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做书之事谈分寸和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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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同修在一篇文章中谈到“盗版”的概念问题,文中说,“众所周知,进行书籍盗版,有三个特征:一、在作者不知情的情况下盗版;二、目的是牟取暴利;三、作品是粗制滥造。”

其实在正常社会,盗版主要是指未经作者正式授权(也就是签有法律授权的文件)的翻印,这种翻印,不向政府交纳税金,也不向作者提供版税收入。所以在正常社会下,认为是侵害作者权益的。与翻印的质量、以及翻印者获取多少利润,没有直接挂钩(因为如果卖不出去,就不会有人愿意盗版,这个不需要强调)。

也就是说,版权这个概念,主要是维护作者,而不是谈消费者与制造者之间的关系。大陆迫害开始以前,社会上就在“自行翻版”。师父没有管。大陆迫害开始后,越来越多的学员参与“自行翻版”,师父也没有管。原因大法弟子都应略知一二。但这并没有改变“自行翻版”这个性质。在借用常人概念的时候,要大致符合社会上对同一概念的理解,才容易达到沟通效果。

这里主要想借此机会谈谈修炼问题。制作大法书籍的同修,和做其它工作的大法弟子一样,同样存在做事基点和心态的问题。因为再好的事,如果过份钻到这件事之中了,忘乎大局了,忘记做这件事的根本了,就走了极端了。

比如,一九九九年七月迫害开始后,资料点同修们做大法书籍是为了缓解大陆学员用书的紧张(注意,是“缓解”而不是“根本解决”)。可是,当初邪恶势力为什么大批毁书呢?师父在讲法中已经讲给了我们。很多失去大法书的学员,都因为对大法书籍没有起码的敬重和珍惜。那么现在,我们不考虑大家需要在修炼上提高的因素,而是过份的、一味的大量私下翻印大法书籍,甚至不惜工本,那么我们自己在做书中提高认识了吗?用心圆容修炼环境了吗?还是助长着一些学员的私心,以及不珍惜大法书籍的人心?那在正确对待大法书籍的问题上,一些长期解决不了的情况,是否也有做书的同修忘记根本而无意中造成的呢?

还有资金的冲突问题。经过八年的反迫害,大法弟子讲真相的资金是非常紧张的。如果不顾大局的平衡,一味的翻印,甚至出烫金版;要书的人觉的旧的放起来新的不愁拿不到,做书的人认为只要是做大法书就没错,做的好是我们有办法、有本事。这是否缺乏对大局、对整体的认识呢?每件事是对的,并不等于自己在做这件事的过程中心态和基点永远是对的,因为有修炼提高的要求和因素在。做书可以帮助同修学法,那么就在迫害中乐此不疲的、不加节制的做,这里的确有很多需要向内看一看,需要修的东西。否则就不会围绕做书的问题,为是否应该收成本费、每本书应该收多少钱、该不该自己制作精装大法书等问题,而每每争论不休、僵持不下了。表面上看是在争论着一些简单问题,其实多半是一直法理不清才出现的争论。

从根本上说,是否还有如何对待这场迫害的问题。毕竟,迫害还在中国大陆继续。这场迫害,如果我们修到位了,它根本就不会发生。既然发生了,我们就有我们的使命。大法弟子不应该安于被迫害,不应该太适应在迫害的夹缝中生存;不应安于自己能做书、做了总有人要;不应习惯于在迫害中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否则是否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

平衡好大局,把握好分寸,让更多众生明白真相,彻底解体迫害,这才是我们更紧迫要做的。要知道,大陆散发出来的谎言,至今还控制着海内外很多人,使这些人不能及时得救,情况非常急迫!

师父讲,“不管你们认为再好的事、再神圣的事,我都会利用来去你们的执著心,暴露你们的魔性,去掉它。因为你们的提高才是第一重要的。”“真能这样提高上来,你们在纯净心态下所做的事才是最好的事,才是最神圣的。”(《精進要旨》〈再认识〉)

如何根本解决供书问题呢?大法弟子在迫害的阴影下私下翻印大法书籍,只能缓解紧缺,而不能解决根本问题。既然角色是“缓解”,就应该把握好分寸,否则就是个人一厢情愿了。彻底解体了这场迫害,大法书籍就可以象海外一样正常出版、正常销售;同时,海外出版的书籍也可大量运进大陆。那时候,无论在大法书籍的制作数量上、质量上,还是在方便大法弟子学法、世人得法方面,岂不比现在要来的更好、更堂堂正正、更大规模吗?答案是肯定的。

一点个人认识。谨供同修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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