮功。抓我就走,把我绑架到公安局,孙松君批示,有把我关到莱州看守所。

十月十二日上午,刘景斌和一个姓孙的(白头发)警察用手打我的脸部。下午把我带到提审室最里边那间,把门窗关上,刘景斌搬起椅子朝我脖子上猛砸,然后把我的手戴着手铐反背铐着,把我两腿并起来,再按我的头,叫我蹲着。我昏过去了,刘景斌拽着手铐再打,折磨了我一个下午。后来我起不来了。监室的一个犯人抬起我小便,尿的都是血。看守所的吴医生和几名武警把我抬到车上,送到人民医院做CT检查和拍片,腰断了。十月十六日公安局政保科孙亚波通知我丈夫交上一万元押金和五百元检查费才放我,我是躺在看守所的被子上被抬出来的。我丈夫和邻居把我送到骨科医院,经医生检查,颈椎也打坏了,做牵引治疗和药物治疗,花了2900元,住了二十一天也没治好,医生不给治了,我又被抬回家了。我丈夫找我单位会计郭卫萍报销药费,郭卫萍说我是被公安打的,不能报销。

二零零五年五月四日,我和同修去程郭江沟头村讲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举报。程郭派出所姓杨的指导员和一个警察大打出手,拳打脚踢,把我拖到警车上,刘景斌和刘维斌把我和同修送到看守所。

六月十日,刘景斌和刘维斌叫我在逮捕证上签字,我说:“我没有罪,我不能签。”刘景斌当时破口大骂,脏话难以诉说,当时刘维斌在跟前听着,我问刘景斌你为什么骂人,谁给你的权力,你执法人员就应该骂人吗?他当时就撒谎,不敢承认。

八月七日,我在看守所时肚子里长了巨大瘤子,好几个。看守所医生李克成和三个警察带我到莱州第三医院做了个B超检查,瘤子巨大,医生说必须立即做手术,否则有生命危险。八月八日放我回家,国保大队又叫我丈夫交了一万元钱(至今未还),我回家后,通过学法炼功,也没做手术,也没吃药,奇迹般瘤子不见了,恢复了健康。

二零零七年一月份,我单位破产了,叫莱州法院封了,单位已退休的韩经理,多次打电话催我,他在乡下不方便,叫我打听问问,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七、八年没给,找谁要,我打听后听说应该找法院。一月二十三日下午,我去了莱州法院,向门卫说明了情况,门卫叫我到上访接待室去问问,我去的时候,接待室已下班。第二天上午八点多钟我去了上访接待室,在里间屋坐着等人。刘景斌、施彬涛、原某某指挥两个协警把我从接待室里屋拖出来,我不知是怎么回事,大白天为什么抓人?他们四、五个人连踢带打,把我拖到警车上,衣服都给拖下来了,又拉到刑警队。那天抓了二十二名法轮功学员,有在大街上走路的,有在百货大楼买东西的,有上厕所的,抓人的时候他们喊抓小偷。后来把我们通通拉到店子洗脑班,我被他们打的躺在床上起不来。郎芳(六一零头目之一)拽着我的衣服叫我起来,象泼妇一样大骂。当时在现场有两位居委会的,都掉下了眼泪,说太没人性了,电视上说的和实际情况真不一样,全是撒谎。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我去赶集,买完了菜,我到东北大米店去看看大米,刚进去,两个穿便衣的警察叫我到警管区谈谈话。我不去,他俩不容我说,拖着就走,把鞋都拖掉了。到了警管区,刘守壮和几个警察在场,我想既然你们把我拖来了,我就给你们讲讲真相,我告诉他们赶快停止对法轮功的迫害,不要再参与迫害了,为自己留条后路,为家人父母妻子儿女着想,不要当江氏的陪葬品。刘守壮还是不听,把我送到市东派出所。刘景斌、施斌涛、原某某又把我送到看守所。十二月五日,放我回家。(听说是一个女的举报的)

我真心希望这几年来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快快清醒过来,善待大法,善待法轮功学员所做的一切,弥补过错,帮助制止迫害。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