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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杨洪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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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6年6月26日】山东胜利油田胜北社区景安物业公司的经理杨洪金,自1999年7.20日以来,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本单位的法轮功学员。在大多数民众都了解了法轮功的真相、很多领导都用实际行动保护法轮功学员、抵制迫害法轮功的今天,杨洪金仍然不择手段的迫害大法弟子。以下是杨洪金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部份恶行。

1、2000年初,景安物业公司的八名保安在杨洪金的指使下,私设刑堂,殴打大法弟子的胸部和腹部,狠命地抽打他的耳光,打得嘴角鲜血直流仍不住手,抓住他的头发把头猛劲地往墙上撞,把大法弟子当靶子练打猴拳,等等,反复毒打长达三个白天,两个晚上,不让吃饭,不让睡觉,不让闭眼…… 杨洪金还叫嚷:“对你法轮功,我可以关你十年、二十年,我有的是人力和物力。”

2、景安物业公司有一个法轮功学员原来是开轿车的司机,杨洪金让他开垃圾车。尽管如此,该法轮功学员仍然任劳任怨地工作,在2002年社区安全科到景安物业公司汽车队突击检查时,当时全车队的车辆,只有他开的垃圾车各项检查都合格。即便这样,后来垃圾车也不让他开了,让他去装垃圾;再后来他被迫去看大门(岗位工资最低)。

3、该法轮功学员在平时的工作中经常遭到刁难和恐吓,如2006年农历新年前夕,没有任何理由就被单位扣了一部份钱,有关人员说这是给他敲敲警钟。近来又强行搬走了他放在门卫值班室的床,致使他连续值班24小时晚上却无法休息,并要求他对进出车辆发放出入证,还有哪个单位能做出这样没有人性的事情?

4、有一次单位连续扣两个月的工资、奖金,连生活费都不给。2003年单位通知说每月只发给400─500元,由于种种不公正的对待,致使他一、两年无法正常上班,无生活来源。后来社区等有关部门同意补发以前扣的工资,但杨洪金仍然以各种理由推托,只发给了生活费,目前仍然拖欠上万元。

天网恢恢、神目如电,善恶有报是天理。在此正告杨洪金之流,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来,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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