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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法轮功学员刘改仙被迫害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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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五日】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法轮功学员刘改仙,被非法劳教迫害后,被非法判刑三年半,被迫害致生命垂危,回家两个多月于2006年10月22日含冤离世。

刘改仙,女,55岁左右,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北吴邵村农民。2001年刘改仙讲法轮功真相被恶人绑架,非法劳教1年6个月,关押在陕西省女子劳教所,期间遭受了精神折磨和人身迫害,强迫1天17,18小时的奴役劳动,晚上不让睡觉站立面壁。

2002年4月3日开始,陕西省610办公室、陕西省劳教委员会、陕西省女子劳教所,在江魔头黑指令及金钱诱惑下(转化一名法轮功学员拨奖励金一万元),恶警使用惨无人道的手段和刑具折磨大法弟子,刘改仙被挂铐,穿“约束服”(一种折磨人的“黑色衣服”,反背穿,将两胳膊、两手背后绑在一起)面壁站立多日,不准上厕所等。

2004年4月刘改仙与同修发真相资料,被恶人举报,遭恶警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岐山县拘留所。刘改仙绝食抗争10多天闯出。回家不长时间被非法判刑3年6个月,被迫流离失所。

2005年5月12日晚9时,岐山县公安局凤鸣镇派出所恶警陈双林(所长)、陈军(副所长),趁农忙之际,非法闯入家中将刘改仙绑架。家属天天要求见人,都不被允许,恶党人员对家属说,这事他们管不了,要省检察院说了算。找政保股,他们说不知道。

刘改仙被绑架到陕西省女子监狱迫害1年4个月,受尽了折磨。2006年8月7日,生活已不能自理的刘改仙,被送回家中。在家75天后,由于伤重无法恢复,终于2006年10月22日含冤离世。


陕西省岐山县有关电话
0917-8212101      陕西省岐山县委办公室
0917-8212143      陕西省岐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0917-8212282      陕西省岐山县610政法委员会
0917-8212211      陕西省岐山县公安局办公室
陕西省岐山县公安局局长余明科
0917-8212134 陕西省岐山县公安局凤鸣派出所办公室
0917-8216157      陕西省岐山县公安局凤鸣刑警队
0917-8551208      陕西省岐山县公安局蔡家坡派出所所长办公室
0917-8212498      陕西省岐山县法院办公室
0917-8212173      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0917-8587453      陕西省岐山蔡家坡党委办公室
0917-8212116      陕西省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西省岐山县凤鸣镇北吴邵村党支部书记
0917-8212103      陕西省岐山县凤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0917-3214047      陕西省宝鸡市委办公室
0917-3212942      陕西省宝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0917-3213141      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917-3658240      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办公室
0917-3653078      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0917-3652097      陕西省宝鸡市检察院检察长办公室
          陕西省宝鸡市610办司君生(副主任)、黄龙(主任)
0917-3213901      陕西省宝鸡市610、政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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