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传文化】以身作则 洁己爱民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七年十月三十日】清廉即清白廉洁,指人的品行正派,克己奉公,不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做人首先要立德,为政之道,应不忘“拯救黎民于水火”;为官之道,应抱定“君子不饮盗泉之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隋代廉吏赵轨洁己爱民,以自己的善行感化他人,他高尚的品德和节操深深影响着后人。

赵轨是河南洛阳人,勤奋好学,以守贫刻苦而贤名远播。隋文帝知道后,任他为齐州别驾。赵轨在齐州安家之后,东邻院内有一棵大桑树,亭亭如盖,很多树枝伸进赵轨家院里。那年桑葚熟了,紫红紫红的大桑葚落在他家的院子里,满地都是。赵轨看到孩子们在捡桑葚,忙说:“这是邻居家的东西,把它们捡起来全部还给东邻。”“可是掉到我们家院子来了。何况这么大棵桑树,我们捡了邻居也不会说什么的。”其中一个孩子说。赵轨严肃的说:“一定要还!这可不是小事啊,我并非以此猎取名声,然而你们应该永远记住:非自己劳动果实是不能白取的,不能占人家任何便宜。以后要时时处处做到,长大才能成为一个善良的人。”在赵轨的教导下,他的几个孩子后来都成为知名贤士。

赵轨在齐州四年,伸张正义,惩办贪官污吏,为民做主。他推行善政,实施教化,为当地百姓办好事实事,使他们安居乐业,民风淳朴。每年官吏考核,赵轨政绩都是第一,得到隋文帝嘉奖并升任原州总管司马。赵轨离开齐州时,父老乡亲洒泪送别,一位年迈长者代表百姓捧着一杯清水敬奉到赵轨面前说:“别驾在此任官,从不受贿纳物,一点一滴也不沾百姓的,水火不与百姓交,有如清水一般。如今您要走了,皇命难违,挽留不住。我们不敢以壶酒污了您的清白,只有以这杯清水为您饯行。贪官不配饮下此水,只有您才配。”赵轨含泪接过水杯,一饮而尽,男女老少伏于道旁,挥泪而别(成语“清廉若水”、“水火无交”典故即源于此)。

赵轨不仅注意自身的修养,还经常教导部下要爱民如子,对百姓秋毫无犯。他在做原州总管司马时,掌管军政。有一次进行军事训练,日夜兼程。他的一个下属因晚上星月昏沉,连人带马误入田中,踩坏了庄稼。他知道后立即命令停止行军,原地待命。等到天亮,找到田主后赔偿了损失才率部队开拔。原州百姓官吏听到这件事,没有谁不改变操行。

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从古至今一直为人们所提倡的“好官”形象。然而,清廉为民不是口号和装饰的门面,它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神传给人的道德理念,是人对真理的实践和美好德行的展现,只有明晰做人理念并躬自力行的人才能做到。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