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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扶绥县恶警和610对潘秀珍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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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8月19日】2006年8月4日广西扶绥县恶警将大法弟子潘秀珍从家里叫到办公室,并匆匆忙忙送往广西女子劳教所迫害

大法弟子潘秀珍自从修炼法轮大法以来,处处以“真善忍”来要求自己,工作上兢兢业业,生活上宽以待人。可是自从江氏集团迫害法轮功后,扶绥县公安局刘伯升、覃国光等充当了中共恶警与打手,对无辜善良的法轮大法修炼者进行迫害,分别在2001年3月28日和2005年2月28日非法关押大法弟子潘秀珍十五天,而潘秀珍所在单位扶绥县文物管理所的领导翟长孙也听信江氏谎言,在工作上对大法弟子潘秀珍进行威胁与刁难,但是潘秀珍从不计较这些,还是善意的坚持给他们讲真相,希望这些迫害她的人能够明白真相,不要听信中共谎言,在天灭中共之时,不做中共的陪葬品,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可是610的刘伯升、覃国光等人并不听劝告,在2006年6月5日,又到潘秀珍的办公室进行非法搜查,抢走了《转法轮》和一些真相资料。随后扶绥县610又把潘秀珍叫到公安局,以家人为由要挟、诱迫潘秀珍承认覃国光等人所收到的真相资料信件是潘秀珍本人亲手寄给他们的。

2006年8月4日扶绥县公安机关610协同崇左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以信件为由非法决定潘秀珍劳动教养一年。

现在潘秀珍的爱人要上班,家里6岁的小孩无人照顾,希望全世界善良的人都来关心并制止这场迫害。

扶绥县公安局办公室电话:0771---7530867
扶绥县610办公室电话:0771---7521605
扶绥县城厢派出所电话:0771--7530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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