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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国际、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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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七日】

法律人的人权之路

生长在亚洲自由地区,获有完整法学教育的法律人,有相对较佳的外语能力或是留洋受过短暂几年的英美法,或德日的学院教育,想要从事“国际人权”相关的法律工作,除了在国际实务中必要的磨练外,其实更重要的是,法律人自己有超越国界、种族、性别,对维护人类最基本“人本价值”的热情、对司法正义的坚持,与对自由法治的不变信念。

“人权”即使被视为超越国界具有普世价值的人类资产,然而在21世纪,重利远甚于重义的社会,愿意投身于“维护基本人权”的法律人士,却是真实的选择了一条需要勇气十足、不畏强权、坚持理性的寂寞之路,甚至是条困难之路。

国际法律人的联手出击

20世纪末,在中国共产党一党专政的专擅独为下,前中国领导人江泽民在大陆一手主导,全面镇压法轮功团体的事件,堪称涵盖整个中国大陆,范围最广,受害人数最多的一场人权迫害,8年来,上亿中国人的信仰、集会、结社、言论、人身等自由遭到剥夺和侵害,并且还在持续中,使这场迫害已成了“21世纪华人社会中最严重的人权丑剧”。

经过国际人权组织多年来的调查,以及至少有30多国的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共同参与和集体努力,将中共迫害的主谋元凶和帮凶,近30个中共高官,提告到签署相关国际人权公约,制订有直接适用国际公约的国内法的国家法院,用以揭发中共残害基本人权的恶行,已经广被全球五大洲。法轮功团体从2001年以来到现在,在超过30个国家所提告的近60个诉讼,成了国际社会上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也逐日受到各国法政界的瞩目。

法轮功事件从大陆内地迫害演成国际人权诉讼的大案,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倒不是目前已获得的几项胜诉,真正受到国际关注的是,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数年来全球提告及坚持将元凶绳之以法的勇气和坚持,和许许多多不畏强权、不顾个人安全的人权律师的不懈努力。

国际司法正义

受迫害者的坚持理性和平制止迫害的崇高精神表现在现代华人社会中已是前所未有的,维护人权人士的不畏强权,尤其是在中国大陆正在受到生命威胁的维权律师高智晟,从其为法轮功上书给国家领导人起,其本人和家属不断的遭中共阴谋迫害,已引起欧美国家政界及法律界的严重关注及表态支持,中共“关门迫害”的“家务内政问题”,俨然成为国际社会“不能坐视的国际问题、人权问题”,这些与法轮功团体的理性坚持,和法律人对于人权的投身奉献是直接相关的。

这些个精神价值的本身,应该被国际肯定在各国与中国的经济利益之上,如果有更多的政府能集结力量要求中共停止迫害,如果有更多的司法界能正确理解这些诉讼背后的国际司法正义需求,理解法律的机制不是为“现实利益”服务,而是实现崇高的“法益”及“正义”的价值,我们相信会有更多人的痛苦及磨难能得到公正及公平的解决及对待。

捍卫基本人权到底

这桩著名并且大范围的国际人权官司的代表律师曾一同参加欧洲“法轮功之友”和“国际司法正义协会”以〈新时期的群体灭绝〉为题所举办的研讨会,于2004年首度于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市聚首,当时有来自瑞典、法国、比利时、西班牙、加拿大、芬兰、丹麦、台湾、德国、英国、美国等国家的人权律师及17个非政府组织,会中以在中国大陆法轮功团体的遭遇,来研讨“对于人类善良信仰的灭绝性迫害”所引发的国际刑事法相关议题。

令人动容的是,与会的各国律师操不同的语言,在不同的法律体系教育下养成,在国际人权领域各有擅长,但却共同的,一致的,关心一亿的中国人在中共统治下所遭到思想及信仰自由的灭绝性迫害,这些法律人不畏强权,对中共罔顾国际人权公约及国际法,公开发表法律论述,提出严正谴责,并在3天会议后作成大会决议,矢言要加强各个国家间的合作和信任,确保各国政府将终止这个群体灭绝的重视。

时至今年,参与法轮功人权诉讼的法律工作者已达50位以上,遍及30多个国家,五大洲,其中不乏当年处理智利独裁者皮诺契特案的代表律师,以及拥有经历德国纳粹大屠杀的犹太背景的律师,以加拿大的法轮功代表律师大卫•麦特斯为例,他与另一位加拿大调查员前亚太司司长大卫•乔高,于2006年7月所发表关于法轮功学员在中国被活摘器官的调查报告,世所震惊,两人年逾60,义务的为揭露中共犯行走访30多国,在欧、美及亚洲各国的国会、非政府组织发表相关演说,鼓励各国政府拿出道德勇气,维护司法正义,令后辈汗颜及感佩。

扩大法律人 捍卫国际人权的影响力

虽然中共的残酷迫害直到现在还在恐怖的继续着,成千上万的中国人依旧家破人亡,甚至为法轮功上书的中国律师高智晟仍身陷囹囫,法律人的人权道路崎岖而漫长,但这些人权工作者,并没有因此灰心丧志,仍然孜孜不倦,不畏强权的往前努力着,甚至彼此鼓励、声援着,是当今工业社会中难得的一股清流,正在写一页对得起人类的历史。我们殷切期盼有更多有志、有德的法律人一起参与,让世界上更多无辜的生命,因为我们这群法律人无私的努力,而能得到基本权利的尊重及无价自由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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