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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洪艳绝食抗议非法判刑 大庆看守所拒绝家人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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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二月六日】大庆市萨尔图法院于2007年,秘密给法轮功学员崔洪艳非法判刑三年,之后才通知崔洪艳。崔洪艳现已绝食抗议一个月,呕吐带血丝,人已被迫害得骨瘦嶙峋。看守所一直不让家人见面。

崔洪艳四十三岁,供水公司买断职工。如同千千万万生活在中国大陆的法轮功学员一样。一九九九年开始的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也残酷的打乱了她原本充满希望和幸福的生活。

2005年,铁人公安分局绑架了家住奔二村的崔洪艳,并敲诈勒索绑银一万元方才放回崔洪艳。2006年11月1日,铁人公安分局再次绑架了崔洪艳。现她被非法关押在大庆看守所,看守所一直不让家人见面。

大庆市萨尔图法院于2006年12月12日非法开庭,当时没有找到崔洪艳任何违法的证据,最后以核议后再说,退庭。于2007年,萨尔图区法院在没有通知本人与家属的情况下,偷偷给崔洪艳非法判刑三年。之后,才通知崔洪艳。崔洪艳对非法判刑不服,要求上诉并绝食抗议。现已绝食一个月。一天两次用棉被裹着拖着,被野蛮的插胃管灌食。现在崔洪艳的胃被管插坏,疼痛难忍,呕吐带血丝,两眼充血。人已被迫害得骨瘦嶙峋。

2007年1月20日,黑龙江省公安厅来人到大庆看守所,家人就此机会又去看崔洪艳。看守所所长杨宝民说:“上面有指示不让家人看。”家人说:“现在崔洪艳身体被迫害得这样了,你们还不让家人见,出现生命危险谁负责?”杨宝民说:“崔洪艳现在没事,有事我们就给你们打电话啦。”

大法弟子崔洪艳从被绑架到被非法关押,至今没让家人见一面。我们说:什么样才算有事?难道人死了才算是有事吗?

崔洪艳从小就体弱多病,手、脚、腿都是骨质增生,变成大骨节。一九九四年,又被她所在单位(大庆供水公司)大客车撞的几乎成了植物人,天天靠输液维持生命。当时医院确诊为终身残废,全国各大医院投医无效,花掉家里所有积蓄。九七年,崔洪艳喜得大法,不久发生了神奇变化,她能行动自如啦!半年后她所有的病全好啦!街坊邻居、单位同事都十分惊奇,问她:“你吃了什么灵丹妙药啦?”她真诚的说:“我是炼法轮功炼好的,是法轮大法救了我的命。”同时,生活中她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处处为他人着想。真诚、善良、忍让。人变的更随和了。亲人们都非常高兴,都愿和她接近。在单位工作,也很受领导和同事们的称赞,曾一度要提拔她当书记。可到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打压法轮功以来,她成了被迫害的对象。

然而崔洪艳没有错,她是法轮大法亲身受益者。如果她不炼法轮功早就没命啦,她炼法轮功何罪之有呢?我们真为她的生命担忧。目前,她的儿子正在读高中,马上就要高考了,整天无心学习,盼着妈妈早日回家。她年近八十岁的婆婆,听说儿媳又被非法绑架吓得高血压、心脏病都犯了,一头栽倒在地上;她的七十多岁的父母,整日以泪洗面,多次去有关部门要女儿,但他们相互推托,没有给二位老人以正面答复。

崔洪艳炼法轮功是个人信仰,是我国宪法允许的,更没触犯国家任何一条法律。所以逮捕崔洪艳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定罪是不成立的,而判刑更是违法的。相反绑架她的铁人公安分局:孙秀范、马云鸣、崔恩中、张吉庆等;萨尔图法院有关人员是合伙作案,诬陷良民。严重违反中国《宪法》,触犯中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二百四十三条、二百四十五条、二百四十七条、二百四十八条、三百九十七条、三百九十九条;犯非法拘禁罪、诬陷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在这里,我们要追究相关人的法律责任,一追到底。直至把罪犯全部捉拿归案,维护法律尊严。同时我们也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崔洪艳。

在人类历史上,任何迫害正信的从来都没有成功过。在中国大陆监狱,服刑犯人三退(退党、退团、退队)、服役高级军官三退、还有派出所警务人员集体上网声明三退,有的开始学炼法轮大法。目前国际大纪元网站三退人数已突破1800万。这些都充份的证实了正信的力量是强大的,暴力与血腥永远不能改变人心。

同时也呼唤那些有正义与良知的人士伸出你们的手营救大法弟子、制止迫害。请给萨尔图区法院、大庆市公安局、铁人分局、大庆市看守所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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