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零六年九月起到零七年四月底仅八个月的时间,你们先后在零六年九月、零六年十二月、零七年三月和零七年四月底四次来成都交流,每次十多天,这么频繁的交流,我们认为这给你们自己和成都同修完成大法弟子应该完成的三件事,证实法、救度众生造成了干扰。对任何事都应做好,但不能过,过了就是干扰。
2、你们说是师父点化你们来成都交流的。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在常人的迷中修,天目开了能看见的,就可能有各种干扰、考验的存在;天目没有开的在法上悟着修,有一个悟在里面,都要用大法衡量。大家知道,师父在讲法中涉及到具体事情该怎么做时,师父都不讲,由学员自己去悟,自己确定怎么做,这是在建立大法弟子的威德。师父又怎么会点化你们具体到哪去做什么事呢?如果是由天目看到的,会不会有干扰的因素呢?如果不是天目看到,是自己悟的,自己悟的就不能说是师父的点化,这是不是有借师父之名来抬高自己,压制别人之嫌呢?
3、你们提出要到全省各地去交流,而且来成都以前已经去了攀枝花、米易、彭山县、南充等好几个地方了。师父在早期经文《猛击一掌》中,对各地私自组织所谓“讲法团”的做法已经说得很清楚。虽然你们名义上不是“讲法团”,与其又相差多远呢?因此,我们认为你们这种四处交流的做法是不妥的。你们想把各地区都串起来总协调,想法也许是好的,是否适合现在的环境?明慧网上有一篇文章《浅析“总协调”、“统一协调”等问题》已经说的很清楚了,你们应该已经看到了吧。
4、你们来成都很执著你们的交流,在本来就有间隔的成都协调人中加大了间隔的成度,在同修中形成了你一帮、我一派的,矛盾激化到要换主要协调人。你们不是促使协调人坐下来学法修心,向内找,提高自己,放下自我,协调一致,而是加大了协调人之间矛盾间隔,内耗争斗,正如一位主张换协调人的同修说的,西昌同修来给他交流几天,使他彻底清醒了,我们要按我们的方式做(另搞一套)。我们看到这样的结果很痛心!
5、在各地交流中,说是互相交流,但主要是听你们讲。法会是互相促進,交流提高的,是庄严、神圣的,几十人的法会上,不用发言稿,随口即谈,张口就说,难免有的话不在法上,用渲染的情节气氛来带动学员人心的一面,使学员激动、感动。
有的同修听了你们的交流一次又一次,有的已经听了四、五次了。有的同修对持反对意见的同修说,只要你听他们交流就不会不赞同的;甚至听过你们交流的同修说,不听简直是无法形容的遗憾;有的同修说,某某几年没有解决的问题,你们给解决了。某某长期学法中没有解决的问题,你们给解决了,情绪已经被带动起来了,说的话已经不在法上了,严重的崇拜心理,这是常人的执著呀!
我们每一个大法弟子都有师父的法身安排着在系统的修,真正能使我们提高的是法。一个人这样认为、两个人这样认为、大家都这样认为,是不是大家已经把你们看到法之上了呢?这样一次次的听交流,会不会造成学员人心浮动,不能静下心来学法,打乱了师父法身有序的安排,这样的交流恐怕是得不偿失。所以也请你们向内找一找,你们这样一场场的四处交流,是不是带有显示心、欢喜心、证实自我心在里面。
我们想如果我们的法会不能够使同修在学法修心,从理性上真正对法的认识提高,在心性方面真正的提高,而是助长了同修崇拜的执著心,这样的法会还是少开为宜。
6、如果你们在证实法、救度众生中做的好,整体配合、个人修炼中做的好的、法学的好,是应该交流出来。互相促進,共同提高嘛。我们建议你们写出文章在明慧网上交流,各地同修都能看到,都能借鉴,这不更好吗?而且方便又省时,你们也有更多的时间学法,有更多的时间去做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情。(异地的同修都可以通过网上交流,这是最好方式。)
以上认识如有不在法上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谢谢,合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