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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法弟子林鸣立仍被非法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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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五月八日,上海大法弟子林鸣立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与分别一年多的妻子见面。林鸣立的妻子虽然与丈夫会面,但现在仍不知道是在哪个大队。通过玻璃见到丈夫消瘦的样子只能简短询问了一些问题,得知林鸣立4月才到提篮桥监狱,在这之前被送往了青浦的新收监狱3个月。他清楚自己没有触犯法律而是中共邪党利用法律为凶器,借用法律掩盖、残酷迫害善良民众。

林鸣立于二零零五年十月九日晚再次被非法抓捕,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被上海普陀区法院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刑六年。

十月九日晚上十点多,林鸣立家里突然停电,当时其他邻居家里却亮着灯,林鸣立便让妻子陪着到外面散步,十一点左右他们往回走,在小区被四个男的迎面挡住,当时分别绑架了他与妻子,然后冲到他们家非法抄家,从十一点半一直抄到下半夜二点半,之后强行将他们夫妇俩带到普陀区澳门路派出所。

当晚国安对林鸣立的妻子进行询问,一直到早上都不放她回家。他的妻子忍无可忍的冲到了大厅,并强烈抗议警察(国安)拘押无辜公民的违法行为。此时林鸣立正好被带到大厅,听到妻子讲国安无故拘押她并不让她回家。林鸣立当时为了保护妻子对“六一零”讲:“你们不放她回家我就死在这里”。说着就一头撞到水泥地上,当时他满头满脸都是鲜血。

“六一零”和国安、国保是先抓人,再找证据用。抓人的时候还不亮出自己的身份。在之后的一年的时间内不给家属任何的解释,据了解后知道“六一零”在到处找证据。

林鸣立的哥哥林慎立(目前在加拿大)说,“去年十一月法院在宣判的时候,法院拿出的所谓的证据就是一份口供,说他(林鸣立)刻录《九评共产党》的母盘。花这么多的时间,拿出来的证据只是一份口供,没有人证、物证,他说是有人提供了一份口供,就这样判了六年。”

经上诉后,法院只是听命于中共邪党上面命令,在没有任何依据和证据下,仍然判林鸣立六年,摆出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维持原判。法院的这种行为是公然亵渎法律,对法轮功学员的所谓审判纯粹是走过场、搞司法构陷,是利用法律掩盖、残酷迫害善良民众的一种流氓手段,是中共“邪、骗、恶”本性的又一例证。

上海的恶人,你们每次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就会让更多的人们更加清醒清楚看清中共的丑陋嘴脸,而你们只能在镇压善良中给自己自掘坟墓,加速解体。这也就是你们的归宿,你们的末日!

希望见此消息的人们请帮助营救林鸣立。

上海市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吴志明电话: 021--6372-3030,地址:上海市福州路185号 邮编200002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林鸣立上诉的法院)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567号  邮编:200070  电话号码:56700000 56625571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地址:上海市铜川路1433号  邮编:200333  电话号码:62656265
普陀区人民法院,
参与非法审判的法官:谢晓燕(电话:021--5256-4588-转8808)
(注:审判长唐敏,曾非法审判瞿延来)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 举报电话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北石路609号 200333 电话号码:62562000
上海市普陀区公安局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895号  邮编:200061  电话号码:52809966转
普陀区公安分局法制科 62442976 52809966转 法制办
普陀区看守所电话
上海市普陀区柳园路555弄55号,邮编:200331 电话:52916834 62241220 62246192
普陀区政法委:021-52765329
普陀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21-62440677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上海市大渡河路1668号A区1550室  邮编:200333  电话号码:62641769
普陀区区委副书记:叶维华 52564588*
普陀区法制宣传办公室:王月英 52564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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