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请看龙口市各级领导和北皂矿领导是怎样“教育转化”法轮功修炼者的,又是如何“关心”他们的家庭工作和生活的。
1999年7月20日后,山东省北皂矿杨美娟只因坚持炼法轮功,被非法关押在矿招待所,十五天不许回家,不能照顾上班的丈夫和未满十三岁的儿子,后因杨美娟绝食抗议才将人放回。
1999年12月9日晚,北皂前村炼法轮功的学员因对政府将法轮功这么好的功法定为×教不理解,在一起谈怎样向政府去说明真相,半个多小时后,中村镇北皂前村大队民兵、中村镇派出所王刚等人闯进来,把大法弟子们带到小学校。
杨美娟被四、五个人一齐打,左脸当时就肿起老高,变成青紫色,大队治保主任逄军在一边指挥并高喊:“把她的另一边脸也打肿”。就这样共打了四五十巴掌,杨美娟的整个脸都被打肿了起来。
大法弟子姜用战被五、六个人一齐打,嘴都打裂了,出了很多血,浑身疼痛,特别是胸口痛了很长时间才好,共被邪党人员打了三次,又拎来冷水将姜用战浑身浇透,当时是数九寒天。这些恶人已经到了丧心病狂、人性全无的地步。打完后由北皂矿公安科带回北皂矿,让他呆在门岗里,姜用战要求回家换衣服被拒绝,几天后衣服才被自己的体温烘干。
杨美娟被北皂矿公安科带到单位非法关押四天,后因绝食抗议四天放回家。回去后她和姜用战到照像馆拍照,准备对他们打人的违法行为到市政府上访。
刚照完,公安科的人员赶到,威胁恐吓摄像师,让她将底片毁掉,然后将夫妻二人带回公安科,又非法关押四天,又因杨美娟绝食抗议,将二人放回。回家后第二天下午,将两人诱骗,送到张家沟拘留所,拘留十五天,没有任何手续,也未通知家属。
2000年正月初八,杨美娟又进京上访,讲明大法真相,在天安门广场被抓,被带到天安门分局登记,正好被龙口驻京办事处的马延会发现,他不让登记,杨美娟没听他的,登了记,(因为登记对他们不利,关系到各级领导的官职),马延会和招远的政法委书记将杨美娟用钱买出,撤回了登记表(钱数大约为两千至三千元,这是听他们讲的)。
烟台驻京办事处负责人认为杨美娟给他们找了麻烦,气急败坏,狠狠地打杨美娟和另一个来上访的大法弟子吕艳娜。后将二人带到金三环宾馆,马延会对杨美娟大打出手,打得她眼冒金星,然后用手铐铐在暖气片上,一天一夜蹲不下,也站不起来。后来又将二人转到招远驻京办事处,马延会在这里又用脚狠踢杨美娟,又命令将她身上的钱都交出来。
北皂公安科非法将杨美娟拉回后,关押了八天,在八天中杨美娟又绝食抗议,公安处又将杨美娟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头三天,矿上派六个人二班倒看着杨美娟,让她站着,并且白天晚上均不让睡觉,并强迫她写保证不炼功。后来未达到目的,这些人撤回。
非法拘留十五天期满后,在公安科又关十五天后才将她放回家,命令她在家期间必须按上下班时间到公安科报到。在公安科关押期间强迫她交三千元押金,因矿上四个多月未让她丈夫上班(因炼法轮功),家中无钱,只交了一千元,其余二千元打欠条,并将姜用战的摩托车扣押,被告诉将二千元交上后才能给摩托车。
四月份,姜用战母亲病重住院,因医院离家太远,护理不方便,又要去送饭,多次到公安科据理力争才将摩托车要回。杨美娟在医院护理婆婆,被公安科人员骗到科里,被告之以后不许她到医院护理婆婆,让姜用战停班去护理,让杨美娟每天都去公安科,上午两小时,下午两小时,连孝敬父母的权利都被剥夺了。
因为矿党委副书记柳玉兴曾告诉杨美娟不许上访,有事可以找领导谈,杨美娟信以为真,以为领导可以将问题反映给上级领导,她拿了三份大法真相资料让矿领导看,又写了一份以前所有的保证书作废的声明,结果夫妻二人又被非法关押在矿招待所,绝食抗议三天后放回。在非法关押的第二天,队长邹志礼和干警庄永翠私闯到她家,当时家中只有一个未满十三岁的孩子,将摩托车抢到公安科。二人回家时要摩托车,答曰明天给,结果去要时又不给,最后杨美娟讲要为此事上访,才给了摩托车,并让姜用战上班。身为执法人员践踏法律,私闯民宅、偷抢东西,知法犯法。
大法弟子王明兰的丈夫祁志在矿高档队上班,在区队里被评为先进工作者,票数第一名,却被拿了下来,理由是以前炼过法轮功。法轮功教人做好人,要干好本职工作,在哪里都要是好人,难道在中国不让人做好人吗?
这就是恶党机构对大法弟子的“教育转化”,这就是恶党所谓的关心练习法轮功人员的家庭、工作和生活。多么无耻,多么下流,多么卑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