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搞文学创作的一些同修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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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五月十四日】最近一些同修用写小说等各种文学方式证实大法。我想就这个问题和写小说的同修交流一下。

师父讲“这个三界建立的目地就是为今天的事,不是给常人玩的,更不是给常人娱乐的。”(《二零零七年纽约法会讲法》)那么大法弟子写小说也就不是为了常人的娱乐而写。我们写的小说可以有趣味,让常人感兴趣,愿意读,但这是基于对法的正确理解和写作功底上,目地是救度众生,而不是专门写一些新奇的东西去吸引读者。

我们无论写作或交流,都不能带着一种猎奇的心理,面对人类社会的作品更要为大法的声誉负责,为众生负责。就最近我看到的一些作品举些例子,当然这不是针对写这些作品的同修。

比如:《苍宇劫》用了很大的篇幅讲了神界的事情,这些事情很多甚至不是作者天目看到的,而是虚构的。即便如此,根据师父讲法看,作者对神界的描写也是很低空间的表现,神是有形的,众生是有数的,东西都是人间的翻版,只不过漂亮些,等等。而看看故事情节,实际上,在人间那部份故事已经是相对完整的了,而且从讲真相,揭露迫害的角度也已经达到了效果,如果情节需要完全可以用其它的方式组织穿插。何必要写神话部份呢?

另外正见上的小说《尘缘圣果》,写的是主人公的经历以及得法修炼过程,正法尚未结束,留个意犹未尽的结果真真实实的很好,何必又出来多少年后人们谈论她如何圆满的事情。

这些内容看起来有点象画蛇添足,在故事情节上显得没有那么必要,让常人对真实部份也产生了怀疑,反而削弱了讲真相的效果。

大法弟子在世间做的任何事情都是为了讲清真相救度众生,师父反复强调我们讲真相不要讲高了,那么把这些神界的事情,甚至是虚构的神界的事情和自己的故事接起来,有些连接甚至很牵强,这些是否讲高了呢?

最近在网站刊登的文章中,也有一种趋势,大家都比较看重天目开着的同修看到的事情,或者是神界的事情。我认为作为一种交流无可厚非,当我们看到这些故事的时候,知道大法告诉我们的都是真实的,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缘关系的,增加了对大法的正信,这就够了。但从这些文章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一些修炼上的问题。

比如小莲写的《轮回转世纪实故事》。我个人认为用天目去看同修,哪怕是自己的妻子在生活中碰到的魔难,都是心性问题。因为师父讲过:“你改变后的这条道路是不允许别人看的。别人要看了之后,都能给你说出来你哪一步有难的话,你还咋修啊?所以根本就不让看的。其它法门谁也不让看,同门中的弟子都不让看的,谁也说不对的。因为那一生是改变的,是修炼的一生。”(《转法轮》第六讲,心一定要正)

大法修炼不是常人的还业,一个修炼人的道路是师父给安排的,所以原来的善缘恶缘对大法修炼者应该是不起决定作用的,一个大法弟子碰到的任何事情都是与修炼相关的,不能用轮回中的因缘来解释眼前的魔难,而掩盖了本应修去的执著。

这些书在同修内部和社会推广,有些甚至很快被出版占用了很大的资源。这些书对揭露迫害,讲清真相有多大作用呢?这些书出的多了会不会给常人造成一种错觉呢?如果影响了其他同修的修炼那就更不好了。我不反对同修们就自己修炼的感受做交流,但我个人认为应该分清主次,讲真相要多在揭露迫害,救度众生上下功夫。

关于创作素材,我提出一个建议,如果大家跟踪明慧多年的报道,我们会看到,有那么多同修多年来,个人,甚至一个家庭在正法修炼中的经历,因为报道比较零碎,没有人整理,很多实实在在,惊心动魄,可歌可泣故事隐藏在大量的明慧新闻中。

可能有些同修认为写大法弟子的故事常人不爱看,但我们想一想,到底是我们作为作者的修炼状态,写作水平有问题,还是那些故事不感人?大法弟子怎么能为了吸引读者去顺应变异的写作风气用新奇去吸引读者呢?

我殷切的希望,我们能不能花一些资源把这些现有的素材编辑整理成书,在修炼上,同修们可以从别人真实的经历中受益匪浅;在救度众生上,这些书又能有力的揭露迫害,讲清真相。

个人见解,不妥处请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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