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撕者遭报”的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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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六日】以前自己认为在大法标语的后面缀上“撕者遭报”或“毁者遭报”是一种不善的言辞,在交流中有很多同修也这样认识。几年来,我们地区标语贴了撕,撕了再贴。在十七大前,恶人派人(下文件,给撕者发工资)撕毁大法标语也达到了歇斯底里的程度,但我发现缀有“撕者遭报”的几个标语却完好无损。

现在人类的道德一日千里的下滑着,人们也认识不到“善恶有报”天理的内涵,一听说报应,就认为是在咒他。撕毁大法标语是大恶事(撕大法标语遭恶报的事例也时常出现),缀上“撕毁遭报”是给干这事的人一个正告,看到正告,坏人不撕了,这不正是对他的最大慈悲吗?不是在救他吗?同时这也体现着佛法威严的一面。只是我们用时,心在善上,心在救人上。在正法的最后,很多世人都对大法有了一定的认识,撕大法标语的人也是胆胆突突偷偷的做。为了不让这样的人再犯更大的罪,为了发挥大法标语的最大作用,为了救度更多的世人,建议大法标语后边应该缀上“撕者害己”正告之类的话。

同时,我们也应该注意选择好贴挂真相标语的地方,体察世人的接受能力,符合一定的常人状态。

此只是自己的一点认识,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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