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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对良知的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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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7月25日】一大法学员在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位于济南浆水泉)被逼迫放弃修炼。她“转化”后可以与不“转化”的大法学员接触。这样,在坚定的大法弟子的帮助下,她知道自己做错了,便鼓起勇气写了《声明》。因不能与外界接触,这个声明无法上《明慧网》发表,就把它交给了管教人员。声明的大意是:我没炼“法轮功”之前有哮喘病,经常憋的喘不过气来,厉害时几乎憋死,一年要花5千多元钱治病,一家人为了我而吃差饭,穿破衣。在有幸学习了“法轮功”后,只有20天我的病就好了。在农村如果有医生给治好病,还要说声“谢谢”呢!师父给我治好了病,我反而去骂他,我的良心被狗吃了。我说了假话,我欺骗了你们,现在我要说真话了:“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我要坚修大法到底。我以前所说所写对大法与师父不利的话全部作废,在此严正声明。

后来听说管教人员让这位学员签名按手印时拿来印盒,这位学员推开印盒,咬破手指按下了血手印,以表达自己对大法坚定的心。

我们听到后,都感动的流了泪。这个学员的声明写的多么朴实,有点正义感的人都会感觉到这个学员的良知的苏醒,从而也会促使他们对自己的不正行为进行忏悔。而那个堂堂的自称 “教育”“感化”“挽救”人的机构,反而对此学员进行了残酷的折磨:将她关进小号长达13天之久,派三班人轮流看管,不让她睡觉。小号是一个一米多宽、4-5米长的小房间,门朝南长年不见阳光;冬天没有暖气,坐在房子里就象坐在大街上的十字路口一样,寒冷彻骨,穿很厚的棉鞋还把脚冻伤,穿三层棉衣才能保点暖,简直就是冰窖;大小便不让出来,房间空气污浊不堪,也不让通风透气。此学员就在寒冬腊月天,在里面被折磨了13天。恶警不让她坐凳子,不让她睡觉,脚被冻坏了,肿的鞋都穿不上,走路只能扶着墙走。她说,在那里面冻身上的肉就象用小刀割一样,钻心的疼,真是太苦了,这才真是生不如死啊!要是没人看着我,我真想上吊一死了之。

中共邪党的劳教所就是这样拿着人民的血汗钱摧残着人民。为了追求所谓“高转化率”,为了自己的金钱利益及升迁,如此酷刑折磨着忠厚的大法学员。他们是在犯罪!而且至今不知悔改,依然在加倍的迫害着善良,天理不容!希望有正义感的人,明辨是非,起来反对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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