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二十五日,水峪派出所所长黄富国又带人上门骚扰,让柳财交二百元“罚金”。柳财问:“我犯啥错了,你们要罚金?”黄富国无言以对。之后他们将柳财骗到派出所,骗他拿出二百元钱,不但不给收据,反而将柳财当即扣押,并送到滦县拘留所非法拘留五天,“罪名”是“向过往行人宣传‘法轮功’及散发宣传材料”。十二月三十一日,柳财才回到家中。
后来滦县拘留所又要求柳财再到水峪派出所交五百元钱。当柳财向水峪派出所索要被勒索的二百元钱的收据时,他们不但推托不给,反而说:“你再交三百块钱来,一块给你(收据)。”明目张胆的敲诈勒索。据悉,水峪派出所在两年前就曾向柳财勒索过五百块钱,也没给任何收据。
水峪派出所所长黄富国一直把迫害法轮功作为自己升官发财的资本。多次非法抓捕、关押、拘留善良的大法弟子,并借机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