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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自己遭受的迫害托付同修写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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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三日】我叫王水姣,今年五十三岁,湖北省黄梅县人,一九九九年开始修炼的大法弟子。得法之前,百病缠身,整日受病的折磨,治病花钱无数。炼功数月,就百病全消。七月二十日,恶党迫害法轮功。我一直坚持学法炼功,从未间断过。师父叫弟子做好三件事,我虽然做得不好,可是我做得认真、自觉、主动。在恶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我曾遭到过三次较重的迫害,我信师信法,坚信正念的威力坚定地走过来了。

二零零一年农历十月初九晚上,我与丈夫(也是修炼人)自制的真相资料三百多份,带到蔡山乡去散发,自段圹发到刘湖,已发完二百余份,被不明真相人举报,一位好心人叫我们快点离开,于是我俩走散了。蔡山乡恶警殷小峰见到我就是两耳光,打得我眼冒金星。抓到派出所,围上六个人打,人人都动了手,只是殷小峰打得最狠、最多、打的时间最长,一个小时后,喘着粗气,打累了,往后一坐,方才罢手,后把我推到铁床上一直坐到天亮。第二天,又是殷小峰,手里拿着一根粗栗树棍,逼着我说出资料的来源,我没配合邪恶,只是讲我在做好事。殷小峰打了我数下,问不出结果又把我推到铁床上。我被打的遍身是伤,但不觉怎么痛,心里无怨无恨,我知道是师父为我承受着。我女婿知道后,找到蔡山派出所长吴登其的舅父,殷小峰也知道我是他好友的婶娘,方才觉的下手太重,后来把我送到县看守所时,我女婿要暴打殷小峰一顿,我再三劝说他不要计较,我是修炼人,不要以怨报怨,并要我女婿善待他。殷小峰这才满面通红,感到羞愧,连称对不起,今后再不做恶事。

到看守所,负责检查身体的女警看到我遍体鳞伤,同情地说“是谁这么狠下毒手”。在狱中,我一直坚持学法炼功,直坐了两个月,丈夫未经我同意,按派出所索要两千元交足,另外再送九千元,共花一万一千元,我才出狱。

二零零三年农历五月初九,我们六名同修去宿松县讲真相,发资料,被三名中毒很深的中学生举报。我一人被抓,我带的一百五十份真相资料,散发了一百四十多份。为了保护同修,一直一人承担着。在审讯中问“资料是从那里来的”,我答“是从天上掉下来的”。问:“同来几个人?”我答:“我一人”。问:“怎么来的?”答:“走来的”。不信看脚,脚上真有两个血泡。我知道这是师父在保护我,更加坚定地不配合邪恶。两名警察相对无语。在宿松关了十二天,我丈夫去交一千一百元出来了。

二零零四年七月份,公安到处搜查大法弟子的家,从我家开的店搜到一套书,在家搜到一本书和经文,并抓我到看守所。我不去,是恶警抬到车上拖走的。到看守要我按手印我不按,直说他们是非法抓捕。进监狱要检查。这些恶警很坏,把你裤扣或裤拉链剪掉,让你提着裤进监狱。我不接受检查,并大声喊:“不道德”。“没人性”。在狱中我一直喊“法轮大法好”。

后来我就绝食,在绝食中他们三次强迫灌食,都没有灌进去。我知道是师父在加持我。绝食十一天,专管的副局长梅兰桥来审问,并威胁要送去劳教。我一直向他讲真相,讲到最后,我说是你正还是我正,我已绝食十一天了,只要你绝食一天还能坐在这里说话吗?他无话答。我绝食坚持十三天。我丈夫怕送我去劳教,偷偷地花一万一千元,我出来了。

我没有文化,将自己的经历托同修写出来交流,有认识不到的地方,望同修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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