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走后,小孩与母亲商量一下,便把米藏匿了起来。孕妇回来取米时,母子两人拒不承认,孕妇因为害怕丈夫责怪而不敢回家,而且自己也已经饥饿难耐,一气之下就自缢而死。家中久病的丈夫失去了唯一的依靠,没几天也过世了。
第二年六月,藏米的这家人搬迁到了郡城的养育巷,忽然听到耳边有声音说:“我已经在某处告了你,很快雷神就要惩罚你了。”
不到三天,这对母子便在自家庭院中遭雷击而死,妇人死时还抱着自己的孩子。这一天是康熙丙子年七月初三。此事是该郡的人亲眼所见。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因为藏匿四斗米,却害死了两条人命,要知道生命是轮回不息的,给他人造成的痛苦自己将来要一一如数偿还,做了恶事迟早要遭恶报,像故事中的母子那样,为了蝇头小利而付出如此惨重的代价,孰轻孰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