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一个十几岁少年遭受的迫害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6年8月24日】2005年4月,我在上班时接到电话说不能回家,因为家里有警察。我下班眼看母亲被四五个警察拽出来扔入警车,佳东分局松江派出所恶警非法将我母亲从家中绑架抬走,同时抢走我家1千多元钱、1个录音机、一台影碟机、两把切纸刀和一些大法书。母亲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20多天后又被市局恶警陈万友强行投入劳教所继续迫害,在非法关押3个月出现生命危险情况下,被抬送回来。

我叫赵星伟,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因为炼法轮功信仰真善忍,多次被公安警察、司法警察及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勒卡、迫害。本文所述的情况只是在遭受残酷迫害的深深烙印中的一点。

2000年3月佳木斯市前进区永安派出所与前进分局的恶警,以莫须有的理由强制将我母亲带入派出所,问我母亲炼不炼法轮功,母亲说“炼”,就这样,母亲宋玉芝被绑架、强送看守所,后不法人员又对我家进行野蛮的洗劫,抢夺大法书籍、音像、图像等私人物品,以此为由进行所谓拘留。我与我父亲到前进分局要人,他们说给三千元就放人。我姑与家人给了前进分局610姓杨的一条150元的烟,又被迫交出1000元钱,被关34天的母亲才让出来。这就是中共对我家严重迫害的开始。以后我家多次被永安派出所片警骚扰。

2000年5月份我和母亲去邻居家串门,被永安派出所包片民警李艳伟看见,尾随身后砸门,当时把邻居吓得脸色发白,李艳伟见没开门,就借梯子爬上二楼邻居家阳台,大吵大喊的让开门。

我和母亲见到他的凶样,说这是警察吗?为了不连累邻居我与母亲当时就出门了。随即李艳伟就将我和母亲强行带到派出所将我二人分开,对我威逼、恐吓:“杀人放火我不管,你炼法轮功就不行,我就得管你!”

恶警把我强行扣留5个小时,并将身份证等证件没收,导致我没办法找到工作,并对我非法限制自由,因为没有身份证出行不了。当时我17周岁。

2000年6月5日我和三位同修上北京上访向政府说理,由于信访无路,我们只有在天安门打横幅诉说我们心声。谁知冲来几名便衣,把我们的横幅夺下后将我们强行押送到天安门地区公安分局对我们非法审问,并且非法关押六小时。当时有几十名来自全国各地被他们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其中有一个只有十二岁。

6月5日下午4点左右,我们被强行转押至佳木斯驻北京办事处,我被当时遣返。随后又有20名左右的法轮功学员被强制关在佳木斯市驻北京办事处几平米的小屋里,无论男女同住。当时佳东分局强行没收大法弟子钱物。7天后,前进分局不法人员来了,一进屋就说一些不堪入耳的下流话和对大法对师父不敬的话,我内心十分痛苦,因此我对中共绝望了。

我又被他们非法遣送到佳木斯前进公安分局,并被前进国保大队恶警非法审讯,审讯过程中我看到大法书被他们垫门,我去拿,被他们拦住后便是一顿骂,同时对大法和师父侮辱,我再次对着所谓的“公仆”绝望了。同时前进区永安派出所李艳伟(片警)向我家勒索800元。我由于吃饭都很困难没交,随即被前进分局送到看守所非法关押。

当时17周岁刚刚离校的我带着绝望与恐惧来到了看守所,我经历了与书本上宣传所说的相反的社会。我对政府的绝望与恐惧使我更加认定只有法轮功才能让这黑暗的社会光明起来。于是,我坚持修炼不肯放弃,他们对我进行所谓的十五日行政拘留。由于几十人挤在十几平米的小屋子里,又阴、又潮、又是夏天,大多数人都染上了疥疮。大法弟子霍金平因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警察强行带上48斤大铁链子,每天强行灌食二次已经十几天了。

6月27日我被家人接回。由于在看守所被染上疥疮,全家都被染上,历经十八个月才好。这时,贫困的家因邪恶迫害变得更加贫困,幸好有同修相助才度过危机。

2002年4月8日下午,佳木斯市大抓捕,前进区永安派出所所长与民警到我家砸门,见家中没声音就离开了,我与母亲随即离开了家。由于家中有事,第二天,我又回到家时被警察发现,入室就翻,拿走影碟机、录音机和一本大法书,把我绑架到派出所。当时,来我家的有永安派出所警察朱辉耿月和所长。警察凑材料对我进行所谓15天拘留。在此期间,前进分局提审时说只要你同意不炼功就放你,我没答应。十四天后,不法人员将我劫持到劳教所二年劳教,劳教所接管警察有六大队队长刘宏光,钱亦析等人,郭刚警察是所谓包教现任队长。

4月23日,劳教所进行严管,每天强制坐小线轱辘,从早坐到晚。北方4月的冷风很大,晚上只有摄氏零上几度,门上、窗上一指宽的缝子,冷风吹过,冻的使人缩成一团,在铁床上发抖。由于每个人都是从家中被绑架到劳教所的,没有一个人有行李,都穿着单衣,就这样度过了几个晚上。后来,劳教所警察从旧仓库里拿了些几乎发霉的被褥给我们。每天吃着掺着苞米糠、黑得象巧克力色一样,一掰就起粘丝的“发糕”,喝的就是飘着菜叶的水,菜叶都能数过来几片,就这样度过了一个月。我在劳教所高压恐怖下,被诱骗配合邪恶,被他们转到了所谓“转化班”。

劳教所当时有几十名法轮功学员,每人要150元所谓行李钱。发的行李实际上是发黑的破旧的黑心棉,坐一会衣服上全被染上绿色,喝的水烧开了全是一块块象火硷一样的东西。每天都被强迫看诽谤大法与诋毁师父的录像,每天都被迫写所谓的纪实日记。每听、每看、每写一次,使我心痛一次,直至我麻木不知逻辑,精神在高压下颤抖,我还得装出高兴的样子,以免被再次进行高压转化。

2002年11月,我们进了“新楼”,这是中共中央为迫害法轮功盖的。当时男队有近百名法轮功学员,据说女队少说也得一百多人,每天被强制挑小豆,每人几十斤到一百多斤,一斤都能挑出三两多坏豆,一个粒一个粒的挑,从早到晚。

以上是中共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一幕。2003年8月21日我被家人接回家中,此时我麻木的心得到了复苏。我为我的复活而高兴。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