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美国《神韵》艺术团到台湾表演时,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烛光》这个舞蹈。
我陪同友人与长辈一连观赏了四场表演,在座无虚席的台北国际会议中心、大庭广众之下,总觉的让人见到自己泪流满面很是尴尬,但每次到了这个曲目,我虽然都想强忍着泪水,甚至几次闭上眼睛,但每次都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
我在律师界的前辈,也对这个舞曲特别有共鸣,认为这个舞蹈的安排看似简单,内涵却感人至深……
舞蹈《烛光》里有一个六岁的小女孩,她代表着失去父母、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所遗下的孤儿。到现在都还历历在目──天幕上烛光遍布,每一盏独光,即使只是微明,都能够驱走那个空间的黑暗。
舞台上的一群舞蹈者,持着烛光,环绕着这个小女孩。孩子是纯真无辜的,孩子不只是生身父母的孩子,每个孩子都是全人类共同的种子与希望之所寄。一个孩子的不幸,不仅仅是那个孩子的痛苦,而是整个社会的不幸。
看着这样纯真无邪的孩子,我想着,父母怎舍得如此的稚子?但当生命遭受困境时,人们伸出了温暖的双手,将孩子接到怀里──这不仅仅是儒家所提倡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而是更高层次的,根本泯除人我之分。在怀抱里的,就是自己的孩子,大家的孩子。
这样的感动,很难言传。但我很清楚,那不是因为替一个无辜的稚子而悲伤,而是溶入了舞台上舞蹈者自然流露出来的那种无疆界、无条件的慈悲之中。因为是受慈悲与爱的感动而落泪,我每次流泪,都象清洗了心灵深处的杂质,烛光点起,驱走心中的晦暗。
我想,这就是人们为什么在困境中还能鼓起勇气,扭转历史的原因吧!因为慈悲,所以无惧。不是不珍惜自己生命的可贵,而是因为珍惜着每个生命的可贵,才会勇于奉献自己。「宁使一家哭,莫使一路哭」是多么感人心肺的觉悟。
在茫茫人世里,点燃一盏正义与爱的烛光,就是架起一座桥梁,连接着世间的正义和善良。每一点烛光,就是一份希望。烛光是伟大的,因为只要一盏烛光,黑暗自然消逝。
二零零八年三月《神韵》将再次来台,门票已经在我的书架上。回忆着《烛光》,我深深期待着另一场心灵的洗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