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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潍坊、庄河三名法轮功学员在迫害中含冤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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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四月三十日】

  •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房树国遭迫害离世

  • 北京大法学员钱金兰含冤离世

  • 儿女被非法关押,辽宁庄河市九十岁老人遭迫害离世

  •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房树国遭迫害离世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木村镇上房村大法学员房树国,在1997年幸遇大法,从此走入以“真善忍”为指导的法轮大法修炼。在得法前他体质多病,家里摆满了药瓶子,自他修炼后身体强健了,精神焕发,“病”也没有了,身心得到了很大改观,修炼后他暴躁的脾气收敛了,取而代之的是和善,思想在升华,道德在回升。

    然而,这样好的大法在1999年7月20日后却遭到江氏流氓集团的迫害,江泽民以小人之心,利用手中权力操控整部国家机器迫害大法与大法学员。为了煽动仇恨,江氏流氓集团炮制种种谣言,栽赃陷害大法,从而欺骗和毒害世人,为进一步迫害制造借口。房树国只因坚持修炼,按“真善忍”的准则讲句心里话“法轮大法好”,却遭到多次迫害。

    房树国第一次遭到的迫害是2003年3月5日,被当时的邪党村支书带领4-5名恶警夜里10点多强行劫持的,恶警进屋后翻箱倒柜,非法搜书,并殴打房树国。家属后来去要人,被告知非法关押在坊子拘留所,家属去后也不让见其人,只把钱物留下。非法拘留期过后,邪党不法人员把他非法关押到淄博王村劳教所迫害,家属去仍不让见,后被告知拿钱放人。房树国的闺女拿了钱,才得以回家。当时房树国被迫害的很虚弱,想骑自行车都摔倒在地。

    房树国第二次被非法关押是在2004年,木村派出所把他绑架,并将同修家的电视机也掠去,过年期间都没放回,给家属造成精神伤害。房树国之女在他非法关押期间去世。

    由于遭受种种迫害,当房树国回来时,身体极度虚弱,在加上失去亲人的痛苦,心力交瘁,思想压力很大,以至于2005年5月18日离世,享年58岁。


    北京大法学员钱金兰含冤离世

    钱金兰,女,69岁,北京大法学员。得法前是单位有名的药罐子,身患高血压、心脏病、脑血栓、糖尿病、腿骨折等,为求一个好身体,误学了几门假气功,身体没好反而更坏。1996年喜得大法,而且诚心修炼,身体一天天好起来,身轻体健,还引导次子走上大法修炼,为感谢大法救度之恩,把自己的住房提供学法小组学法。

    1999年720后,她走出来证实法,受到迫害,加之儿子因证实法两次被非法劳教,她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打击,致使旧病复发,身体出现半身不遂状态。亚运村派出所恶警李勇到家里逼她在写有不炼功、不学法等邪恶语句的纸上按手印。为躲避恶警骚扰,钱金兰过着颠沛流离的证实法的生活,于2007年1月17日含冤离世。


    儿女被非法关押,辽宁庄河市九十岁老人遭迫害离世

    辽宁庄河市九十岁老人王振和的女儿被非法重判七年、儿子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底被非法关押,在邪党的长期迫害中,老人于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含冤离世。

    王振和,男,家住辽宁省庄河市光明山镇乔屯村王沟屯。在修炼法轮功前身体患有前列腺增生、肾功能衰竭、老寒腿、皮肤病等多种疑难病症,常年用药,生活几乎不能自理,真是生不如死。一九九六年修炼大法一个月后,所有疾病全好了,不但生活能自理,还能干许多农活。八十多岁的老人还能骑自行车四、五十里地没有问题。老人高兴的逢人便讲“是法轮大法救了我,使我返老还童,使我无病一身轻,十年来没吃一粒药。”

    在老人的影响下,儿女们也走入了大法修炼。老人的女儿王春英,在得大法以前身患癌症,病入膏肓,医生确诊只能活几个月,可是修炼大法后所有疾病都痊愈了;其儿子王仲宽,在修炼之前也是身患多种疾病,修炼大法后所有疾病都消失了,也见证了大法的神奇功效。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邪党江鬼出于嫉妒之心,对法轮大法和大法学员进行疯狂的打压迫害,以欺世谎言,造谣中伤、栽赃、陷害。大法学员为了对大法和大法师父说一句公道话,向各级政府反映实际情况,王振和儿女、女婿遭到邪党不法人员的绑架、非法关押。

    老人的女儿王春英因进京上访,被送马三家劳教所非法劳教,出来后因讲真相于二零零一年又被非法重判七年,现在仍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监狱城。老人的女婿(大法学员)也两次被绑架关押迫害。

    老人的儿子也是两次被绑架关押迫害。特别是在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儿子回家看望老人,顺路到亲戚家串门,被当时在其亲戚家抄家的光明山镇派出所以朱文喜所长为首的恶警们绑架到拘留所,之后非法转送大连“六一零”洗脑班继续迫害。

    老人遭受这残酷的打击,于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起,三天三夜不停的呼唤自己的儿女,最后在极其思念的悲伤中,于一月十三日与世长辞。

    可是就在这种情况下,中共恶党人员也未允许其儿女与老人见上一面,以召开所谓“两会”为名不准探视,这就是中共邪党所说的所谓“以法治国”“人权最好时期的和谐社会”最真实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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