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元月27日,津市公安局、政保股雷民主、罗培杰两恶警将逮捕胡新媛、龚丽雅的逮捕通知书送到家让家属签字,家人拒签,后由后湖居委会金某代签,送津市检察院起诉。
2006年5月12日上午,胡新媛、龚丽雅被看守所警察用手铐铐到津市法院秘密开庭(没有通知家属),检察院公诉人刘秋芝对她俩提起公诉,瞿长军审判,她俩始终对庭长讲真相,揭露恶首迫害法轮功的事实,而法官强词夺理,最后只好休庭(当时只有610的王田、政保股雷民主等人在下面旁听)。
2006年5月26日,她俩被带到法院秘密判刑三年半。
因被非法关押迫害半年,使胡新媛的旧病复发,送人民医院检查确诊为肺结核、肺气肿,她们的境况实在令人担忧。