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住的同修要溶洽好邻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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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三月一日】很多流离失所的同修在外面租房住,并组建资料点,与常人很少接触,甚至有意避开常人不和他们接触,主要是怕暴露身份和资料点,但是,这样更容易让别人起疑心。

在我们当地有个常人租房后,和左邻右舍不来往,邻居到派出所举报说这个人可能是犯了案出来躲藏的。后来派出所的人来查,虽然没有查出什么,但那人也无法再住下去了,只有损失租金搬走了。从这点上可以看出,作为肩负特殊使命的大法弟子,圆容好周围的环境特别重要。大法弟子应当和他们正常的交往,而且要比常人懂礼貌。师父讲“怀大志而拘小节”,而有的同修忽略了这一点,结果给大法造成损失。

1999年7月20日以后,在北京有无数上访的同修,北京城郊到处都有租房住的大法弟子,一个点多则几十人,其中有一个点的同修不注意生活小节,老往邻居那边倒脏水,邻居给他们打招呼说“再不注意就要举报了”,但他们仍然没有引起重视。结果邻居举报了,一个点的人全部出事了,造成很大的损失。“怀大志而拘小节”,大法弟子应当引以为戒,真正按照大法去做。

个人体悟,以法为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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