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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阿城大法弟子付文昌被非法判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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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黑龙江省法轮大法修炼者付文昌与其他几名大法弟子,2006年1月9日被绑架后非法关押在阿城市第一看守所,遭到严重迫害,并分别被非法判刑8-10年。2006年7月5日,付文昌、王江、杨功喜、李万越、赵世君、曲永华、徐双荣被劫持到呼兰监狱遭受迫害。

下面是大法弟子付文昌写的申诉:

我 无 罪

我是被非法关押在阿城市第一看守所的法轮大法修炼者付文昌。我无罪,有关部门必须释放我。信仰法轮大法无罪,言论自由无罪。我是因为信仰法轮大法和散发大法真相资料而被非法绑架关押的,从2006年1月9日被非法绑架至今已经四个多月了。

我原本健康的身体,现在已经被迫害得病业缠身,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已去医院看过三次医生。经诊断,出现心脏病、胃病、肺病、前列腺钙化等病业,大小便长时间便不出来,在看守所每天要坐7个半小时,腰酸腿疼,尿不出尿。

现在法院对我又进行非法开庭,强行判我九年。请问,我罪在哪里?中国不是讲人权吗?说话不是人最基本的权利吗?法轮功信仰者用发传单作为一种说话的方式,表达一下纯净的思想,向有知情权的人们讲清事实真相,何罪之有呢?在不公平的对待下要允许我们说话。强制永远也改变不了我们的心,难道以“真、善、忍”为准则的好人这么可怕吗?

法轮大法能洪传整个世界,并受各国好评。同时有上亿的人习炼,为什么其他国家没有迫害,没有打压?是因为那里真正有人权、有自由,政府开明。要知道这个大自然是每个生命自由生存的环境,他不是谁个人的,也不属于哪个势力团体,人的未知领域无穷无尽,请不要盲目的去反对你不了解的事物,也许那就是你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法轮大法的传出于国于民有百利而无一害,为什么把一群善良的人推向政府的对立面?此做法于情于理不容。

我热爱我的家乡,热爱这片国土,但是我被剥夺了人权,我不想去反对谁,可我被非法绑架进了监狱,你不打压法轮功,大法弟子也用不着去发传单、讲真相,我被迫害,妻子女儿与我备受生活的困苦,精神的煎熬。我们的心灵承受着沉重的打击,我的挚爱亲朋好友为我的人权、自由四处奔波,寝食难安。这仅仅是迫害我一个人的问题吗?也是对有上亿人修炼的法轮大法的迫害。

迫害必须停止,有关部门必须立即释放我和所有的大法弟子,我们无罪,我们是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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