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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金秀凤遭多次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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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7月13日】我叫金秀凤,因修炼法轮功在1999年7月20日以后遭受多次迫害。下面是我被迫害的经历。

2000年10月5日,我和同修去北京上访。在火车上,乘警以查票为由,强迫我们骂法轮功创始人,骂法轮大法。我们不从,恶警逼迫我们在山海关下车,把我们交给了当地警察。10月11日,我被单位(佳木斯市纺织厂)的人接回。单位又把我交给佳木斯市永红分局。永红分局石秀文、郭维山等人又把我强行送到佳市看守所关押。我绝食抗议非法迫害,看守所的狱医张某某、顾某某、黄某某轮流强制对我进行灌食迫害,还给我戴上了60斤重的脚镣。我被非法关押了72天,永红分局石秀文勒索了我家2000元钱,看守所崔某勒索了1800元钱才把我放回家。回来后,我所在单位佳木斯市纺织厂邪党书记冷战义、单位6.10办公室主任吴正玉,强行在我工资里扣除1380元钱,说是去山海关接我回来的路费和伙食费。

在以后的日子里,佳木斯纺织厂的6.10人员经常到我家骚扰。

2001年10月8日,我成功到达北京,在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被恶警强行劫持到北京马坡派出所。恶警(不知姓名)用两根电棍电击我,用皮带抽打我,残酷折磨了我一天一夜。我被打的遍体鳞伤。2001年10月19日,单位的人把我接回又送到永红分局。当时我已9天没吃饭,出现头晕、喘不上气来,已经不能行走。在这种情况下,佳纺“6.10”办公室主任吴正玉和厂公安处等6人架着把我送到佳市看守所。我的体检不合格,看守所拒收。他们又把我拉回到永红分局。他们商量了20多分钟,就把我送回了家。当时永红分局的石秀文和郭维山已决定非法判我两年劳教。他们想让我回家缓两天再来抓我。我识破了他们的诡计,被迫流离失所。我单位拖欠我三个月的工资,他们从我的工资里强行扣了我1000元钱。说是接我回来的费用。厂长 张长福、书记冷战义、“610”办公室主任 吴正玉、车间主任韩凤芹和王玉宏互相串通一气,将我开除了厂籍。

2001年12月9日晚,我和另两名法轮功学员去依兰县演武基乡百兴村发真相资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举报。我们被非法关押在依兰县第一看守所后三人一起绝食17天,生命垂危。依兰县610不法人员勒索了我们各家600元钱才放我们回家。看守所对我们非法搜身时还搜去现金500多元钱和手表,派出所还抢走了我们的手机。

2002年5月17日,我正在家看书,听见有几个人用钥匙开我家的门,也听见用螺丝刀撬门声。不一会儿,恶徒郭维山手持手枪破门而入,他将手枪对准我说:“不许动,法轮功份子”。随后前永红分局副局长刘立波和两名恶警也冲了进来,不由分说就把我绑架到永红分局。郭维山抢走了我的手机、传呼机和100元现金,至今没归还。在永红分局,我头晕,两手和胳膊抽得梆硬,只好躺在了地上。这些恶警根本不管我的死活,在市局恶徒陈万友的指使下,半夜11点多硬拖着把我送进了佳市看守所。6月4日我被非法关进了佳木斯市劳教所。

因坚持修炼法轮功,我被分到了集训队。我们大法弟子每天早晨6点被强迫在操场集合出操,如果走不齐,恶警林伟、陈晶、礼永波就打骂我们,还骂大法。为了制止恶警行恶,7月8日,全队50多名法轮功学员拒绝出操。7月的天非常热,我们被罚在太阳底下暴晒三个多小时。接着原女队大队长何强领着一群男恶警和全体女恶警气势汹汹的朝我们奔过来,对我们这些法轮功学员大打出手。学员中有的被打得浑身黑紫,有的被打得晕过去了。恶警穆振娟破口大骂法轮功、骂法轮功师父、骂法轮功学员。最后把我和另外三人关在二楼西侧最里边的空房子里,准备对我们严惩。恶警怕他们迫害我们的行为被人看见,将门窗的玻璃用纸糊上。我们白天坐在地上,被向后背铐在床架子上;晚上换个姿势正铐在床架子上。到了第六天,我和另一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出了心脏病的症状,生命垂危,他们打开了铐子。

10月的一天晚上,我要上厕所,恶警陈晶非让我们同室中的四人同去。(这是劳教所迫害大法学员的又一种邪恶手段,并称作“联网”)并叫喊着说我事儿多,在走廊里踹了我一脚,还追到监室里打了我两个耳光。

11月1日,劳教所强迫我们法轮功学员写所谓的“决裂书”,我不从,恶警高杰和林伟又给我上大背铐,铐了两个小时。那真是撕心裂肺的疼痛,我当时无法承受,违心的写了他们要的所谓“决裂书”。事后我非常后悔自己的行为,11月8日,我就写了“严正声明”,声明在酷刑逼迫下写的“决裂书”作废,写好后交给恶警洪伟。她再一次给我上大背铐,打我嘴巴子,把我的声明也撕了,逼问我还写不写了……。

2003年2月,劳教所强迫法轮功学员写“五书”,恶警洪伟和犯人王杰又给我上大背铐,折磨我长达七个半小时,洪伟还用脚踢我铐着的手,把我疼得死去活来,痛苦难以言表。

2003年3月7日,恶警蒋佳男逼我们写“思想汇报”。由于我写的不符合他们的要求,恶警张艳就打我嘴巴,又和犯人王杰给我上大背铐。洪伟也来打我嘴巴子,我被迫害得旧伤未好又添新伤,疼得我几乎昏过去。

劳教所恶警经常不让我们上厕所,有时仅给几分钟时间,还没等上完就嚷嚷集合了,恶警张艳经常说:“急眼了就让你们倒流。”多邪恶呀!

劳教所给我们吃的都是两和面的发糕,里面经常有沙子;喝的是盐水萝卜汤。大法学员中的大多数营养不良,被迫害得全身无力,在这种情况下被强迫从事超时、超体力劳动。完不成定额就要加班加点,动辄还会遭到恶警打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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