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松原市国保大队对法轮功学员绑架抄家、刑讯逼供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三日】自2007年10月13日至10月30日,吉林省松原市先后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国保大队绑架和抄家,多个资料点被破坏,直接经济损失近二十万元,这次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有两个突出方面。

一、恶党为了召开所谓的“十七大”,从上到下,下达了一系列对法轮功学员迫害的密令,其中之一是:要让法轮功学员倾家荡产。

10月13日,松原市国保大队绑架了法轮功学员徐彦刚,家中扔下了妻子和刚刚几个月的孩子,因无法面对抄家后的七零八落的家(就连门窗的玻璃都被恶警砸碎),丈夫被绑架和抄家的恐惧,妻子抱着孩子回到了父母家,住了十多天后回到自家,看到了家里的所有的家具和生活用品全被洗劫一空,开始以为是房东给搬走了,可房东说:“都让警察给搬走了”房东强行要回了出租的房子,被恶警剥夺生活权利的妻子抱着孩子欲哭无泪。

10月15日,松原市国保大队非法又闯入法轮功学员许鹏家(家中无人)将家中物品、现金、父母的工资存款折等,包括秋菜土豆和大葱洗劫一空,当家人找到国保大队索要存款折和物品时,负责接待的马队长、(可能是马洪哲)李队长拒不承认,当家人质问为什么拿私人物品时,马队长说:“上面有指示,对法轮功就是要使他们倾家荡产,长春、松原哪都知道,都一样。”这些执法者,执行的是公然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命令,老百姓又在这种命令下,公民的权利、财产被肆意践踏,这真是中国人的悲哀,尤其是执法者的悲哀。

10月13日,松原市国保大队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董凤山,抢走了董凤山身上的四千元左右的现金,摩托车和家里的物品,因董凤山在城里打工,临时租住的房屋,董凤山被绑架后十多天,他的妻子和两名亲属去董凤山租住的房屋取回董凤山的衣物和生活用品,没想到的是打开房门后,被在屋里蹲坑的三名警察强行绑架,女人的挎包被抢走,三人被绑架到公安局,经野蛮审讯,在确认三人不是法轮功学员后,逼董凤山妻子在一张不知什么内容的纸上签了字,才将人放回,并告诉家人董凤山的个人物品一件不给,(包括衣服)全部没收。就这样家人被轰出了公安局,至今想起那恐怖的场面,家人吓得还说:“他们太凶恶了,简直就是土匪。”

10月13日,松原市国保大队非法抓捕了法轮功学员侯继峰(后来走脱),抢走了他个人的五菱之光微型车一部,价值4万多元,现金及家中物品价值3万余元,当家属到国保大队要车辆和物品时,恶警说:“不给,我们正好没车用呢”。

二、 对法轮功学员肆意殴打,刑讯逼供

法轮功学员侯继峰、李生、徐辉(女),在被绑架的过程中,遭到了国保大队的肆无忌惮的殴打和刑讯逼供,(明慧网2007年10月23日有报道)据公安内部消息,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详情正在调查中)现仍被关押在松原市看守所的法轮功学员有:徐彦刚、董凤山、姜剑锋、李生、刘殿军、于艳辉、朱桂芳、马士杰、徐辉、张艳春、黄金荣、杨梅、张秀兰(杨梅、张秀兰是红石林业局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等。

在此我们也正告松原市国保大队的警察们,你们在不遗余力的绑架法轮功学员,你们以为是工作,你们对法轮功学员的殴打、抄家、刑讯逼供,你们以为在执行命令,可这个命令是哪里来的,是公安部?是周永康、还是罗干、江泽民?不管是谁,它不是来自于宪法和法律,而是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命令是违法的,迫害是违法的,你们助纣为虐的行为也是违法的,你们想过没有,当你们刑讯逼供法轮功学员,拿着笔录洋洋得意时,知道吗,那笔录上也有你们的签字。今天你们在共产恶党的庇护下用这笔录,去迫害法轮功学员,当恶党解体时,当你们失去庇护,面临法律审判时,你们的笔录就是你们迫害善良的罪证,那上面的签字是你们永远抵赖不了的。那时你们就一切行为都会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因果循环是天理,你们能逃的了吗?面对今天的仅剩的一点机会,法轮功学员再次慈悲的劝你们,三思后行,给自己留条后路,立即释放所有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