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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刘桂珍一家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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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8月9日】大法弟子刘桂珍,女,62岁,是山东潍坊昌邑灶户盐场的职工。96年4月刘桂珍喜得大法。她得法后全家老小都受益,自己也尝到了无病一身轻的甜头,内心感激师父与大法。她的丈夫是盐场的经营场长,因为学了大法,自己从不要客户及业务员一分钱的礼物。

在1999年7.20那天,刘桂珍在家和几个炼功的同修交流,突然间便闯进几个陌生人(便衣特务),他们把家里的其他人赶走,妄图绑架她。她意识到他们的意图,拒不配合。后来她被工作单位的保卫科科长孟建刚从家里骗了出来。他对她说,别待在家里,快走。她信以为真,拿着大法书便往外走,谁知当她走到大门口时,就被几个恶警一脚踢倒在地,随后又被十几个便衣强行抬上了车。

在车上,她被十几个恶警围着。但她并不害怕,因为她知道做好人没有错,她在车上照样学法。近中午的时候,恶警们把她拉到了昌邑的峡山水库宾馆。在那里她绝食三天反迫害。7月22日,她又被拉到寒亭邮政宾馆,她继续绝食。他们强迫给她洗脑,逼她看诽谤大法及师父的新闻。在这一系列突如其来的迫害与折磨下,她正念不强,妥协了。接着她又被关在昌邑丹灵化工厂,5天后才放她回家。

回家一看,家里一切都变了,就象被土匪抢劫过的一样:墙上原来挂的师父法像、大法简介等都被抢走,丈夫和女儿也不知去向。通过恶警陈晓东她才知道,丈夫在她被抓走后,回家找不到她,到处打听也没消息,他自己就去了北京证实大法,恶警找不到她丈夫,就强逼她大女儿去北京找。它们还欺骗说她丈夫回来什么事也没有,结果她丈夫回来被非法拘留了七天。

从那以后,她家失去了安宁,恶警时不时的去骚扰,更甚的是邪恶还逼迫他们交7万元钱,没钱,就把她老父亲买的一套楼房作为抵押,将楼房的单据凭证等全部抢走。7.20前,因她经常给同修代买大法书籍,它们就指使地税局非法扣罚130元钱,国税非法扣罚1500元,还威胁如不交就拘留。

在各种迫害下,她依然继续学法。通过学法和与同修交流,觉的就是应该去北京证实大法。本着对政府的信任,她和丈夫去了北京。到信访局门前,被恶警抓去,强行将他们带到了潍坊驻京办事处,第二天又被昌邑奎聚派出所的齐同圣和单位领导把他们带回。回来后,他们先被非法送入看守所,又被非法刑事拘留1个月,于99年12月19日才回到家。

在2000年的大年初三,小女儿和女婿(都是大法弟子)回家探亲,还有几个同修来玩,结果就被奎聚派出所恶警徐卫超说成是“非法聚会”。第二天初四,她们一家四口便被四辆警车拉走。刘桂珍和丈夫分别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女儿和女婿分别被非法刑事拘留30天。30天后,女儿被取保候审,女婿被非法劳教三年。她和丈夫的工资被非法扣押三年,3万多元,房产抵押7万多元。2000年10月1日,刘桂珍又去北京证实大法,当时没被抓住,但回家后,在10月14日下午4点左右,她和丈夫便被十几个恶警强行绑架到盐业宾馆。在那里,中共领导下的“人民公安”竟然私设“刑堂”,公然在公共场合迫害大法弟子。

刘桂珍和她的丈夫被一人一间隔离开进行迫害。恶警把刘桂珍衣服扒下,只让她穿一件衬衣,坐在地上,两腿伸直。恶警们又从别处拿来了铁椅子,把她的双手铐在铁椅子后面,问她,“你知道为什么这么对你吗?”当时,刘桂珍说了一句,“就是因为我修炼法轮功做好人吗?”刚说完,便被一姓李的恶警打了两个耳光。晚饭后,恶警们又把她捆在老虎凳上,还用竹棒打脚、打小腿,并用报纸把她的头蒙上,猛打头部及脸。第二天,她双手肿的肉把手铐都包上了,三天后手腕化脓,双脚肿的象棒槌。他们不让她上厕所,不给她水喝,昼夜不让睡觉,由四个恶警轮流值班,一睡就打。还采用各种卑鄙手段威胁恐吓。她被铐在铁椅子上如此折磨11天,270多小时。

她的丈夫也坐铁椅子、老虎凳,同样被折磨10天。

10月26日晚刘桂珍被送入昌邑看守所,再于11月4日被送入淄博王村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她的丈夫被非法治安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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