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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拖拉机厂恶徒遭恶报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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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八月六日】从一九九九年“四二五”开始,原江西拖拉机厂组织了一个专门迫害法轮功的机构,成员有唐方明、王会芝、刘兰、陈新如、熊小波、朱峰华等,其中王会芝是南昌市“六一零”办公室(江氏为迫害法轮功成立的非法组织,凌驾于公、检、法之上)成员之一,这些人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并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扣除法轮功学员原本很低的退休金,逼学员家属上交保证金两千元至两万元不等,从精神上经济上迫害法轮功学员,还欺骗学员的家属(老母八十多岁)和子女哭哭啼啼跪于法轮功学员面前求学员放弃修炼,如学员不放弃修炼,就对外宣传法轮功学员“不要亲情、不要家庭”来诽谤大法。

恶人陈新如谩骂大法师父,软禁法轮功学员,要法轮功学员排着队,跟他一起举着拳头骂大法,否则就被关起来;二零零零年底伙同南昌市十字街派出所毛某某用欺骗手段把法轮功学员关进洗脑班进行迫害。恶有恶报。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中旬,陈新如突发心脏病,当天死亡,死时五十九岁。

恶人熊小波,四十岁,从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以后到二零零三年一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有一次毒打一个六十多岁的女法轮功学员(修大法之前是残疾),打得遍体伤痕,躺下不能动弹。之后不久熊小波即遭恶报,拐了脚,现又双目失明。

恶人朱峰华,四十岁,毁大法书,逼学员写“悔过书”,挑拨法轮功学员家属打学员。后来他与恶人熊小波打架,引起一场官司,花去十多万元钱,败于熊小波,并在二零零六年八月被正式判刑,工作被开除,他的老婆与他也离了婚,落得个人财两空的可悲下场。

警告那些还在积极追随江罗集团的邪恶之徒,迫害正法修炼的人一定会遭到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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