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长春王桂琴至今仍被非法关押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6年7月25日】长春大法弟子王桂琴今年36岁,因坚持信仰“真、善、忍”,不放弃修炼,从1999年至今所遭受的迫害如下:

从1999年7.20中共迫害法轮功开始原长春洗衣机厂(现罗兰小天鹅洗衣机)就因她是炼法轮功的把王桂琴无条件开除,在1999年至2000年期间,街道、派出所邪恶610等人曾屡次上门骚扰,并非法拘留王桂琴五次。王桂琴在长春大广拘留所被拘留两次各半个月、在八里堡看守所10天、经济开发区浦东路一夜、双阳三看所拘留时间不详。

2000年11月份王桂琴进京上访,被北京朝阳区派出所拘留半个月,后正念闯出。

2002年3月5号长春插播法轮功真相后,长春610执行江××的邪恶命令自上到下全面疯狂的对长春法轮功学员进行地毯式抓捕、抄家、迫害。王桂琴于3月中旬在家被三、四恶警强行抬到警车并抄家,在长春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受到打卦等酷刑。因王桂琴坚持修炼被判两年劳教。

王桂琴在黑嘴子女子劳教所二大队二小队曾受过电刑、体罚不让睡觉等迫害(打人的管教叫张晓辉),家属接见时看到她身上有电痕、腹胀。两年非法劳教期满,因王桂琴不写五书被610办公室带到长春兴隆山洗脑班(原吉林省法制学校)三个月。

2004年4至6月期间,由于王桂琴不写五书又砸了洗脑班污蔑大法的宣传栏,被非法加刑两年。

2006年7月9日应是王桂琴第二个两年期满,但是,由于她不写五书,恶警一再给她延期到7月9日、7月19日、7月29日。不放人的通知是由两个管教执行的,警号为2200277、2200295,其中一个是大队长刘莲英,另一个姓名不详。

家属在今年5至7月的每个星期去看望,管教不让见人,7月18日在家人强烈要求下见了王桂琴一面。

长春经济开发区浦东路派出所电话:0431-4615923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