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王博一家被恶党法院非法判刑四至五年(图)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二月十日】河北省石家庄大法学员王博,二零零七年二月初被中共恶党当局以“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刑五年,父亲王新中和母亲刘淑芹被以同样的罪名都被非法判刑四年。


王博的母亲刘淑芹


王博和外婆


王博

王博一家19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后,濒临破碎的家庭又重焕新颜。1999年,18岁的她考上了中央音乐学院。那一年法轮大法开始遭受迫害,王博一家因坚持信仰、为大法说句公道话而分别失去了人身自由。2000年底,王博说明法轮功真相,被非法劳教,2001年初被石家庄劳教所送至北京新安劳教所,成为劳教所里最小的“犯人”,遭受连续不让睡觉和酷刑。之后被劫持在所谓的“河北省会法制教育中心”强制洗脑。一个少女的善良和诚实被恶党人员滥用,2002年4月8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谎谈”节目播出一曲关于王博一家的骗剧,中共新华社等媒体还编造谎言宣传欺骗。在王博复学读书的三年,610派了一个专职女警“陪读”,左右不离的监视管制。

王博一家本次被抓是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晚,警察翻墙而入,突然闯入他们一家人在辽宁大连市的临时住所,将只穿内衣的王博和母亲强行绑架;当时王新中正在公司上班不在家,七月二十八日早晨抓的王新中。石家庄公安局政保支队的警察几天前就在他们住所附近蹲坑了。

这次王家三人被绑架,和王博、王新中不久前在明慧网等海外网站,发表自己和家人因修炼法轮功遭受中共迫害的心路历程有关。2005年,王博一家三口人先后摆脱了河北610办公室和“洗脑中心”的控制,向外界详细讲述了中央电视台“焦点谎谈”节目是如何剪辑、歪曲,利用他们的部份谈话内容,来抹黑法轮功的经过。由于说了真话,他们被迫离开家乡,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七日晚,王博及她父母在大连市被邪党人员秘密绑架、从大连劫持回石家庄非法关押。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十日上午九点多,石家庄市长安区法院和检察院,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对王博及她父母非法开庭审判。按照中共的法律规定,从法院受理一个月、最多一个半月内会有判决结果,但拖来拖去快三个月才下达判决。据说中共当局认为王博一家案情影响重大,一直报到河北省高级法院批准才敢下一审判决。开庭时审判长当庭宣布归还的四万多元钱和三箱衣物,据说还在石家庄市国保大队李兴山处,亲戚强烈要求归还,但法院好象无能为力。

邪党拉下假面罩下达了所谓的“判决书”。据悉,王博和母亲刘淑芹拒绝签字,强烈抗议这种非法判决,当着法官的面撕碎了“判决书”。王博的父亲王新中已经上诉到石家庄市中级法院。经亲戚朋友的多方努力,已有正义的律师为王新中做无罪辩护,争取二审能公开开庭审理,防止中级法院暗箱操作。但据进一步消息,长安区法院口头上“好心的”建议亲戚请律师,但在律师介入案件时,他们执法犯法、百般阻挠。其实我们都清楚,法轮功学员的被非法判刑,长安区一个区法院是做不了主的,何必要昧着良心追随恶党迫害善良、给自己增加罪业呢?!

中共恶党对法轮功学员从来没有讲过法律,对王博一家的审判也不是基于任何法律。恶党用手中的权力,几年来对法轮功学员一直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迫害政策,所谓的“开庭”只是走过场,并以此掩盖自己执法犯法、迫害善良民众的事实真相。法轮功学员揭露被迫害经历、打印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都是行使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的基本权利,没有违法,更没有犯罪。应该立即无条件释放王博一家人!

虽然迫害大法弟子的元凶是大魔头江泽民以及恶党的各级“六一零”,按照上面的“临时文件”一味执行邪恶命令的法官和检察官也是胁从犯罪,绝对不是一句“执行公务”就可以为自己开脱的。让人欣喜的是,随着海内外正义人士的关注和大法弟子的长期讲清真相,越来越多的法官和检察官良知复苏,默默的开始维护正义。目前“三退”(退党、退团、退队)人数已经超过一千八百万,中共解体指日可待。

呼吁海内外正义之士继续营救身陷囹圄的王博一家。

作为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是在全盘否定旧势力迫害、救度众生中修炼自己。我们决不认可邪恶给大法弟子判刑。建议当地同修坚定正念,借助营救王博一家的契机,加大力度向当地民众揭露当地的邪恶,更加广泛的向公检法和律师系统的民众讲清真相,一如既往的做好三件事,尤其重视往邪恶集中的黑窝发正念。

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石家庄电话区号:0311)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友谊北大街,邮编:050000
电话:0311-85187214
机关党委:0311-87793244 纪检处:87783411 刑一庭:87797341
刑二庭:87764145、87794242传真机:87793240;
举报电话0311-85187165、85187170、87757514
执行热线电话0311-85187173、85187121(方便当事人对有关执行问题的及时咨询、投诉、举报)
以下所列不一定是本案责任人
院长:李老铁
副院长马贵玲、张朱贵、王越飞、刘士军、石迎春、王亚平
纪检组长张卫平
市中院办公室主任张晓旗
信访办张贵军
执行庭副庭长 张琪
立案庭副庭长刘俊平(女)、立案庭审判员封双勤
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董香梅(女)、张淑秀(女)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何东华、李卫
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孙月梅(女)
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臧占刚
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吕玲(女)
刑一庭助审员 张玉坤
刑二庭法官助理 任立新
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钱仁冬、吴亚梅(女)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民族路88号。
电话:(0311)87899456、87017615,值班室:87899456
孙仁申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检察员邢玉杰、郑建忠、王瑞俭、陈宝良、杨向东、朱明、刘法明、孙延军、单保安、邱志斌、王虎吉;

石家庄长安区法院,地址:石家庄槐岭路15号,邮编:050021
办公室:0311-85814012、85815253、85814311
刑一庭(王博一家案件责任部门):
审判长李玉海,审判员岳运芝、周文卿,书记员:周杰,
庭长王旭、副庭长岳运芝(女)、法官王某,
院长史和平
副院长:李黎、陈士杰、胡青
纪检组长兼庭长郭 炜
立案庭庭长;周健
刑二庭庭长:张明丽
民一庭庭长;苏维艳
综合处处长:王聚法
协调处主任:王大虎
法警队队长:王友强
政治处主任:韩素清
监察室主任:朱冰洋
信访办主任:王治国
办公室主任:胡玫洁
执行庭庭长:赵薇红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地址:石家庄市谈南路29号 (新地址)
邮编:050021
电话:0311-85871546、85871547、85871548、85871551、85813624、85816038、85874940,
刘霞、王洋(王博一家案件的两个公诉员)
检察长李维lw@cajcy.com
副检察长:裴维奇pwq@cajcy.com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曲利
民事行政检察科
科长:王二芒 :0311-85815129-8048 信箱: werm@cajcy.com
副科长:郎建平 :0311-85815130-8048 信箱: ljp@cajcy.com
检察员:高 伟 :0311-85815133-8049 信箱: gw@cajcy.com
检察员:步苏梅 :0311-85815133-8049 信箱: bsm@cajcy.com
办公室:85814312,
法纪检查科:85815129,
刑检一科:85815130,
刑检二科:85815133
收发室:85814014控申科,
起诉科副科长王晓丽
批捕科 张惠敏     

河北省公安厅,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
电话总机0311-83033941转
河北省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俞定海,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李力,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玉蝉,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曹爱平、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张士良
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魏晋虎,副局长陈国平
河北省公安厅纪检委举报电话:0311-83033093

河北省610办公室,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46号,邮编:050052
头目:张国均,办,0311-87906310;宅,0311-87906898;
副头目:王永志(迫害王博一家的主谋,策划“焦点谎谈”抹黑法轮功),办:87908681,宅:87906766;13931110731
副头目:冀廷宇,办:87908895,宅:87906889;
助巡:丁绣峰,办:87906533,宅:87900918;
秘书处长:王树民,办:87906057,宅:87909866;
秘书处:87908610
副处长:王秀英,办:87906535 ,宅:83022650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和平西路236号;电话:0311-87831824;邮编:050000
院长刘瑞川
副院长景汉朝
政治部副主任郭羊成
政治部副主任、宣传处长韩元恒

河北省检察院,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405号,
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侯磊
法纪处:0311-83022417,
监察处:83022410,
办公室:83022407

石家庄市长安公安分局(地址:石家庄市谈南路15号)
局长办公室:86046234,86049296
副局长刘子君(主管迫害法轮功)办0311-86676214;
政保大队教导员李彦兵:0311-86677321;呼机:96777-21888
政保大队长:王连喜大队长(参与绑架王博一家,较邪恶,50多岁、矮胖,原河东派出所所长)
副大队长柴彦国,办0311-86677321、86212954;

石家庄市公安局,地址:石家庄市民族路83号,邮编:050000
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张石余,
督察办:
法治处:
石家庄市公安局政保支队,邓方、王晓峰、
李兴山(参与绑架王博一家,扣押四万多现金和三箱衣物不给)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路西行铁路立交桥东桥头路南的小楼(楼头上标着90号),邮编:050000

石家庄铁路分局机务段,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
石家庄铁路机务段公安科谢科长
石家庄铁路机务段沈书记
党办:0311-86032405,办公室:86034962,财务科:86083714

河北石家庄市河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石家庄市煤机街;邮编050000
党工委副书记:王景增,电话:0311-87673206,87673216
办事处主任:吕明轩
办事处副主任:周跃 办事处副主任:韩树松

石家庄市长安区委员会,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323号,
邮编:050011,
区委书记:许昆峥
区人大主任:李凤锻,
政法工委
稳定办(就是610)主任:张启云
区长:朱增海 
区政协主席:马花琢

石家庄市司法局,地址:石家庄市泰华街,邮编:050000
局长朱庆海:
律师管理处范处长:

河北省司法厅,地址:石家庄市城角街611号,邮编:050081
信访处

石家庄市政法委,地址:石家庄市青园街56号
政法委书记,栗进路
主任 梁建斌 86686716
副主任 吕军英 86686706
督办处 王普 86686715

河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地址,维明街32号,办公厅秘书一处:0311-88602049;
石家庄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地址,青园街57号,
督办处:0311-86689639;行政处:86689651
研究室:86689636;
《石家庄人大》编辑部:86689632;
信访办公室:86689506;

石家庄市政协:地址,中山东路,
提案委员会:0311-86689861、86689862,
学宣文史资料委员会:86689808、86689870,
社会法治委员会:86689877,
民族宗教委员会:86689872

河北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地址,维明街32号,办公厅秘书一处:0311-8602049;

石家庄市法制局,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
黄红星、张若丕,电话:86687550、86687551、86687552
局长室:86688284
法规处:86688285
综合处:86688390

石家庄市民族宗教管理局,地址: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
邮编:050011
李魁芳、王玉敏、安全新、赵彦秀、丁登秋、张联军、徐胜美
办公:0311─86687691、86687692、86687693、86687694、86687695

石家庄信访局,地址:石家庄市兴凯路
电话:87042935、87058764、87058765、87058879、7058880、87058881、87835748、87042314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