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犯罪事实:
1、强制法轮功学员参加劳动,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0多个小时,整个劳动所得资金每年多达几百万元人民币,全部由监狱管理局、监狱自行支配,没上缴省、市、财政或交纳税收,全省40多个监狱都一样。
2、《劳动法》、《监狱法》规定公民有108天的法定节假日,这108天应该对服刑人员自然抵扣刑期,而郑州监狱私自扣押,不与抵扣,并且对法轮功学员不认罪、不转化就不给予减刑。
3、对法轮功学员申诉故意刁难,请求监狱干警投传的申诉往往没有任何结果、回音,根本不给(允许)使用挂号、特快专递的方式传递,即使多付出劳务费,只要能使用挂号信,也不予办理。
以上完全是违犯《监狱法》、《劳动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特提出抗议、控告,登陆国内、国际互联网呼吁停止迫害。
郑州市:河南监狱管理局
刑法执行管理处举报投诉咨询电话:0371---65899669
纪委 0371――65899821
短信举报 066880599
请求所有法轮功学员家属向河南省监狱管理局及上级检察机关举报、投诉郑州监狱的违法行为,制止迫害。
绑架山东省夏津县夏津镇后赵庄乡大法弟子赵玉晶的恶警李尚文,电话:0534-3216323
以下是对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二十六日《罪恶的幕后黑手——抚顺市国家安全局(图)》一文的补充与更正。
(1)抚顺市国安局恶人吴高中(处长),准确姓名应为“吴高仲”,电话号码:13700133633,他的妻子叫马岩,在教育界工作。
(2)抚顺市国安局副处长陈立东,此人也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在吴高仲的授意下,抚顺地区许多绑架和迫害大法弟子的案例,都有此人策划指挥,并由万泉(维稳侦察处侦察科科长)、王圣涛(科员)、白雪(女),齐××等具体实施。
(3)万泉(维稳侦察处侦察科科长)是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之一,他最初充其量只是抚顺市国安局的一个车夫,由于提供了一点所谓“有价值的情报”,积极迫害大法弟子逐渐爬上现在的位子。
据悉,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公安局大队长张少荣家住在莱山区烟台大学门口附近万光小区,具体门牌不详。2006年10月15日被绑架的同修就曾被关押在这个小区的一个招待所里面。
以下是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提供的电话号码:
烟台市莱山公安局大队长:张少荣 手机号:13361391236
张少荣其弟张少华(蓬莱某厂副厂长) 手机号:13791186284
住宅电话(区号0535)5646029
张少荣其哥张少春(烟台打捞局局级领导) 手机号:13605356199
住宅电话(区号0535)6596896
其母住其哥家里
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小学六年级下册课本《品德与社会》第十七页,有污蔑大法的内容,建议广大同修正念铲除邪党教育系统对广大中小学生的毒害。
河北人民出版地址:河北省石家庄石友谊大街330号,邮编:05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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