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6日《燕赵都市报》第六版刊登了石家庄殡葬管理处公告,内容为:依据《石家庄市殡葬管理条理》规定,“以下遗体在殡仪馆存放时间已经过期,望逝者家属及有关部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石家庄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逾期由殡仪馆予以火化,骨灰保留半年。”序号18的名字是左志刚,备注标明是2001年5月31日由兴华街派出所送去的。
看到此消息左志刚的家人非常着急,5年多来,70多岁的父母历尽艰辛,冒着严寒酷暑跑遍了河北省的各个有关部门,给左志刚讨还公道是两位老人生活下去的唯一希望,所以家人强烈要求有关部门继续保留左志刚的遗体。
左志刚,男,1968年出生,他自小心地善良、性格开朗、热爱生活。自1995年修炼法轮大法后,更是时时处处按真善忍标准要求自己,做事情总是考虑别人,助人为乐,单位同事、邻居大妈都夸左志刚是好同事、好孩子,真是个大好人。父母看到儿子更是整天笑脸常开。
2001年5月31日,志刚准备结婚。可就在这前一天,灾难降临了。2001年5月30日下午3点多,石家庄桥西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李荣旗、警察侯文华、林振生(音)等到志刚工作的瑞光电脑公司,未出示任何手续就强行将他带到了兴华街派出所。只过了一个晚上,5月31日,桥西公安分局副局长赵新建和尹××指导员通知左志刚父母,声称左志刚在5月31日早上6:30在兴华派出所留置室的铁栅栏门上上吊自杀。两位老人如雷轰顶、悲痛欲绝。家属要求去看现场及遗体,他们百般推脱。在强烈的一再要求下,直到6月2日才让家属到兴华街派出所看现场,但现场已被“破坏”,左志刚的遗体也被他们送到了火葬场。到火葬场看到左志刚的遗体:发现身上有多处伤痕,脖颈两侧各有一条明显的伤痕,周围尚有血迹;后背中心腰上顺背脊方向有相距一寸左右犹如筷子头粗细的两个深坑;后背大面积皮肤为紫色;脸部、腮部有遭钝器击打的肿块;两耳部位全部为紫蓝色。这些伤痕是如何形成的,公安拒不回答。
家属还提出很多问题:
1、铁栅门1.6米高,而左志刚身高1.72米,怎么能在铁栅门上上吊自杀?桥西公安分局说左志刚是将腿弯曲后上的吊,真是天大的谎言!人求生的本能也会使他腿伸开两脚踩地、手抓住栅栏门而上吊不成。
2、左志刚遗体面目正常,没有一点自杀上吊双目外突、舌头在外的特征。
3、左志刚在被迫害的前一天,已经同未婚妻约好了第二天去照结婚照、领结婚证,一个工作顺心,家庭和睦、前途美好,就要举行婚礼的青年怎么会自杀呢?左志刚根本不存在任何自杀的动机和 诱因。
4、派出所留置室24小时有人看守,里外仅隔一道铁栅门,看守人员即能看得见也能听得见,怎么可能让他自杀?
5、对公安人员来讲,被看管人员死在监管场所是重大责任事故,如果发现被害人是自杀,公安一定会保留现场的自杀证据,以能证明他们无罪。为什么把现场破坏掉呢?
对提出的多处疑问,公安根本不给解释,也解释不了,不通知家属,匆忙将尸体运走,这只能证明他们想掩盖刑讯逼供之罪,而且局长赵新建还气势汹汹的说:“你们再这样,就对你们不客气了!”理屈词穷,还嚣张跋扈,正是中共恶党本性的真实写照。
家属要求桥西公安分局出示尸检报告,他们相互推脱,一直不给,家属为了保留证据,使真相大白,坚决不同意火化,强烈要求保存遗体。他们才被迫保存了尸体。在家属多次上访及要求后,直到2003年7月份, 他们才给家属看了由市检察院,市公安局,桥西分局联合做出的所谓法医鉴定书。检验意见是:“分析为生前缢死。”他们自己做的恶,又自己鉴定,能有什么可信度?而且又是两年多以后,才给家属看鉴定书的复印件,而鉴定日期却写着2001年6月1日,哪有这样办案的?
左志刚被桥西公安分局迫害死后,家里失去了顶梁柱,现在家里只有70多岁的父母,一个有病的姐姐,还有90多岁的祖母。全家人整日以泪洗面,承受着巨大的精神摧残。5年多来,两位70多岁的老人抱着儿子的遗像,走遍了区、市、省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政法委、人大、政府、新闻单位和多家律师事务所。但只因为左志刚修炼法轮功做好人,被害死说成是“政治事件”,结果是公检法不给立案、不让律师接案、不让记者报导,而且连左志刚的遗物也在家属多次强烈要求下于2005年才部份归还。国家法律,公民权利在中共“讲政治”的幌子下变成一纸空文。我们不禁要问:对炼法轮功的人就可以不讲法律了吗?中共“讲政治”就不讲法律了吗?“讲政治”就可以随便杀戮善良民众吗?就可以迫害信仰自由吗?中共所谓的“政治”,就是用他们豢养的警察、部队残暴迫害善良民众以维护当权者私利,维护祸国殃民的暴政统治!中共本性就是如此。
左志刚父母为了给儿子鸣冤,利用微薄的退休金,不断的上访、申诉,但没有能讨回公道的地方。但老人想总有晴天的时候。只要儿子的遗体保留着,这就是他们行凶作恶、致人死命的证据!可是在江、罗对法轮功学员实行“打死算自杀”的群体灭绝政策下,其爪牙为了毁灭证据,毁尸灭迹,竟想将左志刚遗体强行火化。人命关天,直到现在没有任何执行任务的警察为此事承担责任。
在1999年7-20江氏发动对法轮功的无理迫害以后,在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被随便抓捕、被非法关押、被洗脑、被酷刑、被杀戮,直到被活体盗取器官牟利后焚尸灭迹。左志刚被害一案,这么简单的案情,亲朋好友多方奔走努力至今都未能昭雪,就是中共挟持公检法等制度性对法轮功群体灭绝犯罪的又一有力佐证。
我们呼吁,善良的人们都来制止这杀害良善的罪恶行径,制止石家庄市政府、公安人员利用权势强行火化左志刚遗体,焚尸灭迹,逃脱罪责的阴谋。制止石家庄市殡葬管理处,石家庄公安局强行火化左志刚遗体的企图。呼吁国际人权组织和法轮功真相调查团关注。
在此也正告所有参与左志刚一案的有关人员,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切罪恶都会被清算,何况人命关天的大罪呢?善恶有报终有时,销毁证据,焚尸灭迹,只能是罪加一等。中共早已血债累累,在历次的所谓政治运动中残害死8000万无辜同胞,天灭中共在即,不要当邪党江罗集团的殉葬品。希望你们能珍惜机会,守住良知,收集杀害左志刚的证据,立功赎罪,这才是唯一的出路,才能赎回你和家人的未来!
左志刚家人电话:0311-86113537
迫害直接责任人:
李荣旗,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安分局政保大队长,办:0311-87027447或87039977转7702 呼机:96777-2058;
赵新建,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总机:0311-87039977、87024882转
尹教导员,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安分局,总机:0311-87039977、87024882转
石家庄殡葬管理处:83857174,83810086
此次出具虚假尸检报告的法医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单位地址:石家庄市民族路88号。 电话:(0311)87899456、87017615
法医 谷建平
石家庄市公安局,地址:石家庄市民族路83号;电话总机;87019777转
法医 李根明 赵 奇
石家庄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地址:石家庄兴华街7号,邮编050000总机 0311-87039977转
法医 王建兵
石家庄市桥西区公安分局,地址:兴华街7号,邮政编码:050000,总机 0311-87039977
局长刘忠明 办:87026381、87039977转7770 呼机:96777-777;
政保大队的林队长、侯文华, 总机 0311-87039977转
警察姜玉贵、刘辉, 总机 0311-87039977转
石家庄市兴华街派出所(畏罪更名为维明街派出所)电话:0311-87888193
所长王建华 13933028533、宅:83016048 呼机:96777-2023;
恶警孟林海:13933090378、
恶警白援吉:0311-87888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