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五年,我在当地一家生产企业工作,上长白班。长白班实行每天八小时、一周五天工作制,因此我有正常的业余时间做证实大法的事。不久,妻子调到同一公司保卫部门工作,负责生活区门卫管理。公司要求生活区门卫由一人管理,二十四小时负责:白班、小夜班(16:00-24:00)要有人看守,不准睡觉休息,大夜班(0:00-8:00)可以关门休息,但公司相关人员進出要及时开关门,工作重点是对外来人员進出登记,防止生活区被盗事件发生。因此上班工作纪律可以松点,家庭成员代班也行,看门时做点私事都行,关键是门卫二十四小时有人。但那就等于门卫人员一天二十四小时都睡不好觉了。
公司是二十四小时连续性生产企业:公司产业人员上下班進出的,后勤食堂人员進出的,值班干部不定时進出的,加上姑娘、小伙子谈恋爱很晚回来的,以及其它特殊情况進出等,即使下半夜可以睡觉,半夜起来几次开关门,也睡不成了。这就要求我至少要替妻子在门卫上一个小夜班才行,白班、深夜班由她自己上。就是说,我每天下班后,接着代替妻子看门到半夜0:00,不然,妻子根本做不了这份工作。这样的话,真的是对我学法炼功、做证实大法的事在时间上造成了很大干扰。
怎么办?针对生活区门卫工作的性质,我考虑是否可以利用晚上在门卫看门的时间学法,只要考虑安全问题就行。因为生活区门卫進出人员很多、很杂,随时也有人到门卫坐坐,并且派出所到生活区办案也很频繁。但这样安排又有一个最大好处:我有了大量的时间学法,我甚至可以开始背法(我很早就有背法的想法,因时间紧一直没实施)。我反复的考虑这件事:究竟安不安全?是不是邪恶的干扰?有没有自己要突破的东西?符不符合法?和同修多次交流,最终,我还是决定利用上半夜看门时间学法和做证实大法的事。同时我也想证实大法修炼是堂堂正正的法理。
我在门卫看门时真的就开始学法了,后来又开始背法了,我庆幸自己有更多的学法时间了。这段时间,也是我讲真相的一个好机会,只要有人到门卫坐坐,我都有机会给他讲讲法轮功是怎么回事,三退为了什么。我在门卫当班期间,几次派出所到我们生活区办案,我还按流程要求他们签字登记、办理進出手续呢。而大法书就放在桌子上,什么事也没有。我第一遍把《转法轮》背下来就是在这段时间。当时背的很吃力,每天背书的时间就三、四个小时,即使每天用这么长时间背法,一天也只能背一、两页。按这样的速度,如果我没有替妻子看门的机会,我可能真的很难开始背法,至少每天三、四个小时用于背法还真不容易保证。
邪恶对我时间上的干扰,对我来说看似是一件不好的事,我把它变成了一件好事情。按常理,一个人一天上一个班才有业余时间做证实大法的事,一个人一天上两个班,人根本都受不了,更不谈再做别的事了。但我合理安排,利用了更多的时间学法、讲真相,还進一步去掉了怕心,一点也没有累的感觉,反而身心更轻松。以前,晚上多用点时间学法,妻子还总唠叨,要我帮着做做家务。而我下班后给她顶班,让她多休息,她再也不说我什么了,晚上我也可以一心一意学法了。
邪恶对我时间的干扰还没有完。后来,腰鼓热开始流行,我们生活区也一样。每天晚上一帮人打腰鼓,再一大帮人围观,吵的不行,严重影响我学法。我心里越烦的时候,她们干扰更大,最后干脆直接来到我的门卫前打。我问她们:你们可以远点啊?她们说:你这里有灯,方便啊。我没有说什么了,但我心里明白,这是冲着我学法来的。我有一个原则,无论什么干扰,绝对不能影响我学法。针对这种情况,我想:是不是邪恶对我的干扰?是不是对我学法提出更高的要求?自己回想起来,平时还真的有时候学法思想开点小差呢,包括背书时都有。如果这样,我就正好利用这个机会锤炼自己好了。我在思想上努力排除外界干扰,就是一个心思的学法;不断集中自己的思想,不断的全身心集中到学法。学着学着,当她们在我面前打腰鼓干扰不了我学法的时候,时间不长腰鼓热就下去了,没人再打了,我的学法环境又恢复了平静。
我体会到,如果出现时间上对我们干扰,一出现就马上突破。时间拖的越长,就越不好突破。如果你想今天是个特殊情况,原谅自己了,明天再给补上,那你第二天一定更没时间!
修炼的道路不是一帆风顺的,每个人都会遇到关、难,怎样对待、怎样过好至关重要。很多的时候,我们当地学员一起交流:在大法修炼这条路上,怎么使自己做好、做的更好,少走弯路?我们通过交流逐渐形成两点共识:
第一、学法。只有学好法了,在法理上才清晰,出现问题一眼就能看到问题的实质,你就知道怎么做,你就做的更好;法学不好,遇事不自觉的就用常人的理衡量了,逐渐逐渐就会沦落为一个常人。同时,法没学好,也不可能做好另外两件事。
第二、精進。佛法修炼要勇猛精進,不严格要求自己,人的东西不放,就很难進步。修炼上没有常人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认识,只有勇猛精進。一旦对自己要求低了,就已经开始脱离修炼的状态了。
从原文叙述的同修的状态看,是“工作特别辛苦,休息日都很少,只能中午放弃睡觉的时间学一会儿法,档案中有记录,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等等。从中可以看出:这位同修遇到这个问题时法理上不太明确,不知怎么办,表现出学法不足,还有当时考虑自己和常人中的事比较多,而大法、正法的事考虑的比较少,对自己要求低、精進不够造成过不去关。
另一方面,大法弟子在常人中修炼堂堂正正。“劳动法”对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每周累计上班时间、全月累计加班时间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是不能超过的,否则属违法。如果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可以正面向公司提出,甚至可以向上级劳动部门反映,责令其纠正。“劳动法”对中国大陆境内所有企业都是适用的。
但我们又是修炼的人,修炼中没有任何偶然的事出现。一个走在神的路上的修炼者是不等同于常人的,遇到问题多用法来衡量,什么问题都能解决,甚至出现奇迹。明慧不是报导有好多弟子做了一整夜证实法的事,第二天上班一点事都没有吗?一天只休息三、四个小时而精力充沛的弟子也是很多啊!
在修炼这条路上,可能每个修炼人都有认识的到、认识不到的时候,都有做的好、做的不够好的时候。让我们在神的路上相互提醒、相互交流、取长补短,更稳健的走好以后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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