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也要向内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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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8月10日】看了《明慧周刊》234号第34页刊登的一篇《在营救同修中去人心后》,一下让我想起了前不久我们当地发生的事情,这篇文章就是针对这件事所写的,这不禁让我陷入沉思:为何时隔这么长时间,今天又看到这篇文章?这不明显的告诉我最初我没有重视此事?觉得自己既不是当事人,也不是协调人,自当置身事外,所以没有多想就过去了。

通过重温近期师父的经文和新讲法,使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没有听师父的话,他(她)的事就是你的事,修者自在其中。当两个人发生矛盾时,第三者看到了都得找自己。通过和同修切磋和不断的学法提高,我真的觉的我应该认真向内找一找了。

这篇文章给我的突出感受有两个方面:一是情,二是执著自我。我就从情这方面找一找自己,我的家三代同堂,父母二老都修炼大法,父亲84岁,母亲78岁,在这样的家庭中,生活中的摩擦却接连不断。举个例子,父亲看《转法轮》前没有洗手的习惯,还经常把书页折起来做标记,天长日久,把书看的很脏,此外,他发正念的姿式不正确,状态不精進,每次我看到都要说几句,话语中带着强烈的情和怨,因而没有产生任何效果,不但旧毛病没改,反而又增添了新毛病。这时我还没有认识到是我的执著加剧了这一矛盾的发展,还在一味的向外求。

2006年7月28日,师父的新经文《美国首都法会讲法》发表了。学完师父的讲法,我清醒的认识到了向内找,师父的法理句句说進我心里,点醒了我,让我進一步明确了修炼的内涵。作为一个真修弟子,遇事只有向内找,你才能提高,只有向内找,你才能升华。顿时我从纷纭复杂的矛盾中跳出来,真正认清了自己在矛盾背后所隐藏的人心和执著,真正理解了师父的这段法。当两人发生矛盾时,第三者看到了也要找自己,我的理解是:当我看到矛盾发生时,就是我的心性要提高了,这件事是要我在矛盾中提高上来,要我突破层次了,也就是我这个瓶子里的脏东西该倒出一些了,瓶子该往上浮一点了,整体也该提高一点了。就是使我们修炼人要从这个矛盾的圈子里跳出来,超越自我,别象常人一样往里钻,人理和修炼的理恰恰相反。

这里边还存在一个问题,我们从矛盾中跳出来就不能对矛盾的另一方造成更大的痛苦和伤害,因为矛盾是为去除你的执著心而产生的,为了你的提高而利用了对方,你跳出来后你真的得感谢对方,更得感谢师父的苦心安排让我们整体提高。师父告诉我们:“退一步海阔天空”(《转法轮》)只有退出来,才能看到“柳暗花明又一村”(《转法轮》)。让我们都在矛盾中找自己,共同圆容大法,整体提高,更好的完成我们救度众生的神圣使命吧。

[修炼人之间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个人当时修炼状态中的认识,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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