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参与明慧迫害案例编辑的一些体悟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尊敬的师父好!各位同修大家好!

我得法七年多,所负责的工作项目,主要是针对明慧网迫害真相文章中,整理出迫害大法弟子的邪恶责任人,揭露其具体的恶行恶状,让其登上明慧资料馆上的恶人榜,同时将受迫害大法弟子被迫害的情形简要的摘录下来,一一呈现在明慧资料馆上。这些迫害真相随着正法進程推進发挥着揭露迫害、曝光邪恶、证实大法、讲清真相的洪大功能,同时起着震慑邪恶、解体邪恶的巨大作用。因此,我要求自己必须时时正念以对,务必能把握好编辑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很高兴今天能有这个机会,和大家分享我一年多来参与明慧迫害案例编辑过程中个人层次所在的一些心得体会。

梦中点化:

记得在编辑培训初期需要熟悉一些编辑要领,花了一些时间一再的演练整个编辑项目及技巧。当战战兢兢完成第一篇成果时,当晚做了一个梦,当时的情境是清楚的看到自己像小孩一样趴在地上拼图,所拼的是一棵小树的图形。正当用心的拼上最后一片树叶完成整棵小树的图形时,眼下这棵小树在远方顿时呈现出一棵十七米的大树(相当于五层楼高);转眼间在更远方又显现出一颗三十五米更大的大树(相当于十层楼高)。这个梦中的点化,让我悟到要做好任何证实法工作包括编辑工作,最重要的是存乎一颗真诚的心,一颗为法负责的心。

法理上告诉我们每一个大法弟子修炼的路不同,也都有着属于自己不同的大法工作要做,没有参照、没有榜样。我们知道大法弟子所负责的每一项证实法工作都很重要,工作本身并没有哪一个重要哪一个不重要,也没有所谓大小之分。最重要的是大法弟子如果真能在法上悟到自己所参与的项目,一切的一切都是以救度众生为基点,当同修的一颗最纯净的心,一颗溶于法中为法负责的心到位时,其在另外空间的展现必然是轰轰烈烈的。

读者反馈:

我们所编辑的迫害案例及恶人榜,主要读者有三大部份:同修、常人及恶人。由于编辑时是采取按省份、地区、恶人单位、迫害类型等不同类型分类,同修最常引用来作为讲清真相的利器或发正念时具体锁定的目标。最近大陆同修反馈:“资料馆现在使用的很多,因为分类方面更细致,有利于查找。比如分地区分单位的‘营救法轮大法学员资料库’,分地区迫害案例,等等。常人和学员都在看、在使用。”有缘的常人往往可透过明慧资料馆的文章了解迫害真相;恶人最担心的是自己的罪行被列入恶人榜。以恶人榜为例,所有资料都是集结历年来明慧网刊登过的相关迫害真相文章,系统的将某责任单位(例如,劳教所、监狱、公安局、派出所、六一零等)的某特定恶人,从迫害一开始每一次迫害不同大法弟子时的具体时间、地点、迫害手段、过程等等恶行恶状全盘整理出来,一一罗列昭然若揭,因此,登上恶人榜这正是这些邪恶之徒最害怕的。

记得有一次大陆同修反馈,提到某一个责任单位的主管被列入恶人榜后,马上找上大法弟子表明他虽是单位领导,但从没有依指示迫害过大法弟子,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经大法弟子查证后的确如此,经反馈后资料馆将其自恶人榜解除。最近透过大法弟子讲真相后也有觉醒的,曾见到有同修在真相文章中注记:此人已明白真相。显然,在最后的关键时刻此人从新选择了他自己的未来。

编辑触动:

学法交流时打迫害案例电话的同修分享,现在跟恶人打电话时,对方的反应是挂电话的减少,默不做声听完真相的相对的增多;有些恶人虽然还会谩骂强辩,但从他们的口气语调中可以感觉出来其心中的害怕和不安。事实上,目前明慧网报导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遭恶报死亡的案例不断增加,印证了多行不义必自毙、恶有恶报、现世现报的道理。

对于另一类恶人就是“犹大”参与迫害,这些曾经是大法学员但沦为邪恶帮凶的,法理上师尊一再的以洪大的慈悲给这种人机会。我们经过交流后决定,正法还未结束,还有最后的机会,师尊还等着他们,目前暂先不将“犹大”编入恶人榜。但是,希望这一类人不管是任何因素误入歧途的,应该早日醒觉回归正法修炼路,否则将与邪恶之徒形成共犯结构,其唯一的下场将是入无生之门,到时候后悔莫及。

在编辑过程中除了迫害致死案例外,另一种“受迫害中的孩子”的编辑对我触动很大。一般在中国大陆的情况,凡是没有能力自立的、还没有正式工作的、要靠父母的以及尚在就读的学生,这些被迫害的家破人亡或流离失所的小孩子,编辑时都会按“受迫害中的孩子”来归类。每当真相文章中提到这孩子哭诉:我要找妈妈、我要回家、我要上学去……。其凄苦殷切的呼唤言犹在耳,顿时让我激起无限的怜悯之心,心中不由的呐喊:无辜的孩子,坚强起来!我们的大法小弟子。

心性转变:

自己是在二零零零年三月得法的,当时邪恶之徒已对大法弟子展开残酷的迫害,刚得法时由于对法理解不深,每天打开明慧网最想看的是“弟子切磋”谈修炼体会的文章,对于“迫害真相”的相关文章,只是偶而点开几篇浏览浏览。当时看到大法弟子遭受到邪恶之徒以各种残酷的手段迫害时,心中并没有产生太大的触动,只是在感性上存在着大法弟子无辜被迫害、邪恶之徒无法无天的认识而已。

刚加入编辑行列,为了揭露恶人迫害大法弟子的具体恶行恶状,必须全盘了解整篇迫害真相的内容。由于明慧网迫害真相相关文章中,每一篇文章的作者有些是同修本身自述、有些是同修或他人代笔转述,个人成长环境不同,文化水平不同,所表达出的逻辑思维模式亦不尽相同。刚开始接触这类文章时,由于层次所限,虽然明知文章中所诉求主题都是曝光邪恶、揭露迫害,但总是有意无意的发觉有些文章中夹杂着过多不相关的叙述,或感觉到有些文章好象证实自己远较于证实大法等等。因此,在编辑长篇文章时,偶而会引出抓不到重点的心性矛盾。

直到编辑一段时日后,发现在学法状态好时,编辑状态自然能得心应手。随着学法渐深心性提高,逐渐的惊觉到其实每一篇迫害真相文章,都是同修以最纯正的基点、最坚强的正念,呕心沥血的付出,目地在曝光邪恶、揭露迫害,发挥着震慑邪恶、解体邪恶最神圣的作用。同时意识到同修以坚定的正念所呈现出的迫害真相文章,篇篇背后都蕴含着一股洪大的慈悲。

静心学法:

回想接触编辑工作的心路历程,清楚的理解到自己参与编辑工作的状态,明显的随着个人学法精進成度而起伏,编辑要领的掌握以及编辑技巧获得提升,让我深深的体会到学好法的重要性。法理上告诉我们一个修炼人静下心来学法配合修心性,正是提高层次的最根本保证,也只有在不同的真修层次中才能体悟出大法的博大精深,才能真正看到法背后所展现的真正的内涵。当意识到本身就是自己小宇宙的王或主时,学法时能感受到无限微观和无限洪观的生命体都同时在同化这部宇宙大法。当随着学法渐深,心性标准随之提高,在层次自然提升后更能体悟到大法的珍贵和严肃性。

的确修炼中所有的正念正行都来自于法中,要做好自己负责的证实法工作,必须有坚实之学法基础。我悟到大法弟子学法状态好与不好必然能反映出相应的心性、悟性、智慧、层次。只有学法好溶于法中,一切以救度众生为基点,在坚定的正念下所编辑出来的迫害案例文章,才深具穿透力,能达到震慑邪恶、解体邪恶的巨大作用。

交流提升:

为了工作协调目地,我们小组每周交流,除集体学法以及工作進度报告外,主要是小组成员间彼此谈谈如何掌握编辑的技巧与编辑心得的分享。个人感受到参加小组交流后,在与同修比学比修之下,编辑功力明显提升不少。然而,较为遗憾的是,小组成员中有些因为参加多项大法工作或者是其它原因,在时间安排上有些无法参加这定期的网路交流。我发觉小组成员间如果长时间没能把握好这难得共同交流、整体提升的环境,将会在编辑实务上与编辑需求水平造成一定的落差,逐渐的也可能因为跟不上進度的心性考验而脱队,十分可惜。

坚持修炼:

法理上告诉我们正法的洪势迅速的向前推進着,每个走在证实法中的大法弟子都在充分的发挥着自己的能力,运用自己在常人社会中所学之长,证实着法、救度众生、讲清真相。目前从事各项证实法工作,时间及人力资源都十分宝贵,大法弟子中能力强的,一人可顶十个人、百个人的,比比皆是;同修中负责不是自己专业领域的工作,但是在工作中大法展现不可思议的威力下开启智慧的,也不胜枚举。现阶段大法弟子除了参与大型正法活动外,都应该能清楚的知道哪些工作是自己该负责的,以及知道怎么做好自己所负责的证实法工作。

我悟到目前拥有大能力的大法弟子,兼负多项工作,难能可贵。然而,对于某些同修个人悟到如果能最大限度配合常人社会中的专业技能,学习好掌握好自己所学专长从事相关的证实法工作,以正念用心坚持之,不要再人云亦云随着外在因素波动,坚持做好自己所负责的证实法工作,将是修炼人能达到个人修炼标准的关键,也将是大法弟子整体上能达到修炼人标准的保证。

及时伸出援手:

记得在一个梦境中自己站在一个深渊的旁边,身旁突然间出现了一个体型比自己高大的人急速的往深渊里掉,自己不假思索的伸手一拉,转瞬间有一个身材魁伟的人及时的伸出援手将他救上来。醒过来意识到以自己本身的能力,根本就无法拉起跌落的人,甚至于可能会被他带动着而同时跌落深渊,但是由于自己瞬间的反应及时的伸出援手,让身材魁伟的人能有机会接手将他救起。当然,真正救人是身材魁伟的人,但如果没有经过自己随手这一拉,体型高大的人必定会葬身深渊。

这个梦中的点化,让我悟到就整体大法弟子而言,一切以法为师,但大家悟性不尽相同,有悟的高的,有悟的低的,有悟的快的,有悟的慢的。在法理上修炼层次的高低取决于心性的高低,每一层次都有他对应的功能,只要在法上悟道了,该出手就出手,尽量帮助同修,纵使自己所发出只是少许的帮助,可能无法马上触动他,若他真是有缘人,其后必然会有人再去指点他,让同修及时的清醒,促使他重新溶入大法中,再次回归正法進程,救度更多的众生,完成大法弟子的史前大愿。

最后以师尊在《致加拿大法会》中告诉我们“越到最后越不能放松,越到最后越要学好法,越到最后正念要越足。”与同修共勉之。

以上是我个人修炼过程中参与明慧迫害案例编辑在自己所在层次的一些体会,不足之处还请同修慈悲指正。谢谢师尊,谢谢各位同修。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