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用钱营救”问题与大连同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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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八月二日】我地区长期以来都存在“用钱营救”同修的现象,一些没有参与其中的同修也对此问题在法理上存在一种迷惑,认为用钱如果能把同修营救出来也是一条路。而且我们在花钱和请相关人员疏通时也讲真相了。其实我们认真用法来衡量一下,就会发现其中的问题。

第一,我们大法弟子做事情应该先考虑对方。如果站在接受钱的一方的角度考虑,不论我们过程中有没有给他讲真相,单就他接受了大法弟子的钱,从最表面上说,他收了不义之财得失去多大的德?而他收了这个时候大法弟子本应该用在救人上的钱,而且是大笔的钱,那他在这件事情上是不是又对大法犯了罪呢?那在这件事上,我们不但没帮他,是不是还推了他一把呢?

第二,过去我们自身的修炼境界所致,使我们在很多法理上不明,营救同修上也采取了人的办法,但随着正法修炼的成熟,不断的归正,很多同修都悟到了:营救同修只是我们去讲真相的一个契机,目地是让相关人员明辨是非从而得救。过程中我们应该抱着无所求的心态,完全是为了众生不要对大法犯罪。同修能否出来就听师父的安排,而我们不用去考虑,更不应该执著。(对此基点的理解可以参看明慧交流文章《也谈“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和《营救同修的过程就是彻底否定旧势力的过程》)

如果摆正了这一基点,再来看看上边用钱的问题。我们营救的过程中只为众生能得救,那么怎么样才能真正使其得救?只有我们带着无私的慈悲用心讲出的真相才能使其得救,而用钱是绝对不可能达到这样效果的。那么仔细想想给这些人送钱的目地到底是什么?是不是还是把它看成了人对人的迫害?是不是想让亲人同修快点出来吗?这里面是不是有情?这是不是应该修去的执著?一边是对大法犯了罪面临淘汰危险急需挽救的众生,一边是我们的亲人同修暂时能否脱离这种迫害形式的问题,在我们的心里到底把哪个看的最重?我们有没有想到也许那些犯了罪的人还可救,他们也是师父的亲人,他们的生命可能也是有来头的,他们代表的庞大天体现在正岌岌可危?我们不应该放下自己的一切私心首先想到去救度他们吗?

而且我们应该明白,同修最后能否出来,不是哪个人说了算的,而是师父说了算。如果我们真正能放下私心,首先想到救度众生,就符合了新宇宙法理对我们的要求,师父就能为我们做主。而如果我们抱着私心不放(即使不用钱),讲真相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在旧宇宙为私为我的理中也否定不了旧势力的安排。

用钱疏通的方式,本身就是人中不正的方法,是社会上的变异行为。师父多次告诫我们大法弟子在证实法中走过的路,是留给未来生命的参照。我们采取这样不正的行为怎么能达到证实法、救众生的目地吗?这是我们的路能不能走正的问题啊。

师父在《走正路》中说:“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就是要证实真善忍、成就新宇宙的大法为根本的,怎么能去传、去证实那些不属于真善忍新宇宙的东西呢?不要为达到目地就不考虑大法弟子为什么而存在。其实救度众生中包括着个人修炼提高的因素。无论是救度众生、个人提高、反迫害都是在证实法,走正你们的路才是证实法。”

用钱营救同修的事情即使暂时成功了,但其中带有把同修肉身救出来当成唯一目标这样不正的因素,这能是师父给我们安排的路吗?我们是不是在执著的带动下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呢?在这个空间是参与迫害的人收了钱,其实在另外空间就是我们在给邪恶输送能量。有的同修从监狱回来后说:当他正念正行时,证实法的环境开创的比较好,而当亲人为了营救我给监狱里的某人送了钱后,那人对我却表现的非常恶。还有的同修被用钱营救出来后不久,就遭到多次骚扰甚至又一次被非法关押。这些教训应该让我们清醒了。

很多同修也认识到了用钱营救是不正的行为,但只停留在知道它不对了,我不会这样做,有机会会找当事人交流的想法上。但如果站在维护大法的基点上,我们应该发出强大的正念解体放大同修执著而出现这一现象的一切邪恶因素,使同修能尽早认识到,不给我们证实法带来损失。

随着正法進程到了最后的最后,法对我们的要求也是越来越高的。我们到底能不能放下私心,完全以证实法、救度众生为大,从而达到新宇宙无私无我的标准,是正法弟子在任何事情甚至一思一念中都要面临的考验。对待很多长期存在的问题我们到底能不能在法上来认识,都应该深入的思考一下了。因为这些问题的背后很可能隐藏着我们的根本执著。希望我们都能以法为师,冷静理性的看我们身边出现的问题,及时归正我们的思想,走好走正我们证实法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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